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龙弟告诉记者,他们原是吴江区松陵镇庞扬村10组的村民。2006年,村里通知他们要拆迁,将土地拍卖给开发商开发房产。但后来在拆迁和赔偿上,他和有关方面发生了一些矛盾,就没有签拆迁同意书。再后来,矛盾越积越多,不可调和。“虽然后来我也和村里、开发商进行过多次谈判沟通,但都没有谈妥,就一直拖到了现在。”目前,他和父母、侄子,一起生活在这栋房子里。
虽然没谈妥,但开发商的开发进度并没有停止和放慢。而随着开发商的楼房也越建越多,他们一家人的出行也开始受到了影响。“以前,小区还没平整和建围墙前,我们还可以通过小区自由出行。可后来开发商建了围墙,又在我家附近挖了小河,围起彩钢板后,我们就没法出行了。”
庄阿婆告诉记者,现在她每天进出都要走“水路”,推着车子趟过这条河。前段时间下大雨,雨水最深的地方过了膝盖,骑车都不行,最后只能摸着石头一步步地走。“河底有时候很滑,走的时候,要先试探一下河中的石头,不然的话要摔跤的。”庄阿婆表示,现在是夏天,一切还好。不过,等到了冬天,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庄龙弟表示,对于拆迁他不反对,“只要他们给我合理的方案,我可以搬走。”目前他还在和开发商进行接触。看着房子周围都是别墅高楼,庄阿婆心里也很不是滋味。“现在好了,我们连出门的路都没有了。”
售楼人员
地是花钱拍来的,开发商有处置权
随后,记者赶到瑞景国际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庄龙弟的房子确实给他们的楼盘销售带来了一定影响,他们也接到了一些业主的投诉。特别是庄龙弟那幢房子的周边业主,非常有意见。但他们也没预料到,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当初老板拍下这块地皮的时候,没想到拆迁会这么不顺。再说,拆迁是政府的事情,和我们开发商无关。”
至于小区建围墙、挖掘小河以及围彩钢板,那都是因为出于小区建设的需要,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做这些,小区不安全,景观也不好,小区品质会受到影响,小区内的业主们肯定不答应。”
更重要的是,他们认为,在小区内建围墙、景观河,以及围彩钢板,是开发商的合法权利。因为这些建设用地,都是他们花钱通过合法途径拍下来的。而“只要这些建筑符合政策,开发商就有合法处置权。”
律师观点
开发商须给未拆迁户留出或安排出行通道
江苏政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红波认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公民有自由出行的权利,而目前庄龙弟的出行通道,等于是被开发商“剥夺”了。因此,开发商的这一行为肯定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开发商必须给庄龙弟一家留出或者安排出行通道。
对此,宋红波建议,庄龙弟可以向开发商索取小区建设规划,查看小区开发商目前所建的围墙、景观河,以及围彩钢板,是否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如果没有得到批准,就可以要求开发商拆除,并按照规划部门的审批要求,进行建设。如果得到了批准,庄龙弟则可以要求规划部门撤销原先不合理的规划批复,给他留出或者安排出行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