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文革的血雨腥风里直接动手和参与杀人的主要是共产党员!“非正常死亡”:近二十万人 全省有近五万共产党员是杀人凶手,其中二万零八百七十五人是入党后杀人的,有九千九百五十六人是杀人后被吸收入党的。与杀人有牵连的党员达一万七千九百七十人。广西文革中最大最臭名昭著的历史耻辱——吃人肉——84%的吃人者是中共的党员或干部!发生过成百上千例黑五类和422派的妻女被强奸的案件。其中不少都先是 中共的党员干部“杀父奸女”、“杀夫奸妻”、“先奸后吃” 周恩来是始作俑者之一
10年“文革”不仅死人多,而且杀人手段之残忍、狠毒,骇人听闻。有砍头、棒打、活埋、石砸、水淹、开水浇灌、集体屠杀、剖腹、挖心、掏肝、割生殖器、零刀剐、炸药炸、轮奸后捅死、绑在铁轨上让火车压死等等,无所不用其极。1968年,武宣县被分尸吃人肉、吃心肝的有38人,全县国家干部(包括原县委书记)、职工有113人吃过人肉、人心、人肝。女民兵班长陈文留,她一个人吃了6副人肝,还割下5名男人的生殖器泡酒喝,说是“大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