中共建政前中国工人与工运简史
在1949年之前,中国的工人阶级和工人运动,相较于其他国家尤其亚非拉国家,是没有多少特殊性的,与国际工人及工运的主流基本一致。中国现代产业工人诞生于从清末洋务运动到民国实业救国的历史浪潮中,而中国工运的大规模兴起则是民国初年。
相较于欧美的工人阶级,中国工人的工作条件更为恶劣、收入更是微薄、生活更加拮据。这很大程度在于清末民初中国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落后、生产关系的野蛮,以及中国官吏更加残忍的剥削、对待工人的苛酷。中国工人及工业还要遭受显著先进于中国的西方企业竞争和西洋工业品的冲击。日本明治维新后,中国工业又面临日本的竞争和压力。中国共产党宣传的中国人民处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主义”这“三座大山”的压迫下,虽是为其夺权的宣传,但也是当时的客观事实。
清末时,腐朽暴戾的满洲贵族和满汉官僚残酷镇压大众,所以那时的工人要么逆来顺受,要么加入会党参加起义,而没有和平抗争的空间和舆论发声平台。民国后,社会自由空前增多,工人的和平非暴力运动、兼有暴力与和平的抗争,呈爆炸性增长。另外,由极左翼的共产主义分子鼓动的工人暴动、武装斗争,也日益增多。
毛泽东时代中国的工人阶级:被优待的特权阶级和独裁者的工具
1949年中共建政后,工人阶级被赋予了中国领导阶级的崇高地位。1954年及之后的多版宪法,都明确规定“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
而在现实中,毛泽东时代中国工人阶级(准确说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人),也确实居于领导地位,尤其相对于农民阶层,工人在政治上、物质上、话语权上、生活上,都居于优越的位置和状态。
毛时代中国工人自身的权利自由和生存状况,则处于一种颇为特殊的状态中。一方面,中共治下的工人并没有正常民主国家工人那样的政治自由、言论自由(甚至人身都不自由,如很难更换单位(没有自由竞业的可能)、没有介绍信不能随意旅行),也没有真实的罢工权(虽然1975年宪法中包括了“罢工自由”,但只停留在名义上,且时间短暂,后又取消),与当时中国其他群体一样被实际剥夺了政治权利,某种程度只是中共政权的工具和奴隶。
但另一方面,相较于占当时中国劳动人口约80%的农民阶层,占中国劳动人口约15%的工人阶级,享受着远超农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地位上的尊崇、令农民艳羡的保障。在当时,中国工人的医疗、住房、养老、子女教育,均由工厂或政府完全承担,个人不需支付一分钱。一些条件较好的企业,如鞍钢、一汽、一拖等,还会给予工人疗养、旅行、休假等待遇。除非“反革命”或犯下严重刑事罪行(如杀人),工厂会将其开除,否则即便不称职、常年消极怠工、打架斗殴,也可以将“铁饭碗”捧一辈子。而当工人老去,不仅自己有退休金,子女往往还可以顶替职位,世袭罔替,同样享受这些保障。
但同时,工人却并没有因此做出与所得相匹配的贡献。相反,工人的生产效率、产品质量,都颇为令人失望。虽然中共利用和奴役工人,但又放纵工人在非政治的生产领域的堕落,以及工人对农民等更弱阶层的压迫。无论是计划经济及公有制本身的缺陷,或者说以“反对资产阶级剥削”为理由对工人的尊崇和放纵,也往往放任工人的怠工、偷懒、“跑冒滴漏(各种生产事故和产料产品毁损)”。工业生产中也缺乏可靠的激励机制,“干多干少一个样”、“一杯茶一张报纸一把椅子(休息)一整天”。即便有时上级下命令进行工业“会战”,也不管质量匆匆完工、敷衍交差,然后再回到喝茶看报聊天的日常状态。
于是,毛时代的中国工业,效率极低、浪费严重,更没有创新能力,主要靠吃民国的老本(甚至使用清末一些机械和技术)、苏联的援助、日本在伪满存留的工业基础等,以及从农民那里榨取的巨量资源,维持臃肿庞大而又虚弱的工业体系、供养大量尸位素餐的工人。这时工人的福利,某种程度确实扮演着“养懒人”的角色。但工业效率低和工人怠惰,根本上并非福利问题,而是计划与指令型经济体制缺乏活力、中国特色生产管理体制不科学(相较于苏联虽僵化但有一定科学规划,中国毛时代经济更多是无序和混乱)、没有竞争和对照、市场压力和反馈缺失、监管不力等诸多原因共同造成。
毛泽东和中共扭曲了马克思对工人阶级的推崇,异化了社会主义,以“共产主义”的红皮,行古代专制社会将人分为尊卑贵贱不同的等级社会之实,其工业体系、工厂运作、工人待遇,都是畸形的、违背经济规律、违反平等的。它既不是资本主义工业模式,也不是社会主义模式,而是通过强制手段塑造的、为政权服务、不顾现实和生产效率、牺牲农民等其他阶层权利,构建的畸形工业架构和工人待遇。这样体制下的劳动权利保障体系,是非正常的、不平等的保障制度;这样的工人,也不是正常的工人阶级;这样的工农关系、工人与其他阶层的关系,也不是正常与和谐的生产关系与人际关系。显然,也不能以毛时代工人的低效堕落,来否定正常环境国家工人福利保障制度的必要。
邓小平“改革开放”之后的工人阶级境况:“同工不同酬”和“低人权优势”
1978年,中国开始“改革开放”。中国工业由“全民所有制”和集体制等名义公有制的企业垄断的历史告一段落,私营经济、外资经济蓬勃发展。而大量农民也开始进城、从事工业和服务业(二三产业)工作。这样,就诞生了农民工,即家园、户籍、出身、社会待遇是农民,又在城市或工业区做工的特殊身份群体。2000年,中国农民工数量已超过2亿,2023年已近3亿。除了农民工,还有大量作为城市户籍居民的非国企工人(包括白领和蓝领及其他类型工人)、国企外包工人,自1980年代之后也有1-3亿。而国企及大型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正式工人,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数千万人这个量级波动。显然农民工及城市非国企工人,构成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人的真正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