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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为什么揪住章子怡不放?
为什么揪住章子怡不放?

  章子怡的“诈捐门”从被揭穿之日到现在,已经近两个月了。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章子怡一直保持沉默。但这一问题并非娱乐八卦,可以被时间冲淡,所以在网友和媒体的接连追问下,章子怡也不得不站出来进行澄清。但是,“澄清”之后,很多人还是不依不饶——这令一部分“挺章派”的人很不理解:人家都把事情说清楚了,为什么还要揪住不放?

  还是态度问题!最简单的一点就是,在“诈捐门”的整个澄清过程里,大家并没有看到章子怡对公众起码的道歉。澄清本身算是一个交代,但此前的“100万捐款只到账84万”等问题毕竟是事实,而她对这些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应该负主要责任”。既然负责,就得承担相应的后果,但章子怡却把错误推给了工作人员,宣称是下面的人出现了“沟通问题”——这并不是一个负责的态度。如今,政府官员们在出差错之后都开始承担被问责的后果,章子怡这样逃避推卸,显然不能让公众满意。

  除了对待公众的态度外,章子怡对待募捐的态度同样很成问题。对自己在这次事件中的表现,章子怡除了拿眼泪和家人博取同情外,唯一的“教训总结”就是自己对待慈善、募捐等事“缺乏经验”。但是,经验和态度还是两回事。我们允许你对此有心无力,但绝对不希望你对此毫不关心。而对她所说的自己在募捐数字上的“不知情”,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为她根本就没这份心。

  这么说不是没有根据,章子怡也绝对有这个能力。因为从网上我们很容易就可以搜到“福布斯中国明星年度收入排行榜”的数据。在这份榜单里,“国际章”近5年来每年收入都在前十位。2009年的榜单里,她的收入是7800万元人民币,折合成美元也有1000多万了。我们没要求章子怡像成龙那样把自己收入所得直接捐出来,也没有要求她像李连杰那样四处化缘让自己的基金账户充盈,但既然章子怡有为灾区捐款的这份爱心并且做出了“100万美元”的承诺,而追讨捐款又耗时较长,为什么自己不能先行垫付,让灾区人民早点获得这笔资金,然后再在合适的时候慢慢地向那些承诺捐款的人追讨?

  章子怡不差钱。不管是100万元人民币还是100万美元她都能拿得出。有能力而不作为,然后又哭诉自己的艰辛,这个态度让不少人感到很假,这才是我们揪住她不放的真正原因。 《南方日报》

  “国际章”还轮不到你来可怜

  看来这次“捐款门”事件对章子怡打击很大。上网搜索一下,国内网站搜到的前两页是她的官方网页或者无关痛痒的一些页面,而国外网站搜到的前两页全是关于“捐款门”的各种新闻。毕竟我国就两个女演员得到了国际认可,除了巩俐,就剩下人称“国际章”的章子怡了。

  我听说美国政府保护自己的轮胎,意大利人保护自己的皮鞋,中国在保护自己的稀土,就是没听说演员也是出国创汇产品,也需要保护。何况,我也不认为中国只有这两个女人可以赚美元。你到上海或者北京CBD的咖啡馆坐坐,哪个鬼佬的周围没个中国女孩在努力工作呢?至于阮玲玉,除了都是演员外,我实在看不出章子怡跟她有何共同之处需要“走上绝路”。虽然不时有消息说这个那个国际大品牌抛弃了章小姐,更有人拿出计算器算出了章小姐损失了上亿的进账!我就奇怪了,章小姐是不是在自家客厅装了摄像头24小时直播,每天的账本都能被你们拿出来晒一下?

  国家统计局说2009年的房价只上涨了1.5%,不知道他们统计出来中国人的爱心指数上涨了多少,反正是经过汶川地震后,我国网民的爱心显然已经涨爆了宇宙——人家章小姐那边还天天前呼后拥、坐豪车、结交名媛、钓洋凯子、拍戏、剪彩,这边已经有无数人“含泪劝告”网民放过她了,好像“国际章”已经被人踩在了脚下摇尾乞怜一样。

  只可惜,人家“国际章”根本就不尿你这一壶,不管大家是唱是骂,人家只管沉默挣钱。人家唯一一次接受记者专访谈“捐款”,选择的既不是电视台,也不是通讯社,居然是很少与娱乐圈来往的英文版《中国日报》。

  这个选择意味着啥?据负责专访的周先生分析:“关键是我们的平台是英文的。”知道了吧,“国际章”就是“国际章”,人家的脸永远是面朝西方的,在网吧里奋力敲打键盘一心支持她的网民们就歇歇吧,有空先关心一下你楼下天桥上练习书法顺带要点零钱的老大爷,“国际章”还轮不到你来可怜!《华西都市报》

  如何为明星关上“诈捐门”?

  也许章子怡的麻烦不会因这篇公关痕迹浓重的专访而结束,但近年来名人们不断遭遇的慈善捐款质疑却日益将“捐款门”演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去年,余秋雨、阿来、麦家、杨红缨都曾卷入捐款被质疑风波中。

  慈善已经成为一把摆在名人、明星面前的双刃剑。名人、明星们通过慈善彰显自己的爱心,提升自己的公众形象,而屡屡出现的“诺而不捐”、“诺而少捐”现象,则将名人们一次次送入道德的“泼墨门”。

  偶像剧《流星花园》中有句台词:“如果道歉有用的话,那还要警察干吗?”在名人“诈捐”此起彼伏之际,公众的目光投向了法律领域。我国目前规范捐赠的法律,除《合同法》之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但现实问题是,公众人物利用影响力进行募捐的行为却缺乏充分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监督机构,捐款是否到位、是否专款专用,一系列后续问题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只能依靠募捐者的个人品德来决定。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对名人星的募捐行为有着有效的监督,那么章子怡小姐的一笔笔地震捐款承诺都会在严格的监督下被督促着及时转账、及时完成实质性捐款。那么,她的“诈捐门”将不复存在,她也不用羞答答地用所谓专访来完成那似是而非的“道歉”。

  如何为章子怡等明星关上那一道道“诈捐门”?如何将“诺而不捐”、“诺而少捐”挡在慈善的门外?完善而严格的监督体系将是那把我们最可依赖的铁锁。《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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