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黄伞黑衣旁听藐视法庭罪成 评论:港府旁敲侧击削弱旁听权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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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黄伞黑衣旁听藐视法庭罪成 评论:港府旁敲侧击削弱旁听权

“旁听师”以藐视法庭入罪,令人担心衣着服饰的字句也可能被定性为“抗争行为”。

一名穿着黑衣及戴黑帽打扮的公务员苏逸佳,在2021年12月到法庭旁听时,因身穿印有“黄色雨伞”图案的黑色卫衣引起多名法官注意,最终被控“藐视法庭”罪成。律政司在案情指“旁听师”(sit-in expert)是抗议手法之一;法官陈健强称“黄色雨伞”是政治符号,不容存在法庭。陈官周三(26日)判被告苏逸佳监禁两个月、缓刑两年。案件令人关注“旁听师”会否被标示为一种“政治抗争”。

旁听师:现在不是信纳司法公正的年代

经常去法庭旁听的Alex(化名)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今次判词藉旁听师的衣着判断政治符号,并作出检控,做法比较“新颖”,他认为今次检控与被告的身份有关。

Alex说:这宗案件也可能关于前公务员,也可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我不太介意他有没有违反张举能的讲法,因为现在不是信纳司法公正的年代,好多案件将底线愈押愈后,不断去改标准。

Alex又指出,过去确是有旁听师在服饰上印有“狮子山”和“香港加油”的字句,现时他们大多不会穿与社会运动有关的衣服,毕竟现时的旁听师以长者为主,衣着较仆素,但这次判决不会吓怕他们。

Alex说:近年的旁听师已少了很多,较多的是退休的长者和家庭主妇,他们旁听主要是从家长的角度去支持在被告栏的小朋友,他们普遍也没有特别打扮。他们没有特定穿甚么颜色的衣服或口罩,反而是以前年轻的旁听师会相对上多一些。

国安法》实施后,法庭明显较以前守卫森严,进入国安法庭须过安检。(张仕仁摄)

评论:律政司将“旁听师”定性

本身是法律学者的时事评论员桑普指出,以前旁听者要“大闹法庭”才构成藐视法庭罪,现在可能因衣着或一个图案也被检控,他认为今次法官的判决是“过度演绎”。

桑普说:这个判例是相当可怕,所有旁听的人如在针毡,怎样才构成藐视法庭罪?如果穿着一件黑色的衣服,没有任何图案,但突然保安阻止,质问理论期间被拘捕,然后被控藐视法庭,这是否可以呢?这条线是虚的,是随时可以移动的。

评论:港府旁敲侧击削弱旁听权利

英国伦敦国王学院法学院访问研究员黎恩灏则认为,就法律而言,苏逸佳曾因被拒入法庭令审讯一度中断,客观事实是干扰司法行政,足以被控告藐视法庭,但值得关注是律政司视“旁听师”作为抗争行为,会令人联想到港府是否旁敲侧击,削弱旁听的权利。

黎恩灏说:比较争议是,控方在检控的论述和语言去定性“旁听师”,但这与今次裁决不是有直接的关系。根据判词,案件中第2及4事件相对没有这样严重,而两个月的监禁是第1件事件冲入法庭,穿有政治符号的衣服,所以判两个月。最值得争议的是律政司是想用尽办法,指参与旁听成为一种政治表达的方法及抗议的行为。

过去两年,有戴黄色口罩的旁听人士,曾被法官要求离开或更换口罩,但律政司未有检控。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亦曾公开说“香港是自由社会,选择衣饰与口罩的颜色是个人自由,是无问题的”。

记者:张仕仁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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