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周四公布人大议程包括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制和建立执行机制的决定,据指法例为直接颁布无须在香港立法。而当中罗织的「罪名」包括「分裂国家」丶「颠覆国家政权」丶「外国干预」及「恐怖主义活动」等。相关「决定」预计将于下周四表决。有香港时事评论员分析,此国安法比起23条立法更严重,而外国人在港的安全同样或有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