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2月,中央批准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和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把国民党的法律制度都当作"旧法"予以废除。随后又把大约6000名"旧法"人员从司法部门清除出去。"旧法"已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