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因为压迫民主运动而遭到西方社会的孤立,这不仅体现在外交政策的层面,也深刻影响了香港的经济发展。随着《香港国安法》的实施,香港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和地位遭到了严重损害,许多外国企业和投资者对香港的未来充满疑虑。岑耀信等法律界人士的批评,更加凸显了香港法治原则的危机。若香港希望摆脱这一困境,重建国际信任,必须恢复司法独立,并尊重人权与法治原则,但这显然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中央以及特区政府一直想将“新.香港”打造成仿效新加坡的威权主义政权,在政治上透过改造选举制度、立法及法庭审判,将个人自由及人权剥夺;但同时希望以普通法原则,在金融及商业上有法治原则的独立制度以挽留商界。不过在廿三条立法后,基于条文引入的国家秘密涵盖了商业及经济,甚至部分罪行放弃普通法原则,这已经直接影响了商界,情况就如内地去年修订《反间谍法》,就引发大量外资尽职调查公司员工被拘捕,如果香港一意孤行,只会令外资尽快撤离,加速“孤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