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戏剧性苦难史:我贡献了一位二级教授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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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戏剧性苦难史:我贡献了一位二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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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对史伏初叛国投敌案的起诉书》〔(65)检二林字第27号〕中有:“一九六三年十月史犯拟携带五篇科研论文逃往北京,送给苏联驻华大使”,又:“史犯四次与苏联使馆通讯联系,这四封信的主要内容称:‘我是因支持苏共列宁主义路线,反对大跃进,而被他们迫害的中国科学工作者,我已经被当做修正主义者而遭到残酷打击,我们这里没有做科学工作的自由,只有挨饿的自由,由于这个原因,我希望到贵国去,为共产主义和科学事业而奋斗。’”接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65)刑初字第3号〕以“叛国罪”判处我三年徒刑外加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12年,直至1979年才允许离开劳改队。

我被捕后,已装订成册的五篇科研论文被校党委强行“保管”,转交给赵人俊副教授,令他“查阅史伏初的论文,看有无可用之处”。这位赵人俊,因为先前剽窃我的论文而晋升为副教授了,他已经尝到了剽窃的甜头,而又不用担当任何风险。现在再让他来审阅我的论文,对他来说,是多么好的剽窃机会。我当时由右派“升级”为反革命劳改犯,完全处在可以任人宰割的地位。因此,赵人俊这次就更加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做到心想事成,万事如意。赵人俊以我的论文《雨洪径流计算新方法》中的新汇流理论为基础,“创造发明”了《中国湿润地区洪水预报方法》以及《流域水文模拟——新安江模型》,这次他接受前次教训,不再直抄直录,而是改头换面,只利用了我论文的精髓,改用自己的文字、语言、符号、图表、公式形式,并掺杂了一些自己的材料,还另起个新论文名称。这个预报方法因为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受到行家的称赞。

赵人俊马上大出其名,获国家二等奖,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重视,他也晋升为二级教授。“亚、非、拉”各国不断派员来院学习该预报方法,华东水利学院还专门建造了“友谊宾馆”接待来院学习的贵宾,传授该项学术,直到现在,这项科研成果还是大学陆地水文专业水文预报课的教材。

大家评评理,我是不是贡献了一位二级教授?河海大学所有当年在校的老教授、老领导老教职员工,谁不知赵人俊的科研成果是从史伏初论文中取来?1979年5月我到校探问改正结论事宜时,在“友谊宾馆”遇到一位管理员,他气愤地对我说:“这里本应当由你来向外国人讲课的,现在被赵人俊检了便宜。”改正结论后,我到财务处领取补助金时,财务处长(河海大学名誉校长严恺院士之夫人)对我说:“我一直等待你来领款,希望见到你。我们大家最最同情你了,你有这么好的才华,却给劳改去了,让赵人俊得了极大荣誉,太不公平了。”

1979年秋,我的纠错平反工作波澜迭起。校领导很不愿给我纠错平反。因为赵人俊窃取我的研究成果创立的“中国湿润地区洪水预报方法”在世界出了名,成为河海大学的“拳头”成果,提高了它的世界地位,若让我自由了,担心我会破坏赵人俊及河海大学的荣誉,关系多少官员的利益,最好把我永远锁在铁笼子里。但还另有很多干部、教师对此不平,同情、支持我,甚至一位副院长也常把党委常委的研究决定告知我,改正办张主任告诉我,“常委为你的平反问题,开过六次会议,校领导多次训斥过赵人俊,赵人俊向领导承认自己的成果来自你的论文,为此向党委写过五次检查。”党委书记阻难我平反,我火了,于是向法院扬言要向全校师生员工及全国高校甚至联教科文组织公开剽窃事实,使之乱了阵脚,反认为只有给我平反恢复工作才能稳住我。赵人俊也请出一位好友张教授与我商谈,希望我放他一马,我答:“党委阻难我平反,我就顾不得他了,若党委停止阻难,我对赵剽窃一事可终生守口。”我真的守口15年。谁知1994年有个张海仑教授(兼水利部水文研究所副书记)在《赵人俊水文预报文集》首发式会上公然否认赵人俊剽窃我的论文,我才打破沉默,刊印《悟空趣传》,向我的所有老同学、老师、熟人公开此事。

由于这些不愉快事,我不想留在南京工作,宁肯在家乡溧阳一个小研究所独创科研新天地,拒绝入党、当官,不谋求去大城市,落得清净无为,远离污染。我于1983年在《水文》期刊第6期上发表了《河流流量演算非线性解法探讨》,超越、取代了赵人俊在1959年剽窃我的内容。因为我离开了水文工作,找资料困难,雨洪径流课题只得作罢。

后来我曾多次向河海大学党委索要被“保管”的五篇论文,均被拒绝,理由是“论文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被毁了”。其实我知道,那五篇论文尚保存在学校或赵人俊家中,为了使我失去控告赵人俊第二次剽窃的依据,原稿至今不肯退还我。

其实赵人俊日子过得非常艰难。河海大学许多教师、干部对赵人俊享受非分荣誉和巨大利益不服,多方克他。1987年,前面提到的华士干教授及水文系党总支书记共来溧阳天目湖找我,动员我公开揭发赵人俊,我婉拒。仁慈积点德吧。但赵人俊总担心我会揭发报复他,整日似利剑悬顶,惊魂不定,64岁的照相竟似90岁,92年终得癌症而亡,享年仅66岁。我想赵人俊还不是天良丧尽的恶人。他还有内心的不安、恐惧,比那些做了无数坏事,到死仍然认为自己一贯正确的人相比,还要略胜一筹。我对赵老师也可说做到仁至义尽:牺牲自己,保全了他一生的名誉,他的夫人、孩子明白这点,从没对我有丝毫不满。我在致张海仑教授信中说:“赵先生剽窃我的论文自取功名,固然欠仁厚,然也是时势所予机会,我虽失名利,但有益国家,使我可慰平生,故或当谢之。”若非赵先生于六、七十年代剽窃我的论文创立“中国湿润地区洪水预报方法”,就要等到我平反恢复工作后于八十年代才能创立这种雨洪径流预报新方法,延后一、二十年,对中国和世界的科技、经济损失多么巨大!我理应感谢他。

我叙述这段戏剧性苦难史的目的,是想告诉国内外人士,右派无罪,他们是好人,为正义牺牲自己,受过常人难以想像的苦难,要求补偿损失是合情合理值得同情支持的!

山东大学史若平先生等右派及其家族致信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要求平反右派大冤案补偿物质和精神损失,很有理,我支持,所以也签字了。当年所定55万正式右派和几十万非正式右派,在1979年没被改正结论而留作右派种子的只有几十人,也就是说99.99%的右派被冤枉了。说反右派运动只是犯了扩大化错误,那扩大了多少百分比呢?

一万倍!扩大了百分之几十可以说扩大化错误,扩大几倍就叫错误啦!这是人类的基本常识。现在扩大了一万倍,还不肯承认这场反右派运动是彻底错误,只能说明抛弃了实事求是原则。

在民主文明国家里,政府若错办了人,不但要补偿被害人的损失,还要巨额陪偿哩。这是一个国家、政府文明的标志,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是说民主、文明都最高吗?怎么会做不到这点文明呢?中央曾经决定,在“文革”期间被冤枉判刑而停发的工资可以补发,这很对呀。可是又规定其他时间被冤枉判刑而停发的工资不予补发,实在没道理。其真实原因恐怕是因为“文革”期间有不少党员官员也受冲击,甚至坐牢,他们是自己人,欠发工资要补发,右派大都是非党知识份子,非我族类,就可以欺负、赖面皮,这不是典型的自私自利政策吗?这样对待知识份子,能使他们内心服吗?况且,共产党现在是执政党,其公务应当服务全民,而不单为本党党员,怎么可以搞出内外有别的政策呢?就像我,被迫做了二十几年苦工,没有工资,在最艰难困苦环境下在科研上默默无闻为国做贡献,还让党员多次掠夺、剽窃我辛辛苦苦独立研究出来的科研成果。我要求补偿的理由岂不充分?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往事微痕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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