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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民国第一女杀手 曾暗杀袁世凯

郑毓秀在花园里折了一段玫瑰枝,藏在衣服里顶住陆征祥,声色俱厉地说,“你要签字,我这支枪不会放过你。”结果,陆征祥不敢去凡尔赛宫签字,并辞去代表职务,中国也没有在巴黎和约上签字。而郑毓秀的“玫瑰为枪”义举,成为当时街头巷尾的热议话题。

图为郑毓秀(前排左2)与蒋介石(前排左1),胡汉民(前排右2)等人的合影。(网络图片)

代理孟小冬、梅兰芳离婚案轰动一时

1924年,郑毓秀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后回国。归国后,她和留学时代的友人魏道明在上海公共租界合作开设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律师。

执业期间,郑毓秀屡屡打赢官司。其中,尤以代理孟小冬与梅兰芳离婚案最为轰动。最终,梅大师以4万元平息了这场官司。郑毓秀的律师事务所一时门庭若市,诉讼费动辄以万元计。

图为1943年2月华盛顿,驻美大使魏道明夫人郑毓秀与访美中国代表团团长熊式辉在酒会上。(网络图片)

郑毓秀曾“红得透顶”

1927年4月,郑毓秀任江苏省政务委员会委员,年末成为上海临时法院院长,但未就任。她还兼上海法政大学校长。

1927年8月,郑毓秀与时任国民政府司法部主席秘书的魏道明结婚。此后,郑毓秀先后出任过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监察厅厅长、上海临时法院院长等职,一时风头无二。1928年,她任国民政府驻欧特使,同年归国,11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员。

1942年,魏道明任驻美国大使,她随行赴美国。1943年她任各国援华会名誉主席。战后,她和魏道明一同回国,再任立法委员。

据上海锦江饭店创办人董竹君在自传《我的一个世纪》中描述郑毓秀:身材魁梧,皮肤粗黑,脸型凶怪,穿着旗袍,戴副眼镜,声音洪亮,举止有些像男人。性格急躁,动辄就怒。

据董竹君记述,郑毓秀当时“红得透顶,据闻仅次于宋美龄、宋蔼龄。她人住南京,却要喝上海租界的自来水,面包要吃上海老大昌的,每天火车送一次。”

1959年12月16日,郑毓秀病逝于美国洛杉矶,终年68岁。(网络图片)

郑毓秀晚景凄凉病死美国

1949年后,魏道明、郑毓秀夫妇政治失势,夫妇移居巴西,从事商业活动。但由于经营不善,郑毓秀夫妇数年后又返美国。夫妇俩回不了大陆也去不了台湾,在美国穷困寂寥,以打麻将消磨时光。

1954年,郑毓秀左臂被发现癌变症状,被迫切除左臂。郑毓秀晚年疾病缠身,度日如年,于1959年12月16日病逝于美国洛杉矶,终年6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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