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同杀——王守亮、杨淑辰夫妇
文革中,当局以法律名义、用国家机器对一家亲属同时判处并执行死判的,不同于文革初期在“文革思潮”及“暴力文化”作用下的群众暴力行为造成的情况(如北京大兴县及湖南道县的杀“黑五类”全家)。
1970年初北京市“一打三反”运动中,对北京25中教师王守亮、杨淑辰夫妇的处决,是笔者所见资料中最早的一例。略有不同的是,夫妇两人的处决,是一前一后相隔了两个多月。
最先被处决的是妻子,48岁的杨淑辰。对她的处决,是在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正式下发之前,北京市的“一打三反”运动还处于“预热期”的1970年1月27日。
笔者在《遇罗克的处决令是谁签署的》一文中,提到过的“北京市公法军管会”于1月9日发布的那份《通知》所列的20人名单,排第一位的就是这位杨淑辰(名单上遇罗克排第10,另两位著名“女性文革思想者”王佩英排第11,马正秀排第15位)。在《通知》正文中,还特别提到,“现将杨淑辰等二十名罪犯的材料发给你们,……组织群众认真讨论,提出处理意见,速告市公法军管会”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