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馆里能不能抽烟这事就别辩经了。就事论事说,在连锁酒店早餐时碰见抽烟的我也烦,住客预付了早餐钱,你抽烟就等于在伤害厌烟客人的体验,因为他们没得选,干嘛非得闻烟味。电梯里、公共交通工具上、公共图书馆(私人图书馆咖啡馆不在此列)、电影院,是一个道理。餐厅不太一样。据说北京市禁烟条例里...
简单说来,应然就是应该怎样。应然法是正义的体现,而实然法就是君王的意志。诚然,我们不愿意也不能够去伤害别人,然而人生而自由,我们自身的权利也应该受到相应打保护。是否这次能够出台“禁蒙面法”,下一次就能够搬出“禁穿衣法”。是否这次不允许上街,那么下次就可以禁止出门。这难道不是流氓逻辑吗?难道不是侵犯人权吗?这难道也是当今社会人权精神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