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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田律师预言‘很多法轮功所谓刑期不可能服满‘ —唐吉田律师:打压信仰者终将成悲剧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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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给朋友 2008年11月1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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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中旬,成都武侯法院非法审判钟芳琼等11位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 11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强行判至3至7年的刑期。唐吉田律师和另外6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唐吉田律师表示: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对信仰和人权的宽容和理解,一味打压,打压者最后也会成为悲剧中的主角。

作为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之一的唐吉田表示:由于少部分人和少部分机构的非法行为,让国家、特别是饱经磨难的民族蒙羞,这些人看似很积极,但是走到了国家发展大方向的反面,对敏感、特殊时间屈从于习惯势力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

【录音】:“我们认为没有小事,特别是所谓的异端案件,更不是小事,直接关系到很多宪法原则的问题,因此作为律师对于这样的事件,如果是因为特殊敏感,就屈从于习惯势力和传统的观念,那实际上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另一点,我们为特定的当事人去辩护,并不意味着律师和特定的当事人一样,去信什么或者做什么,就是基于基本人权:既然社会承认保障人权,就不能用没有法律依据的办法去对待特定人群,这样只能制造矛盾,不能带来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并且和谐社会的最根本的理念是理性、和平、和解、对话、沟通和交流,大棒子政策带来的都是反面效果:比如像瓮安事件、杨佳袭警事件以及近年来发生针对公职人员、法院人员事件都说明:暴力只能带来暴力,不会带来社会的正常秩序,这也是我们同行经常在一起沟通、交流的一些想法。”

唐律师认为律师的责任是要把法制精神和人权在社会中普及开来:【录音】“ 只有每个公民的私人权利的得到维护,整个法律的精神才能得到发扬,只有国家的法律在所有人面前都是适用的,而不是对特定的人去适用很严格的条例,国家、社会才能有希望。作为律师,不单单要挣钱、养家糊口、生存,而且要通过自己的行为、自己的努力,要把法制精神和人权年普及开来。”

唐吉田律师认为宽容和相互理解是社会的必需元素:【录音】“ 随着社会的开放,人们对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网路时代,人们会清楚地认识到:维护少部分人的信仰自由和基本人权也就是维护大多数的信仰自由和基本人权,一个社会如果没有这种宽容,这种相互理解,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认为别人是错,应该打压,这样最后,打压者也可能成为悲剧的主角。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真正的精神和理念会这些案件中得到体现。现在很多公职人员,如果不是谋生的需要或者政治压力,他们也在思考这些问题。随着环境的一点的变化,我认为很多当事人的所谓刑期不可能实际服满。不是一部份人所能左右的,大势所趋,全世界都在讲人权、改善民生,中国也签署了很多国际公约,要兑现承诺。”

图:钟芳琼与母亲及儿子合影。

责任编辑: 刘诗雨  来源:希望.之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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