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支付工资本是受制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在实际执行层面,并非所有个体的合法利益都能得到保障,特别是对于社会地位及资源占有数量明显处于弱势的边缘群体来说,他们本身就是极少或是从不参与政治活动的政治边缘人,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更为有限。由于制度环境和社会结构性缺陷,弱势群体比之其他阶层更容易遭遇权利受损风险。
3.公共服务排斥
公共服务排斥指“个人或群体因不具有公民资格而无法享有社会权利,或即便具有公民资格也被排斥出某些国家福利制度”,这在我国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村流动人口当中表现尤为严重。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区域壁垒将城乡居民划分成了两种不同社会身份,外来人口由于不具备正式的居民身份,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领域方面都被排斥在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之外。
收入不稳定加之缺乏必要保障,外来的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相比贫富差距愈加明显,福利资源分配不平衡与不平等加剧了边缘群体的生存风险,失业、职业病、经济损失等风险损害在弱势群体身上呈几何倍的放大。公共服务排斥进一步弱化了边缘群体抵御风险能力,而生活中的各类风险都有可能导致个体陷入生存泥淖。
例如,徐州幼儿园爆炸案中的许某某,因自身的生理性疾病失去了教育机会,早早辍学打工,由于没有一技之长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较差也很难找到较好的岗位,生活的压力促使他的心理逐渐失衡,进而选择通过报复社会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4.社会关系排斥
社会关系排斥指群体或个体由于社会关系纽带断裂无法参与到正常的社会交往生活当中,表现为缺乏来自家庭、朋友和社区共同体的支持。
例如,常熟纵火案中的姜某春自小性格内向、沉默寡言,在家庭中得不到重视,成年后在外打工极少与家人联系,婚姻生活也并不如意,整日沉迷于赌博,自暴自弃。看到跟随自己出来打拼的表弟姜大山日子越过越红火,对比自己灰暗的生活激发了他内心的嫉妒,姜父认为侄子姜大山给予儿子姜某春帮助不够,又进一步加深了姜某春的怨恨,对于他来说难过的不仅是生活还有来自情感上的疏离。
随着传统家庭结构与社区的解体,社会个体化以及社会流动的影响使得传统的以血缘、地缘为主体的亲缘关系变得极为脆弱,特别是对于流动人口来说,他们脱离了原来的社会关系网络又无法立即融入全新的环境,关系纽带处于断裂状态,当面临风险侵害时,陌生城市并没有为他们提供可以缓冲的港湾,“异地生存”的家庭与亲属关系网络又无力提供帮助,社会关系排斥切断了边缘群体防御抗争生活风险的最后防线。
南昌红谷滩一案中的万某弟因为娶不上妻子对生活失去希望,竟想要杀一个漂亮姑娘作“阴间夫妻”;福州的侯某锋则是因为前妻找到新的男友而心生怨恨,捅死其男友后又将愤怒发泄于路人。情感上的空虚打破了底层生存者的最后防线,生活的冷漠促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此外,社会排斥的多向度性和累积性使得群体或个体有可能同时经历多重排斥,在某一领域遭受的排斥会引致其他层面的排斥,这些排斥又会互相施以反作用,导致多重排斥与弱势,综合造就了弱势群体的生活困境。例如一个人在就业或获取公共服务上的缺失会导致他面临经济上的穷困,而经济上的穷困反过来又会导致其他形式的剥夺(如权利受损或社会关系支持断裂)。因此,社会排斥本身不但是能力剥夺的一部分,而且也是造成抵御风险能力不足的原因之一。
▍行为极化:个体报复社会的情感逻辑
(一)个体报复社会行为的情感属性
从表面上看,社会排斥体验促使个体产生报复社会的动机,从而导致越轨行为的发生,但是,排斥状态下的生存困境刺激与越轨行为的发生之间不具备必然联系,并非所有被社会排斥的个体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有关个体报复社会的新闻报道几乎无一例外地都会在作案原因中点明作案者存在报复心理与厌世情绪,因此报复心理才是直接导向个体无差别泄愤行为的决定因素。
报复心理是一种应对、反抗外部不利因素的自我防御保护机制,是个体为了保持内心平衡而自发进行的补偿反应。报复心理与个体的负性情感压力是相伴而生的,如痛苦、自卑、羞辱、愤怒等负面情绪,从价值强度与持续时间的角度来看,报复动机的形成是个体情感极化的结果,从强度较高但持续时间较短的痛苦、愤怒与羞辱等负性情绪演化为强度较低但持续时间较长的社会不安全感、仇恨情绪、政治冷漠、悲观厌世等极端的价值判断与心理认同。
例如,在榆林米脂一案中,赵泽伟少年时在米脂三中上学时总是受同学欺负,积怨已久,造成了其性格上的残缺,形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成年后工作生活一直不顺。情感是人类行为的调节器,在有意识和无意识间指导着人们的决策,情感上的缺陷会导致有缺陷的社会行为。埃尔斯特指出:“如果某种情感的拥有本身就有害的话,那么,按照这种情感行事同样是有害的。”一般来说,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人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和心理资源来预防极端情绪的产生。个体的社会地位越低,就越容易接触到造成压力的负性生活事件和问题,当个体在“市场位置”中总是处于消极状态时,即长期处于被剥夺与被歧视状态,那些低沉的情绪体验就会储存起来,并且作为“创伤”而延续。而负气的个体或群体对其行为并不完全具有掌控力,在情绪力量的推动下,个体或群体的行为可能偏离预先设想的理性轨道而产生突变,最终导致无差别非理性攻击行为的发生。
(二)个体报复社会的行为极化过程
被排斥个体报复社会动机是在情感的推力下形成的,通过梳理报复社会个体的心理历程发现,极端行为的形成大致经历了现实环境刺激与排斥伤害感知、伤害体验加工与负性情绪唤醒、报复心理形成与实施效果估量、极端情绪外化与报复行动施行四个阶段。
1.现实环境刺激与排斥伤害感知
个体遭遇社会排斥并形成初步的情感体验是报复心理也是行为极化过程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个体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到来自社会环境或其他阶层的资源剥夺、权力限制、机会缺失及关系破裂等损害,并初步形成了自卑、痛苦、愤怒等消极的情感体验。在这一过程中个体对伤害的感知是影响他们做出何种反应的关键性因素,不同的人对同样的情境刺激会产生不同的心理反应,在许多情况下,一般人看来不是重大的刺激,而在边缘群体那里有可能是毁灭性的心理打击。
例如,广西柳城县“9·30”爆炸事件中,韦银勇因采石场灾害隐患与租金问题多次与村民发生纠纷,他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强烈的不满情绪,甚至还威胁要炸掉村民的房子,采石场被关停后与村民的关系愈发紧张。
2.伤害体验加工与负性情绪唤醒
被排斥的个体对来自环境的伤害进行加工,并产生强烈的负性情绪是行为的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个体将感知到的环境刺激与头脑中已有的知识经验相结合,对信息作出判断从而得出基本结论。由于排斥环境的长期作用,这一阶段的个体知识经验水平本身就存在缺陷与不足,有可能使得他们对信息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