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日,我在《每周一课》中讲授《恶法非法:"看不见的手"与人间法律》,从《耶利米书》《耶利米哀歌》出发,探讨以色列亡国的历史教训,进而引入托马斯·阿奎那"四种法"的框架,重点讲解"自然法"传统与原理。
7月10日,我继续讲解《"看不见的手":文明兴衰背后的法律信仰之战》,对比两种法律思想:自然法与法律实证主义,及其所引发的文明与信仰竞争。
不曾想到,法学家俞梅荪兄不仅全程在线聆听了两次课程,更在课后给予我极其热情、真诚且深刻的回应。以下,便是他在第二堂课后的回馈(已经俞兄审阅):
俞梅荪兄回馈原文:
赵兄,今天你讲得真的非常非常好!
我是从另一个志同道合的小群加入的,群里有位认识多年的女士推荐我来听讲座,我一看题目就很好,马上进去,发现原来是您的讲座。聆听您的讲演,使我茅塞顿开。可以说,就像一记棒喝,把我脑子里坚持多年,雷打不动的旧观念,被您彻底点通了!
说到商鞅——那可是我们法律人尤其是我的祖师爷啊!商鞅变法、依法治国,以及《大秦帝国》电视剧……这些我都认真看过,感触很深。尤其是《大秦帝国》,我十多年前看的,全剧贯穿"依法治国"的"法言法语",看得我感动得不行。
这部剧的编剧我认识,原本是搞经济法的。六/四之后他离开官场,潜心海南十六年,查阅大量史料,最终写出《大秦帝国》。他讲得很清楚:商鞅"依法治国",使秦国迅速强大起来,多么好啊!商鞅没有错,错在后人没把法治搞好,被灭国之后怪在法治,这是不对的,应该还商鞅的贡献卓著之评价,把颠倒的历史再颠倒过来。我完全认同他的观点。
《大秦帝国》我看了十多遍,还推荐给警察、同事、朋友,大家都说好得很。当然也不断有人对我说《商君书》是坏的,商鞅是坏人。我就告诉他们:秦孝公面临灭国之灾,启用商鞅变法,依法治国,秦国迅速崛起,空前绝后,功德无量,无懈可击。
今天,您说得是,如果法律只是统治阶级的工具,缺乏信仰与伦理基础,它便沦为权力作恶的帮凶,其本身就"不合法",即"恶法非法"。合法的"法"必须符合正义:来源正义、程序正义、目标正义。
你讲得最清楚的,恰恰就是"依法"这一点。法律不是一切,正义才是一切。依法治国(rule by law)和法治(rule of law)不是一回事!如果法律没有正义的价值基础,它就只是权力的工具,是行不通的。这一点,你说得太到位了,终于把我彻底说通了!
我讲一个经历:在监狱里,我拒绝承认文汇报作案人的诬陷之罪。我隔壁牢房之人被判死刑,日前刚被拉出去枪毙了,使狱警顿时牛逼哄哄,以为有了生杀予夺的大权在握,趾高气昂。几个狱警要打我,我不服气的说,随你们打吧,打死我也不认罪。一位狱警说,打死还不够,要像杀商鞅那样来杀你(指车裂)。当时把我吓懵了,浑身发抖。但两分钟后我缓过神来,竟然有人把我类比商鞅?使我不胜荣幸之至,那是多么的殊荣啊!
当时,我戴着手铐,被他们打倒在地,踢伤了我的膝盖,腿剧痛,迈不开步,走不了路,腿瘸了一个多月才慢慢好,如没有戴手铐,我就和他们拼命了。如今我已73岁了,年纪不饶人,近年我的膝盖老伤在阴雨天经常发作。这种伤,就像很多红军老战士在敌人炮火下,在敌人的监狱里留下的旧伤。我常常用"红色文化"的无数革命先烈英勇献身来自勉,也常常反思法治的真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