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官独立审判理解为不允许社会监督,不允许共同体置喙,既可笑又专横。舆论监督,其客观效果就是给负责审判的法官提供另外一个或许他们未曾注意的视角,有时听上去可能刺耳,可能冒犯他们的威严,但对于防止冤假错案有百利而无一弊。有司习惯性夸大舆论对他们审判的影响,刻意歪曲独立审判的概念,目的无非想钳制舆论从而把权力神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