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到改革开放以来工人80%以上的非公工人,包括城市民营企业工人和个体户、外资企业中国籍工人、农民工、国企外包工人,则处在极为严重的剥削压迫中。
长期以来,中国各地工厂的工人都在超时、过劳、时常发生工伤的状态下工作,得到的薪水却很低。工厂主和管理人员往往使用粗暴的、侮辱性的、侵犯性的方式对待工人,为达成生产目的不惜透支工人的体力、脑力、健康。无论是著名台湾企业“富士康”在大陆的各工厂,还是国内各种小作坊、乡镇企业,都是如此。中共官方则站在资方一边,拒绝执行《宪法》、《民法通则》/《民法典》、《劳动法》等法律中对于劳动权利的保障条文。当发生工人罢工和抗议时,政府还派警察甚至武警协助维持生产秩序、弹压罢工。
而中国工人的处境,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模式”的典型体现和后果。关于“中国模式”,我另有文章论述,摘录于此:
所谓“中国模式”,即政治专制与经济开放并行,压制包括劳工运动、维权抗争、女权运动在内的各种争取和维护权利的社会运动,禁止罢工、游行、组党结社等政治行为;
以低工资、低福利、低社会保障压低劳动力成本和民生支出,在此基础上逼迫国民参与生产建设、以高效率拼命劳作以维持生计,而将这些工人、农民、普通职员等劳动者创造的财富的绝大多数掠走,用以为特权阶层分肥和投入再生产。
整个模式以“低人权优势”和“稳定压倒一切”为两大基本点,牺牲占人口大多数的平民人权、压制相对弱势者对正当权利的追求以换取经济快速发展;
维持社会不平等状态、塑造“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制度和文化环境,鼓励人们放弃权利维护而转向自我实力提升(且倾向于暗示不择手段),以维护特权阶层利益和刺激国民奋斗积极性;
通过禁制政治抗争和意识形态竞争,保持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减少了影响经济的人际群际争斗和“内耗”,将人们的精力和动力引向发家致富,确实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导致社会问题和利益冲突缺乏公平合理的解决渠道,暗处的暴力与冲突加剧、灰黑的腐败与“潜规则”盛行,制造了更多与公开政治冲突不同、但实则更为“内耗”、“内卷”的后果;
利用中国和东亚传统的重视秩序、人民较为忍耐服从、受教育水平高而工作熟练和遵守纪律、社会管制体系健全的特性,将这样的特性加以扭曲化的改造和透支式的使用;
透支资源、环境、人的身心潜能和忍耐力,实现国家整体实力的增强、经济的繁荣及一部分人(包括大量尸位素餐甚至从不工作的食利者)的高度富裕。然后以上政策不断循环下去,以维持统治存续和社会运转。
1980年代改革开放伊始,“中国模式”即初露端倪。而1989年六四事件和1992年邓小平南巡后,“中国模式”实现了“标准配置”,即政权采用“形左实右”的理念和政策,人民争取政治权利与自由的抗争被极大压缩,“闷声发大财”成为国民主动或被动接受的现实。该模式此后又被冠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名,逐步稳固和“升级”。
它也在吸收、借鉴西方的经济学说和发展模式,例如90年代借鉴了芝加哥学派米尔顿·弗里德曼的学说推动国企改革和货币改革(伴随着悲惨的下岗潮、物价大涨和教育医疗的市场化,以及贫富分化的迅速加剧);而如今以哈耶克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的主张又得到中国既得利益阶层的青睐。而这两套西方经济学说均主张较低的社会福利、忽视劳工保障,倾向于弱肉强食的发展模式。
中共摒弃这两个学派关于政治经济自由的主张,但吸收了其丛林化倾向的、低社会保障的、强调效率无视公平的经济理念。这些西方右翼经济理论在中共暴力机器下,将其野蛮残酷一面发挥的淋漓尽致,成为“中国模式”中保障经济发展的关键部件。
而且,中共也在实际上完全放弃了其政治纲领中“反对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压迫”的诉求,相反全力取悦和纵容位于全球产业链上游的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及国内外权贵资本家,攫取中国资源、压榨中国劳动力,还积极镇压工农大众。而美日欧各国也愿为自身利益,默许甚至支持中共在中国的继续统治。某种程度上,中共已成为其当年最为反对的“外国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势力、大资产阶级在中国的代理人”。这是颇为讽刺的事。
40多年来,“中国模式”的确刺激了中国大陆经济的急速发展并使一部分人富裕起来,但也同时极大的侵害和压制了人权与自由,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最大贡献者劳工阶层的权利受损至为严重。
……
这样的“中国模式”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造就了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工人的命运与生活。相较于极度贫穷破败、人们被分成若干等级、旅行自由都被限制的毛时代,邓小平及之后中共统治期的中国大众,有了靠自己勤奋劳动满足温饱、改善生活的机会。尤其是以前被禁锢在农村、从事极为繁重体力劳动的农民,可以成为工人、获得更多收入、多了一点自由和物质享受。
但相较于正常国家(不仅包括欧美发达国家,也包括亚非拉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工人阶级,中国非国企工人尤其农民工,仍然严重缺乏基本的劳工保障,收入也显著低于产出(这可从收入与GDP对比来分析)、收获小于贡献。
中国工人也没有结社自由和罢工自由,1982年宪法将旧宪法上工人名义拥有的罢工权也予以取消。而毛时代工人与农民、城市与乡村、国企正式工和临时工/外包工的多个“双轨制”,在邓时代仍然延续了下来,只是部分的有所松动。但国企在编职工和“非公工人”在保障上的巨大差异,并没有消失,这两种工人显然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地位和境遇,而不可混为一谈。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人阶级的苦况和抗争的必要性重要性
虽然根据宪法,1978年至今的中国名义上仍然是“工人阶级领导、工农联盟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但占中国工人数量80%以上的非国企正式工的“非公工人”,不仅不是被广泛尊重和保障的领导阶级,反而和农民类似,是饱受压榨欺凌的被统治者、被侮辱与被损害者。
其中规模庞大而身份特殊的“农民工”,更是遭受作为工人和农民的双重压迫,劳动内容和贡献与城市工人无异,却又没有城市居民相对略好的待遇,还往往承受与父母子女分离、夫妻分居的骨肉分离之痛,并在农村留下数千万“留守儿童”,或让孩子做与自己一起在城市漂泊的“流动儿童”。
中国大多数工人,包括部分白领和大多数蓝领,虽然满足了温饱、维持了生命,但在看病、住房、养老、子女教育等方面,往往入不敷出、捉襟见肘。这些工人日常攒钱,往往一次大病就花光积蓄。即便侥幸无大病或硬挺过病痛,家庭开支也让他们压力巨大。即便那些外表光鲜的白领,也要从事“996(早九点工作到到晚九点,一周工作六天)”式繁重工作,有猝死的风险,而收入也并不算高,尤其面对高昂的房价,高级白领也“压力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