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应该废止:一方面北京最近高调纪念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另一方面已把五个民族自治区的主要民族干部清洗数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未来再次引起关注。在我看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未来应该废止。当然,这个看法不是写给当下法老的政策建言,而是我个人的立场表达。
中国的民族划分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斯大林极权主义的遗产,是阶级与阶级斗争理论的翻版。从法律上界定个人的民族身份只存在于实行斯大林主义的国家。49年之后56个民族和相应的民族划分是被生硬地制造出来的,是伴随着阶级成分划分和斯大林主义一起来到中国的。
强制的民族划分是荒谬的。在今天的世界上没有第二个国家实行与中国性质相同的基于斯大林主义的民族划分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如果真的存在中华民族,那中国应该有57个民族。按照斯大林民族划分理论,美国今天有多少个民族?
这项制度名不副实,不仅根本没有可行性,而且还是制造隔阂、怨恨和冲突的渊薮。这项制度是排他性的,而不是包容性的;是静止的,而不是动态的,已经完全不能适应该区域人口的变迁。这项制度不仅没有能够解决既有的族群之间的问题,而是在不同族群间划出不可逾越的鸿沟。这就把族群间的差异与隔阂固定化、永久化,造成族群的敌意与对立,并最终从摩擦走向对峙。这项制度所做到的不是让相关各方都满意,而是都不满意。自实行这项制度以来,中国的族群之间的问题反而呈现出加速恶化的态势,高压下的火药桶一再引爆。
服务于专制大一统的自治必然是假自治。中国在体制上实行的是专制的中央集权大一统。但大一统与自治却不能并存。换句话说,有大一统,就不可能实行真正的自治。民族划分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背后仍然是阶级斗争思维,并且是为了专政大一统的需要。
有人说,问题不是其制度自身,而是这项制度没有真正得到落实。谢天谢地,如果真的落实,这项制度必然要产生严重的排他性,并酿成更大规模的悲剧性冲突。这项制度正是中国族群问题的源头。
如果实在没有能力分辨这项制度的好坏,那就看看这项制度是谁发起的,是谁在实行,是谁在高调维护。#政治学一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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