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一男子残忍杀害其妻子,获死缓,引发争议。(网络截图)
近日,广东东莞市一男子因为残忍杀害其妻子,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理由是该男子作案时患有抑郁症。法院判决引发舆论强烈质疑。
据多家大陆媒体报导,杨晓东与陈梓琦系夫妻关系。2024年3月1日,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陈梓琦提出离婚并搬离二人住处。2024年3月8日,杨晓东以自杀相威胁,要求陈与其沟通离婚问题,后驾驶小轿车搭载陈至东莞市大岭山镇新塘村新塘新路一巷附近,在车内因离婚问题发生争吵、打斗。陈梓琦挣脱后下车,被杨晓东用砖头拍打头部多下,致头部受伤流血,然后,又被杨晓东开车撞击三次。
受伤的陈梓琦躲入废品站板房后,杨晓东追入板房内,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刀捅刺其颈部、胸腹等要害部位136刀,致陈梓琦死亡。附近民众报案后,警察当场将杨晓东抓获。
今年7月30日,东莞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称杨晓东“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但“考虑到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所引发,杨晓东在案发时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不必立即执行”,因此判决杨晓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判决书称,经司法鉴定,被告人杨晓东患抑郁发作,作案期间处于发病期,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被害人家属不服判决结果,认为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向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申请,被驳回。
受害人妹妹陈女士对大陆媒体表示,在姐姐被害后,家属到双方居住的房间收拾物品时,发现一台平板电脑,在这台平板电脑的搜索历史中,赫然写着“丈夫杀害妻子后自杀后果”“刀穿过心脏会死吗”等记录,以及咨询精神病医生关于“精神失常的人犯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的记录。
陈女士认为,这表明,杨晓东预谋充分、意识清醒,行凶过程包含多次追击和致命攻击,手段极其残忍。
该判决结果引发了舆论的强烈质疑,网友更是纷纷批评,“这难道不是在鼓励或者利用精神病人犯案吗?”“下次想杀人都可以装自己有抑郁症”“精神病都干不出这种事”“这是什么新闻,因为抑郁杀人,竟然能各种搜索,这就是蓄意故意杀人”。
疑似法律专业人士分析称,“考虑到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所引发:这话啥意思啊?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这听着怎么还成了减刑的原因了?”“如果进入一段亲密关系意味着这个人的人权因此就要被大打折扣,被手段残忍地杀害了,还要因为亲密关系减刑,那婚姻关系或者亲密关系成什么了?法外之地吗?”
“‘案发时被告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这是啥时候得的精神病,妻子提出离婚的瞬间吗?精神病不是理论上都不能领结婚证的吗?或者他结婚的时候有告知伴侣自己有精神病吗?如果没有,难道这个婚姻不是可以无效的吗?”
“认罪态度较好——都一个杀人犯+精神病了,说明他很难用理性控制自己,那么这个认罪态度良好能起到毛效果啊?”
今年以来,中国大陆有多起杀人案件因为“精神病”认定而引发争议。
3月14日,广东吴川发生一起入室杀人案,致兄弟两人一死一伤,受害者妹妹说凶手杨某是他大哥的同学,事发前一天大哥还带着杨某去看病,杨某借宿她家中。第二天杨某看家里其他人都走了,就开始戴头盔穿防护服,拿出事前准备的全新菜刀作案。两个哥哥逃跑被杨某追出几百米,导致她二哥当场死亡,大哥重伤残疾。
7月3日,杨某被司法机关鉴定为患急性短暂性精神疾病,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这意味着不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家属表示从未听说杨某有精神病史,从作案过程看也高度缜密,已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今年2月26日,廊坊24岁女幼师周易,回家路上正与母亲视频通话,被歹徒谢某某连刺13刀身亡。经鉴定凶手谢某某患精神分裂症,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受害者家属不服申请重新鉴定,日前二次鉴定结果仍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网友批评说,“今年这‘精神病’成了‘丹书铁券’金字招牌”“这么多‘精神病人’杀人逃过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