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民 | 强制缴社保加重社会不公(上)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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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民 | 强制缴社保加重社会不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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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本身的不公平

不久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任何不缴纳社保的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均无效,并于9月1日正式施行。此消息一出,就引发了巨大争议。

社保(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由个人和企业缴纳一部分,国家财政支付剩余部分,在参保者符合条件时领取收益。正常来说,这样的保险制度,是对参保人有益的。那么又为什么引发如此巨大的争议、出现不少反对声音呢?

这是因为,在中国,不同职业身份、不同阶层的国人所享有的社保待遇有着悬殊的差别,社保受益不均,而社保费用的缴纳对于中下层尤其底层民众是颇不少的一笔开支。而未来社保是否可以完整兑现,也是未知数,社保受益率充满不确定性。

中国不同身份群体社保待遇的差别化、等级化,体制内精英一本万利、体制外百姓只有剩菜残羹,现在以医保和养老保险为例说明之。

中国医疗保险就分为职工、城市居民、农村村民三种医疗保险系统。而如果细分,还有公务员与非公务员、国企职工和非国企职工、领导干部和普通职工的差别。不同身份的人,享有的药品和医疗服务的报销比例、报销范围、报销便捷度,有着巨大的差别。

如高级干部可以享受几乎100%的报销,可报销的使用药品品类、手术类型、医疗服务项目也没有限制。所以才有了高干病房、领导常住ICU每日护理费用五位数、昂贵进口药随便用、每个医院都欢迎高干入住等情况。高干医疗费用往往直接和社保机构对口报销结算,也不需家人到处奔波。而普通民众名义上也才只能报销60%左右,且实际上许多优质的特效药和重要医疗项目不在报销范围,还有医院等级和地域等限制,大多数医疗费其实需要自费。普通人在报销医疗费(兑现医保收益)过程中,往往还要面对复杂的程序和官僚主义。

而养老金的拨付有着更显著的差异与不平等。养老金发放分为机关/国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职工、城市居民、农村村民四类身份,其中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养老金最高,内部又按照职级从低到高依次增加,而非公企业职工明显较低,城乡居民养老金则最低,其中乡村又低于城市。

如江西鹰潭社保局发布的2023年1月养老金发放情况,其官方信息显示,向1.36万机关干部退休人员发放退休金6909万元;向7.55万企业退休人员发放17885万元,向13.78万名缴纳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发放2854万元。经计算,机关单位月平均退休工资为5080元、企业为2368元、居民为207元。另外,未缴纳养老金的农民每个月基本养老金仅123元。

社保中的其他项目,如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障,同样是体制内显著好于体制外。即便同样都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体制内可以顺利拿到优厚的补贴,体制外尤其中下阶层在申请相关补贴/补偿时,会遇到各种程序和官僚障碍,且费劲力气最终到手的钱也很有限。

不仅医保和养老金等社保项目的在受益时不均,从缴纳时就已充满不公平。正常来说,是缴纳越多享受越多,或谁相对贫穷弱势谁相对所获更多,或二种情况兼而有之,这也是保险制度的特性和初衷。但在中国现实中,则出现了严重的缴纳保险金和保险收益“倒挂”现象。

最明显的,是所谓“视同缴纳”政策。对于机关单位和国企的领导干部、资深人士,虽然其年轻时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正常缴纳保险金,或者中间有中断,按规定不能享受按时正常缴纳保险才能享受的医疗养老等方面的福利待遇。但“视同缴纳”政策出台后,即便当年未缴或中途断缴社保的干部职工,也能享受正常的医疗报销待遇和养老金。如一个人工作40年,其中30年都没有缴纳社保,退休时仍然按照交满40年来计算和发放退休金、报销医疗费。且这些人大多数是政府领导干部和国企中层以上人士,所以往往能够领取高额退休金、享受免费优质医疗。

体制外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未来收益与交费负担不匹配

普通职工尤其非国企职工、普通市民农民,只要没有缴纳或缴纳不按时、中间有中断,往往就会被取消享受医疗报销和养老金待遇。一些人则需要补缴之前若干年未缴纳的社保才能重新享受保障。如国家养老保险缴费最低年限为15年,之后还有25年、30年、40年四个档次,退休后领取退休金的额度也有明显差别。如果缴纳年限不足15年,即便缴纳部分社保也不能享受待遇,需要在过退休年龄后继续缴费到15年期限。这对于许多工作不固定、所在工作单位不规范、因为经济压力有时不得不断缴、集中于体制外中下阶层的劳动者,无疑是很不利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农业税取消之前每年都要辛苦的缴纳“公粮(实物税)”及其他苛捐杂税的农民,其缴纳农业税的经历却不被当成缴纳社保,也不被“视同缴纳”,每个月只能领取100多人民币的基本养老金(虽然在之前这点钱都领不到)。虽然其当年缴纳的公粮及其他杂税,计算通货膨胀后折合的价值远超这100多人民币,却被政府无视。而农民若想获得医疗保险、看病报销,需要缴纳“新农合”医保才能享受,且缴纳额度不断提高,今年已达每年400元,对于贫苦的农民已是个不小数字。若其已过60岁且无其他收入,意味着养老金的30%左右用来支付新农合,才能享受有限的医疗保障。

对于大多数非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劳动者,缴纳社保同样不是利大于弊的事,或起码需要进行必要的权衡。根据多项数据统计,普通劳动者若缴纳社保,社保缴纳额度约为其工资的10%左右(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这个数字对于中高收入阶层、收入较稳定、物质条件较宽裕的人,还是较为适当的。(而如果再加上占工资5%-12%的住房公积金,就压力更较大了)

但对于中低收入阶层、收入不稳定、经济状况紧张的人,这10%对其就非常重要,若缴纳社保则是沉重的负担了。对于“月入3000”甚至更少的工作者,以及虽收入不算很低但上有老下有小、背负房贷车贷、发生意外时需要备用金、恨不得“一分钱掰八瓣花”的白领蓝领,拿出收入的10%缴纳社保,就非常“肉痛”、不舍了。

而且,社保如果因个人离职等原因断缴,会影响缴费的年限和享受社保的能力。而对于许多没有很稳定工作的人而言,很难保证自己不断缴。而断断续续缴费更难享受社保完整的保障。这就让更多人倾向于干脆不缴社保。

除了当下的经济紧张,很多人还忧虑社保的长期收益和亏损问题。养老保险到了60岁左右退休时才能领取,而自己不知能活多久、会否有意外;医疗保险则是没得病或病的较少,就会感觉在医保上“吃亏”,当然真的得病尤其大病则身心痛苦,且还要自费很大一部分费用。虽然事实上也有重要医疗保障作用,但很多人仍然感觉吃亏。至于失业和住房保障,很多人即便失业也根本领不到失业救助金(社保部门往往有各种理由拒绝发放)、住房福利也并不一定真实拥有。工伤和生育保险在兑现时同样颇多门槛障碍。

面对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以及当下的生活压力,不缴纳社保、将社保费用省下来自用,就成了不少人的自然选择。虽然这样从长远看,不利于自身得到稳定良好的社会保障,尤其年老之后面临无法领取退休金的问题,但也是两相权衡的无奈选择。

强缴社保只是有利于体制内权贵

无论未来是否可以领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养老金、医保报销额,可以确定的是,如今缴纳的社保费用中很大一部分,会用来支付当下已退休者的养老金、患病者的医疗费用。而这其中的主要受益人,就是那些拿着高额退休金、医疗全额报销的体制内权贵精英、领导干部,以及许多中层身份、尸位素餐的公务人员和国企职工。他们以很少的社保缴费,换来丰厚的收益,可谓一本万利、旱涝保收。

社保收益的分配是多轨制的,而社保资金来源则是混合的。这就意味着平民百姓交的钱,多数用来供养了权贵。如今中国平民百姓本就收入微薄,强制缴纳社保、供养体制内权贵精英,显然是“劫贫济富”。

而且随着退休人员越来越多、劳动力越来越少,每个普通劳动者供养的体制内权贵也就越多、劳动者负担越来越重。一些劳动者积劳成疾,报销一半医疗费恐怕也难承担治病费用,只要60岁之前去世,养老金也就泡汤。过了60岁,也不能确定能领取多久。虽然其家人确实可以取出社保余额,但在通货膨胀下,取出时的社保费用已比缴纳的相同数额费用缩水。而且其本人也未必乐意家人继承,甚至根本没有继承人。

而强制缴纳社保,也意味着企业要为员工缴纳其个人两倍左右的社保费用。在如今已经非常“内卷”的环境下,企业想保持利润(甚至只是少亏损)就只能将企业缴纳这部分也转嫁给员工,要么减少工资,要么增加劳动时长和强度。企业主和员工压力都增加、更加辛苦劳累,才能维持以前的收益。而商业环境也势必更加恶化,内卷、不正当竞争、破产,也会愈演愈烈。

显然,官方出台政策强制缴纳社保,对于大多数劳动者、企业主、商业环境,都是不利的,只有利于享受优厚保障、领取高额退休金的体制内人士。引发舆论反弹、民众不愿被强制交社保,甚至“和资本家(企业主)站同一阵线”,也就不奇怪了。

社保受益严重不公平导致劫贫济富

而最严重的问题,还是社保受益的不均衡、不公正。中国的社保政策,显著的向掌握权力、决定政策的体制内精英倾斜,而不利于无权无势的平民大众。如前所述,机关干部、国企和事业单位职工享受最高水平的医疗、养老、工伤等保障,非公有企业尤其中小企业职工享有的社保水平则往往只有前者的20-50%,普通城乡居民(包括个体经营者等)更为微薄。而他们的社保来源则源于全民缴纳的社保费及税款。

这就意味着,机关干部里“视同缴纳”社保者从真实缴纳社保费的平民百姓那里拿到了退休金和医保费。虽然还有很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确实缴纳了较高的社保费用,但最终得到的退休金、医疗报销额度、工伤补贴等,更显著高于非公企业职工和城乡普通居民。

这样的社保缴纳和分配制度,可谓是“劫贫济富”的“负福利”制度。正常的社会保障,往往是倾向于穷人、弱势群体,越贫困的人享受的医保和养老保障的成本越低、效益越高。而富人则需要相对更大的成本投入。这也是正常社会保障的初衷,即通过公民集体参与保险,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而在中国,却长期是越有权势、金钱、地位的人,越能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保障,且往往不需其个人提前投入多少参与成本,甚至以“视同缴纳”这样的方式将成本“一笔勾销”。而越是没有权势的中下层人士、平民百姓,越需要缴纳各种社保费用、税款,以换取微薄的保障。

甚至在毛泽东邓小平时代,农民等弱势群体一方面需要缴纳农业税等税款,另一方面却根本不能得到有效的制度性医疗和养老等保障。毛时代虽有“赤脚医生”为主的医疗合作体系责非常粗放和低质,并不能治疗大多数较重疾病。而同时,机关干部却可以享受公费医疗(往往是个人全部免费或大部分免费,免费部分由国家/单位/国企承担,最终来源是全体劳动者、纳税人)。

21世纪初以来,中国社保体系从曾经完全的“负福利”逐渐向“零福利”和“正福利”转移,即普通百姓和弱势群体开始得到一些社会保障,向正常国家社保体系看齐。尤其底层农民获得了微薄但此前从没有过的基本养老金和大病医保兜底。

但从整个社保体系、分配制度看,中国仍然可以说是“负福利”国家。因为权贵、干部、体制内精英等群体仍然以较低成本(相对收入较少的纳税和社保费用缴纳)得到优良的社会福利保障(高额工资、退休金、医保报销额度),而体制外的中下层民众,仍然需要以相对其经济条件较大的代价,才能享受到勉强维持生活的福利保障。而且如果发生很大变故,如得了重病、破产、发生事故等,基本福利保障根本不足以让其渡过难关,还可能导致不能正常缴纳和享受社保,陷入恶性循环。

将体制内权贵官僚与体制外平民百姓的社保缴纳和享受福利情况做对比,可以数字化方式打比方。若体制内缴纳1000元,可得到10000元;体制外缴纳500元,可得到2000元。虽然体制内缴纳较多,但收益率、受益总额,显然都超过了体制外。而且对于缺乏保障和安全感、经济紧张的体制外,那500元的重要性往往超过体制内的1000元。体制内轻松拿出1000元缴纳社保,体制内拿500元都要权衡再三、节约开支。

解释出台后,也就意味着公司和个人必须缴纳社保费用,否则劳动合同无效、劳方和资方的法律权益都不能保障。而最高法的决定实则是党的意志、政府的态度,即中共官方要求劳动者强制缴纳社保。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议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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