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文革开始时我9岁,当时我家住在成都中医学院内。学校停课了,到处贴满标语大字报。有一天,我和一个同伴来到一间空空荡荡的阶梯教室,见讲台上放着一个剩下一点点墨汁的小桶,里面还有一柄很大的毛笔,就抓起毛笔,蘸上墨汁,耍弄起来。我先在讲台地上划了一个闪闪发光的红太阳,那是当时最...
我的祖父是米店的帮工,我的父亲学习成绩优异,受一位陈姓教授的资助,考上了北京大学。这位陈教授与鲁迅先生关系较好,常带父亲到北京中山公园与他喝茶。当时赶上孙中山先生去世,北京大街夹道送行,父亲这时加入了国民党。四一二政变前,父亲去上海,在火车站附近一间小书店买了《共产党宣言》等书籍...
荒唐的事年年都有,惟政治运动时期更多!许多人莫名其妙地栽进反右的陷阱里。(网络图片)余华良晚年生活有几分满足了。故土难离,他不仅回到了桑梓之地,故乡宣城,而且老婆孩子户口都由五七难友帮忙解决了。更重要的是拖延二十多年扯不清道不明、未定性难结案的所谓反革命反标案,也随着大批右派改正...
有一次省政协会议分组讨论时,上面要他提个提案,他想了一阵说:人民南路广场(现已改名为“天府广场”),毛主席一个人站在那里太孤寂了,我提议把朱德总司令和周恩来总理的塑像,立在他两边,陪他老人家。结果下一次省政协会议就再也没有他了。回想起当年的右派经历,特别是逃脱那次成都市“批斗彭、罗、陆、杨大会”的事,他仍然刻骨铭心。他说:那年月,在那种情况下,如果不乐观,早就投江自杀了;不机灵些,哪还有一个健全的身子活到今天。
在外地出差,和一群刑事法官下去调研。山路漫漫,大家开始说笑话解闷。既然都是法官,主题当然与案子有关。一位老法官说,1975年刚到法院工作时,国家根本没有《刑法》,一本1950年代起草的刑法草案,就是办案参考。没有经过任何法律训练的人,照样可以做法官、办大案。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定罪...
一段时间后,这一反革命轮奸案却被平反了。原来那所谓的轮奸纯粹是举报人的推想或者杜撰。当时在“砸烂公、检、法”的口号声中,公安机构都瘫痪了,办此案的人员大多是从各单位抽调来的外行。这一冤案最终能平反,主要是因为涉案的几个事主都是北京知青,他们的家长借住在党中央所在地的便利条件,坚持不懈地申诉和上告,才促成了对案件的复查和平反。
当时,江青不容许舞会这类活动。八月底时,她让毛不再组织舞会。 毛不久跟我说:“这下我做了和尚。” 自从停止舞会活动以后,毛没有了寻欢作乐的地方。短短数周后,他开始用人民大会堂的一一八厅作为他消遣的所在。如前所述,他在人民大会堂内,有一帮“女朋友”,即各个厅,如福建厅、江西厅等的女服务员,她们轮流来陪他。因此,外面的文化大革命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毛依然故我,过着帝王般优哉游哉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