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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删除热贴:网友拍砖杨佳官定律师谢有明!
查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网站,2008年1月8日的《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组建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团的通知》公告谢有明(名江律师事务所主任)为第三届法律顾问团的成员。鉴于杨佳袭警的对象是闸北区人民政府的公安部门,谢有明律师同时担任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和闸北区人民政府的法律顾问,违反了《律师法》第三十九条关于“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规定。
  
  
  根据七月八日的《广州日报》报道:
  
  
  有上海有关方面为指定的辩护律师有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使曾被打伤 也难逃死刑 !
  
  
  
   (有明上海闸北区人民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1988年至今,以代理刑事案件为主的有明已在律师界服务20年。)
  
   记者:你什么时候见到的?
  
   有明:7月1日上午大概10时40分左右吧,谈话一直持续到下午1时左右。谈话一直进行,午饭我就吃了两片面包。
  
   记者:那吃午饭了没有?
  
   有明:没有。他说他早上吃了5个包子,不饿。
  
   记者:给你留下的印象怎样?
  
   有明:非常沉着、非常冷静,法律意识比较高。比如,我刚进去,他就要求看我的律师证。当时他被拷在那里,我就把律师证送到了他面前。
  
   记者:的学历你清楚吗?
  
   有明:他自己说是高中之后读的大专,学的是会计专业。哪所学校也没说,应该是北京的学校吧。不过,警方通报说他的学历是中专,以警方通报为准。
  
   记者:他之前从事过会计工作吗?
  
   有明:没有。他没当过会计。他说会计这个工作不好找,基本上都是打零工,工资每月大概就1000多元。他直强调他母亲是一个很低层的退休工人,好不容易才把自己养大。从谈话来看,单亲家庭他影响比较大,性格比较内向。
  
   记者:有人说他很早之前就来过上海,有没有这回事?
  
   有明:没有。他就是去年10月份来上海旅游。
  
   记者:如果确实被警方打伤下体,法院在量刑上会不会有所考虑?
  
   有明:现在谈量刑尚为时过早。在其他案件中,如果有这种因果关系的话,情节轻的,法院量刑上会有所考虑。不过,像犯罪情节这么严重的,一般来说,在量刑上几乎没什么疑问,不出意外的话,估计是死刑。
  
  
  
  在这里笔者首先作为辩护律师有明表示抗议谴责有明作为律师缺乏起码职业道德要知道不论当事人如何作为律师首要的任务是为当事人“开脱”,而不是想法设法的“证明”自己的当事人完全有为其行为背罪的依据!还特别强调单亲家庭影响比较大,性格比较内向。许多人的父或母在文革中迫害致死,都是单亲家庭孩子,可我们从不犯法也无暴力倾向,雷锋同志更是死了爹,娘又上吊,雷锋有暴力倾向吗?找犯罪根源为什么强调单亲家庭?
  
  
  有明的言行玷污了律师职业准则,完全丧失了作为律师存在的职业道德基础!
  
  
  
  特别提请大家注意这个有明是怎样为的死刑做舆论引导的:
  
  
  <1>想证明身体健康,完全有能力承担刑事责任,断绝网络给打悲情牌的可能性
  
  
  <2>力图说明是不是精神病,是有蓄谋的,甚至还懂法律,进一步为将来判死刑做定性
  
  
  <3>贬低的学历,降低他的社会地位,将他打扮成一个暴徒,对于公众影响来说,杀一个低学历的平民比杀一个大学本科生更有交待性
  
   请大家来讨论拍砖......

作者:邓析律师 回复日期:2008-7-8 19:11:49
 
 
    在这里笔者首先作为辩护律师有明表示抗议谴责有明作为律师缺乏起码职业道德要知道不论当事人如何作为律师首要的任务是为当事人“开脱”,而不是想法设法的“证明”自己的当事人完全有为其行为背罪的依据!
  支持这句话...

作者:兔bug 回复日期:2008-7-8 19:39:41
 
 
  建议吊销其律师证书

作者:sccdzm1188cn1 回复日期:2008-7-8 19:48:02
 
 
  等着被HX吧,杂谈已经HX得差不多了

作者:ccczc1 回复日期:2008-7-8 19:54:36
 
 
  ding

作者:W20173709 回复日期:2008-7-8 19:55:53
 
 
  的母亲现在哪里?

作者:flypig1974 回复日期:2008-7-8 20:07:43
 
 
  作者:W20173709 回复日期:2008-7-8 19:55:53 
    的母亲现在哪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作者:aiwozhonghua8 回复日期:2008-7-8 20:08:42
 
 
  此人还能被称为律师

作者:纯颜 回复日期:2008-7-8 20:10:48
 
 
  该谴责的是在谣言中无所适从的网民
  
  造谣说被警察打残的人已经在苏州被抓,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你却还在这里说事
  
  律师是指定律师,不是他自己请的。
  
  还有,不管律师的首要任务是什么,他的工作怎么也离不开一个“法”字,难道律师也学网民造谣,给编造一个理由,伪造一些证据吗?
  
  我觉得律师说得没错,不要说被打残是纯属造谣,就算被打残了,能够成他杀6个无辜的人的理由吗?目前情况下,除了证明他是精神病且处于发病期,否则一定偿命的,而且附带赔偿经济损失,当然,这一点可能难以执行而不了了之。

作者:szwatchina 回复日期:2008-7-8 20:11:59
 
 
  一个英国人、一个法国人和一个美国人落到了一群强盗手中。强盗头子发了善心,允许他 们在被处死前做最后件事。英国人说他最后的心愿是写份遗嘱,强盗给他提供了桌椅纸笔;法国人说他临死前想再和女朋友亲热番;美国人却站着不动。强盗头子问他的心愿 是什么。他说,他别的不想,只想让强盗头子在他的屁股上猛踢脚。强盗头子被他这奇怪的心愿逗得哈哈大笑,毫不犹豫地在他的屁股上踢了脚。老美挨了这脚后,转身取出藏在身上的枪,把强盗们统统打死了。英国人和法国人见此情景便问那老美:你既然身上藏着武器,当初为什么不开枪,乖乖做人家的俘虏?老美大惑不解地搔搔头,说:他们又没伤害我,我怎么能平白无故打死人呢?我之所以强盗在我屁股上踢脚,就是为了取得报复的道义资格。
  
  

作者:tdoosky 回复日期:2008-7-8 20:12:01
 
 
  律师界的耻辱

作者:tdoosky 回复日期:2008-7-8 20:13:10
 
 
  如果在香港他的执照就保不住了

作者:纯颜 回复日期:2008-7-8 20:28:40
 
 
  无情的人不要再追问母亲了。
  
  她的儿子成为杀人罪犯已经很痛苦了,你们还期待她抛头露面说孩子的事情吗?你们一个母亲在镜头前发表自己儿子杀人案的看法吗?即使公安希望她出来说几句,她也有权力拒绝的。

作者:和正荣 回复日期:2008-7-8 20:36:02
 
 
  只是千千万万被推至社会底层的代表,更有万万亿亿农民与无业者在受着无比艰熬,好戏还在后头,看风云变幻还有今朝。比案更具代表性的官民怨案还刚刚开始表现!

作者:天边的黑云 回复日期:2008-7-8 20:38:22
 
 
  中国的政治律师你也相信.

责任编辑: 王笃若  来源:来稿首发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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