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eritage.org2024年7月8日
作者:约翰•拉特克利夫(John Ratcliffe)
戴维斯研究所访问学者
约翰•拉特克利夫是美国传统基金会国家安全和情报访问研究员。
概要
美国传统基金会中国与新冠病毒无党派委员会成立的目的是:审查世界历史上最具破坏性的大流行病之一的相关事实和情况,评估和计算中国政府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提出要求中国承担责任的建议。下载全文点击这里
传统基金会中国与新冠肺炎无党派委员会
主席
约翰•拉特克利夫(John Ratcliffe),法学博士,美国第六任国家情报总监,前美国众议院议员(来自德克萨斯州第四区)。
委员
罗伯特•奥布莱恩,美国全球战略主席、第27任美国国家安全顾问。
海蒂•海特坎普(Heidi Heitkamp),芝加哥大学政治研究所所长,前北达科他州美国参议员。
马修•博明(Matthew Pottinger),保卫民主基金会中国项目主席、第32任美国副国家安全顾问。
Robert R. Redfield医学博士,病毒学家,曾任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主任以及有毒物质和疾病登记署署长。
Jamie Metzl, OneShared.World创始人兼主席,前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国务院官员,世界卫生组织人类基因组编辑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John Yoo,法学博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Emanuel S. Heller法学教授。
Robert Kadlec,医学博士,医生,前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助理部长。
戴维•费思(David Feith),新美国安全中心兼职高级研究员,前美国国务院负责东亚和太平洋事务的副助理国务卿。
董事长致辞
美国传统基金会中国与新冠病毒无党派委员会成立的目的是:审查世界历史上最具破坏性的大流行病之一的相关事实和情况,评估和计算中国政府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提出要求中国承担责任的建议。
我们准备了这份报告和随后的建议,供美国总统、国会和美国人民审议。由共和党和民主党组成的九人委员会共同努力,一致提交了这份报告,没有异议。
我们工作的目标是寻求真相、加强问责制并维护美国人民的利益和福祉。为此,我们制定了四条不同的工作路线,旨在挖掘事实、评估影响并确定可行措施。
数据分析。委员会对数据进行了严格的分析,以确定美国因 COVID-19而遭受的巨大人力和经济损失。目的是全面了解这场流行病对美国社会的影响。
案件。全面审查公开来源的事实和现有证据是委员会工作的基本组成部分。我们审查了过去四年中制作的数百份文件和报告,从美国国会到调查记者的报道和中国公民的叙述。在此过程中,我们审查、咨询和考虑了来自全球个人网络的无数权威书籍、科学论文和作品,这些作品发掘了非凡的材料。我们还举行了两次虚拟听证会,并与2020年在美国政府工作的参与疫情工作的专家、数据分析师和官员进行了交谈。这次深入审查的目的是对2019年底至2020年初关键时期中国发生的事件建立清晰的叙述。
法律措施。为追究责任和伸张正义,委员会评估了已证实和确立的法律和国际诉讼原因、原则和理论,以支持各种可能的补救措施和案件选择。我们为应对 COVID-19后果可采取的法律行动提供了指导。
行动建议。委员会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建议,概述了美国政府应立即采取的措施,以追究中国的责任并确保我们国家的安全和恢复力。在近五年无所作为之后,我们呼吁总统和国会立即采取果断行动。
担任这个受人尊敬的委员会主席是我的荣幸。我感谢我的同事们愿意提供服务并提供专业知识。我们共同努力,尊重我们国家所秉持的价值观和原则,确保我们公民的健康和福祉。
我还感谢传统基金会的领导力和远见,召集了我们这个无党派委员会。
约翰•拉特克利夫
主席中国与新冠肺炎无党派委员会
第六任美国国家情报局局长
前国会议员2024年7月
执行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给世界带来了巨大的人力和经济损失,并将影响子孙后代。疫情导致2800万人丧生,梦想破灭,弱势群体陷入贫困,经济遭受数万亿美元的损失。据估计,仅美国就因新冠肺炎死亡110万人,损失18万亿美元。
美国传统基金会成立了中国与新冠肺炎无党派委员会(简称“委员会”),开展事实调查,确定此次疫情给美国带来的巨大损失,根据中国的科学和运作环境,审查有关病毒起源和传播的所有现有证据,审查并提供法律选择,并根据调查结果为美国提供可实施的政策建议。委员会的报告不排除许多其他政府、机构和个人可能在此次疫情中发挥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报告发现,中国在积极反对有关病毒及其传播的诚实、透明和问责方面独树一帜。中国政府的这种行为,比其他任何事情都更可能是新冠肺炎疫情的近端起源。
在本报告中,委员会记录了有关疫情的几个重要事实,这些事实与中国宣传的说法相矛盾。委员会发现,现有证据的平衡表明,疫情最初源于武汉病毒研究所(WIV)的一次研究相关事件,该研究所因其冠状病毒相关研究而享誉国际,而不是源于该市市场上出售的野生动物。
委员会发现,中国政府没有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武汉病毒研究所免受潜在污染的例子有很多。委员会指出,该实验室的几名科学家疑似患病,中国政府在疫情爆发的关键最初几周和几个月内,向本国公众、科学界和全世界隐瞒了与该疾病高度相关的信息。委员会记录了中国政府如何销毁样本、隐藏记录、监禁提出基本问题的中国记者、对中国科学家实施封口令,并坚决阻止任何有意义的国际调查疫情起源。委员会还发现,中国发布了有关疫情的虚假数据。尽管中国政府签署了一项国际协议,该协议要求其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公共卫生紧急问题,并及时、准确、详细地提供有关该疾病的信息,但中国政府仍采取了这些和其他行动。
所有政府和机构都必须全面审查其在新冠疫情之前和期间的行为,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以尽量减少当前和未来的风险。尽管这一进程在美国并不像它应该的那样先进,但美国政府的行政和立法部门都已采取了重大措施。还需要做更多。在这方面,中国的行为再次独树一帜,将中国、美国和世界置于巨大且不必要的风险之中。
鉴于中国拒绝履行问责制,包括在国际机构中扮演阻挠角色,像本委员会这样的努力至关重要。在承认其他国家和机构存在缺陷的同时,本报告努力评估中国的责任并提出措施让中国承担责任。报告在此找到了中国政府和各种中国企业实体可以被追究责任的多个法律依据。该委员会还概述了美国政府可以实施的17项政策建议,以加强威慑力、透明度和问责制。
虽然委员会主要从美国所付出的代价以及美国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追究中国责任的角度来分析疫情,但其结论并不局限于美国。我们鼓励其他国家利用委员会创建的模型来调查疫情给本国社会造成的人员和经济损失,并探讨如何追究中国的责任。
正如确立问责制和责任制是任何有效国内法律体系的必备工具一样,这些原则也必须应用于这一背景。面对前所未有的全球挑战,另一种选择是冒险赌博,未来可能出现更严重的流行病,夺走数百万甚至数十亿人的生命。
疫情给全球带来前所未有的损失
新冠肺炎疫情被认为是世界历史上最致命的七大瘟疫之一,[1]给全球带来了巨大的人力和经济损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称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危机”。[2]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克里斯塔利娜发表了上述言论格奥尔基耶娃。参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克里斯塔利娜格奥尔基耶娃参加世界卫生组织新闻发布会”。
因此,在查看美国的具体成本估算之前,必须了解疫情在全球背景下的影响。例如,截至2024年6月,《经济学人》估计,全球因新冠疫情造成的超额死亡人数已达2800万,其中包括110多万美国人。[3]除了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外,疫情还对经济造成了巨大影响。仅2020年一年,全球 GDP就下降了3.4%。[4]同年,约90%的国家经济产出萎缩。[5]世界银行将此次经济动荡称为“一个多世纪以来最大的全球经济危机”,并指出全球贫困率“一代人以来首次”上升。[6]2020年至2021年,疫情导致约9700万人陷入贫困。[7]低收入国家受到的打击最为严重。[8]2020年全球失业率飙升至6.5%,高于上一年的5.4%。[9]根据世界银行的一项调查,失业情况在各个人口群体中并不均衡,女性失业率高于男性。[10]仅在2020年,疫情就通过工时损失抹去了相当于2.55亿个全职工作岗位。研究发现,这些损失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南欧和南亚”尤为严重。[11]疫情的影响一直持续至今:预计2023年非洲和阿拉伯世界的几个低收入地区的失业率将高于疫情之前。[12]
儿童因新冠疫情承受了不成比例的负担。联合国称这场疫情是其75年历史上“儿童面临的最严重危机”。[13]儿童不仅面临疾病和死亡,而且还经历失去家人、因隔离和学校停课而陷入孤立、粮食不安全,以及在获得与病毒无关且不被视为优先考虑的医疗服务方面遇到困难。教育受到的打击最为严重。2020年疫情最严重时,全球有超过15亿儿童失学。[14]到2022年,学校全部或部分关闭仍将影响超过6.16亿名儿童。[15]据估计,截至2022年2月,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的10岁儿童中有70%属于功能性文盲,而疫情之前这一比例为57%。[16]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中高收入国家的儿童也经历了严重的学习损失,平均阅读和数学考试成绩大幅下降:在 OECD国家的15岁学生中,25%(四分之一)的学生在2022年被认为是成绩较差的学生。[17]
在心理健康方面,疫情期间,全球年轻人和老年人中重度抑郁症发病率上升了27.6%,焦虑症发病率上升了25.6%。最容易患上精神疾病的是年轻人和女性。[18]疾病发病率甚至翻了一番。[19]当人们努力应对死亡、疾病、孤立、悲伤、失去工作和收入以及普遍的不确定性时,家庭和社区的社会结构就崩溃了。
长期 COVID是一种常常使人衰弱的疾病,至少有10%-20%的感染者患有该病,并且影响包括儿童在内的所有年龄段的人。[20]儿童被认为特别容易患上长期 COVID;[21]仅在美国,估计就有600万儿童患有这种疾病。[22]已发现200多种长期 COVID症状,会影响多个器官系统。[23]这份详尽的清单包括多器官、多系统、复发缓解症状,如疲劳、呼吸困难、神经认知影响和自主神经功能障碍。虽然神经系统影响曾经被认为是罕见的,但这些病例正在“在成人和儿童中越来越常见”。[24]此外,在长期 COVID患者中观察到嗅球、大脑、心脏、肺和其他部位的一系列放射学异常。长期 COVID还可能引发其他慢性健康问题,如糖尿病和心脏或肝脏疾病。[25]该疾病的负担范围从轻微症状到严重残疾,其规模使其成为一项巨大且持续的全球医疗保健挑战。[26]
疫情造成的全球成本无疑是巨大的,但由于缺乏个别国家的成本数据等限制,本报告仅关注美国的美元成本。本委员会鼓励其他国家的组织和政府使用其国家的统计数据来计算类似的数字。以下几页为美国制定的计算提供了一个路线图,其他国家可以使用该路线图来创建自己的成本模型,并与美国一起要求中国共产党(CCP)对其行动和不作为承担经济责任。
美国新冠疫情的代价
本节旨在帮助政府官员和公众了解美国这场毁灭性疫情的真实代价。
总计。委员会估计,截至2023年12月,美国新冠疫情造成的总成本已达18.007万亿美元。表1显示了按主要类别划分的总成本。
作为参考,根据美联储的数据,2022年美国财富的总净值为135.555万亿美元。[27]该图取自2022年第四季度数据。请参阅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美国金融账户——Z.1”,最后更新于2023年6月8日,https://www.federalreserve.gov/releases/z1/20230608/html/b1.htm。换句话说,迄今为止,疫情造成的总损失约占美国财富的13%。以下部分将介绍每个类别的成本计算。
死亡人数。可以使用称为统计生命价值(VSL)的指标来计算 COVID死亡的货币成本。VSL衡量个人必须支付多少钱才能承担特定活动导致的额外死亡风险。
VSL数字可以从市场或调查数据中推断出来。例如,如果一份工作每年的额外死亡风险为1/10,000,而该工作每年的薪酬比类似工作高1,000美元,那么 VSL就是10,000,000美元。每10,000名工人将总共获得10,000,000美元(10,000名工人 x每位工人每年额外获得1,000美元),平均而言,其中一人将死亡。因此,10,000,000美元是为一人丧生的风险支付的。
不应将 VSL与终生收入或工作产生的利润相混淆。它衡量的是个人愿意接受死亡风险略有增加以换取薪酬增加的程度。
将 COVID疫情视为增加死亡风险的事件,我们可以使用 VSL估算出一个美元数字,如果在疫情爆发后将这笔钱发放给所有美国家庭,将被视为对增加的死亡风险的公平补偿。[28]然而,并不是每一次死亡都会导致相同的剩余寿命损失。显然,老年人的平均剩余寿命比年轻人少。此外,COVID对所有年龄组的影响并不相同,对老年人的影响更大。
年(VSLY)的常数值来计算不同年龄组的 VSL,并将统计预期剩余寿命年数的 VSLY相加。这种方法平等对待生命的每一年。在我们的计算中,我们使用了50万美元的 VSLY,这与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使用的数字一致。[29]未来 VSLY的美元数字使用折现率转换为现值。折现率会根据货币的时间价值进行调整,因为未来的一美元比现在的一美元价值要低。表2中报告的 VSL数字基于3%的折现率。
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每周都会收集美国所有死亡人数的临时统计数据,包括与 COVID-19相关的死亡人数。[30]自2020年疫情开始以来,已有984,716人因 COVID-19而死亡,1,138,763人因 COVID-19为多种原因而死亡。
然而,一些死于 COVID的人可能从未检测出阳性。其他人可能死于与疫情无直接关系的事情——例如,高危人群可能因可能接触 COVID-19而逃避医疗救治,或者医疗服务提供者可能推迟了服务。
因此,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死于新冠肺炎的人数,我们研究了美国疾控中心对新冠肺炎相关“超额死亡”的追踪数据——该数据衡量了每周死亡人数超过疫情未发生时预期死亡人数的程度。我们使用美国疾控中心按年龄组细分的超额死亡指标来捕捉不同年龄段死亡风险增加的变化。
表2显示了 CDC按年龄组提供的临时死亡率数据。COVID爆发前的死亡率是2017年至2019年死亡率的平均值,并在“2017年至2019年每100,000人平均死亡率”栏中显示。美国在 COVID期间经历的较高死亡率在“2020年至2022年每100,000人平均死亡率”栏中显示为平均值。将平均死亡率的百分比变化乘以“2020年至2022年人口平均值”,然后将该数字乘以三以计算三年的死亡人数,得出“三年超额死亡人数”。同样,对于所有年龄类别,从2020年到2022年,超额死亡人数总计为1,476,457人。将每个年龄组的超额死亡人数乘以其相应的 VSL可得出死亡人数增加的总成本。
使用500,000美元的 VSLY对疫情三年内死亡风险的变化进行调整后,总价值为8.625万亿美元。
收入损失。将新冠疫情爆发前的经济预测与疫情期间的实际数据进行比较,可以大致了解疫情对整个经济的影响。虽然由于同期经济前景发生了其他变化,因此这并不是一个完美的衡量标准,但疫情应该代表了过去几年新信息的主要数量。
我们通过将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数据与国会预算办公室(CBO)自2020年1月以来的基线预测(该预测是在疫情爆发前计算和发布的)进行比较,来计算经济的收入损失。
GDP衡量美国国内生产的商品和服务的价值,因此也衡量美国人从这些生产中获得的收入。应该注意的是:(1)名义 GDP可以分为实际 GDP(以不变价格计算商品和服务的价值)和隐含 GDP平减指数(衡量总体价格水平的变化);(2)实际 GDP和隐含 GDP平减指数的变化应分开跟踪,这样就不会将没有实质好处的价格水平上涨误认为是实际收入的增加。
为了计算疫情对实际 GDP的影响,我们将当前实际 GDP数据与 CBO基线之间的差值乘以隐含 GDP平减指数。这将产生一个数据系列,该系列使用没有疫情时预期的价格水平来评估实际产出。从 CBO2020年1月的名义 GDP基线中减去这个替代系列,可以计算出在控制通胀的情况下国家的收入损失,这将在下面的单独部分中计算。
将疫情三年间的名义 GDP差异相加,美国总产出将减少1.825万亿美元。从2020年第一季度到2022年第四季度,实际 GDP平均比2020年初的预测低2.5%。
慢性病。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感染 COVID-19后会出现几天的流感样症状,然后恢复正常。然而,有些患者报告称,感染后症状会持续数月。这被称为“长期 COVID”。
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和人口普查局的调查,约有15%的美国成年人曾经感染过长期新冠肺炎。[31]考虑到成年人口为2.609亿,这相当于4020万例。目前尚不清楚长期 COVID的典型持续时间。不过,最近的一项估计表明,大多数症状会在一年内消失。[32]
QALY计算健康年数,每年得分在1(完全健康)和0(死亡)之间。我们使用的长期 COVID生活质量下降与哈佛大学经济学家 David Cutler和前美国财政部长 Lawrence Summers使用的相同,他们根据与慢性阻塞性肺病的比较,将每例伤害定为-0.25至-0.35。[34]使用代表一年0.70 QALY的长期 COVID病例的中心估计值,以及我们之前使用的统计生命年价值500,000美元,美国在三年大流行期间因长期 COVID造成的总损失为6.0万亿美元。
精神健康。 CDC和美国人口普查的调查数据显示,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约有25%的成年人报告出现焦虑或抑郁症状。[35]]这究竟是由疾病本身还是各国为抗击疾病而实施的政策造成的,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因为如果没有疾病,这些措施都不会采取。CDC数据显示了焦虑和抑郁症状与 COVID-19相关病例流行之间的联系。[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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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期间,焦虑和抑郁症的患病率达到35%以上。[37]以2.609亿成年人口计算,焦虑症或抑郁症患者人数在6500万(25%)到9100万(35%)之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表示,抑郁症每年通常影响1600万成年人,约占总人口的6%,而且焦虑症常常伴随抑郁症。[38]这意味着三年的疫情导致了额外的4900万例抑郁或焦虑病例(使用低端数字25%进行计算)。据估计,患者愿意为抑郁症治疗支付的费用约占家庭收入的10%。[39]支付意愿是适当的衡量标准,因为它可以反映出让某人过上与没有发生过 COVID时一样好的生活所需的公平补偿的全部价值。结合2022年家庭收入中位数74,580美元,精神健康成本约为1.096万亿美元(4900万例病例乘以每年7,458美元的治疗费用乘以三年)。
教育。 GDP衡量的是经济体在各个时期生产的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未在市场定价的服务(如公共教育)按其成本计入 GDP。在疫情期间,许多学校转向远程学习以满足社交距离要求。教师继续工作,因此他们对 GDP的贡献保持不变。
然而,事实证明,远程学习远不如传统的课堂学习有效。学生在标准化评估中的考试成绩在疫情期间下降,并且尚未恢复到疫情前的水平。2022年全国教育进步评估中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的平均数学成绩分别比2019年的成绩低5分和8分。[40]平均阅读成绩全面下降了三分。这些教育损失意味着学生的教育落后了四分之一到四分之三学年。[41]按照每年8700亿美元的公立中小学支出计算,这相当于教育损失2180亿美元至6530亿美元。在计算损失时,我们将取最高和最低数字的平均值,即4350亿美元。
结论
新冠肺炎疫情给美国带来了惊人的损失,无论是在人员伤亡还是经济方面。估计总损失达18.007万亿美元,这清楚地提醒我们这场全球卫生危机对美国造成的深远影响。通过了解和承认这些损失,我们可以为追究那些因疏忽或公开行动加剧疫情严重程度的人的责任奠定基础。
中国政府问责案例
委员会重点从两个方面评估中国共产党在新冠肺炎疫情中扮演的角色。第一,审查有关中国科学和运营环境的现有事实和证据。第二,审查 中共当局为掩盖真相而采取的行动。
科学与运营环境
经过仔细审查现有证据,本委员会认为,COVID-19疫情很可能源于中国武汉的一次研究相关事故。中国政府隐瞒了大部分相关记录,并阻碍了所有可信的国际调查病毒来源的努力,但现有证据有力地支持了一起与研究相关的事故。
尽管从理论上讲,COVID-19仍有可能通过野生动物传染,[42]或蔓延至湿货市场[43](溢出是指病毒在传播给人类之前起源于动物),尽管进行了四年的广泛测试,但这两种假设都没有证据基础。这些假设的支持者专注于早期病例的空间分析、从市场中出现的两种谱系的指控以及易感动物的存在。这些假设面临许多重大挑战。Worobey等人的科学论文[44]后来,两位不同作者的同行评议文章驳斥了市场起源的确凿证据,从统计上推翻了 Worobey等人的空间分析。[45]2024年最终发布的早期病例数据完全驳斥了双重溢出论,并表明病毒一次传播给人类就导致了此次大流行。[46]市场上从未发现任何受感染动物的证据。[47]这些动物通常的分销渠道和最终目的地的多个地方。[48]其他研究发现,在市场上发现的传播证据并未区分人类之间的超级传播事件和自然溢出。[49]基因和早期病例数据似乎表明,该病毒在与该市场相关的疫情爆发之前就已经在人类中传播。[50]
虽然从概念上讲,SARS-CoV-2病毒可能是自然产生的,[51]通过人类与野生动物接触而感染的病毒,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该病毒是通过蝙蝠或中间物种直接传播的。
逻辑和常识。导致 COVID-19大流行的病毒,正式名称为 SARS-CoV-2,于2019年秋季首次出现在中国武汉。这个拥有1100万人口的城市距离可能携带病毒的马蹄蝠的自然栖息地约一千英里。[52]距离通常与病毒外溢有关的中国南方热带地区很远。此外,武汉位于中国食用野生动物的人相对较少的地区,野生动物贸易也比中国其他地区少。
虽然武汉远离相关马蹄蝠的自然栖息地,也远离与2003年 SARS疫情有关的动物分销渠道,[53]不知何故,武汉成了该病毒出现的唯一城市,没有已知的独立传入。同时,该市是中国病毒学研究的主要中心,拥有多个病毒学和公共卫生机构,包括武汉病毒研究所(WIV)。[54]
武汉病毒研究所拥有世界上最大的 SARS样冠状病毒库,并在不达标准的安全条件下对这些病毒进行危险的研究。[55]这些新制造的病毒感染动物,包括人源化小鼠。?[56]尽管武汉病毒研究所自称是一个民事机构,[57]美国政府在2021年初表示,武汉病毒研究所与中共军方在出版物和秘密项目上有合作,包括实验室动物实验和冠状病毒实验。[58]中国以外的人很难对该研究所进行的实验有深入的了解,但我们知道,在2003年 SARS爆发后,武汉病毒研究所成为国际冠状病毒研究的焦点。[59]武汉病毒研究所新发传染病研究中心主任石正丽和她的同事们通过基因工程改造了嵌合型SARS样冠状病毒,与从自然界中收集的病毒相比,这种冠状病毒在人源化小鼠体内的毒性有时更强。[60]生物安全二级(BSL-2)水平上开展了此类工作,[61]这比石正丽的前美国合作伙伴、病毒学家拉尔夫•巴里克(Ralph Baric)在 BSL-3开展工作时使用的级别要低得多。[62]BSL-2严重不适合进行高风险的病毒实验。国际科学家的共识是,此类研究至少应在 BSL-3级别进行,最好在 BSL-4级别进行。
此外,SARS-CoV-2病毒具有独特的特征和属性,表明其起源与研究有关。在所有这些特征中,弗林蛋白酶切割位点可能最受关注。弗林蛋白酶切割位点从未在这种冠状病毒亚属(称为 sarbecoviruses)中见过。[63]研究发现,弗林蛋白酶切割位点是SARS-CoV-2致病机制的关键。[64]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种大流行病毒源自武汉的研究,当时科学家提议将弗林蛋白酶切割位点插入新型 SARS样冠状病毒中。
武汉病毒研究所的生物安全记录存在缺陷。在疫情爆发之前,武汉病毒研究所就存在大量安全规程不足的记录,这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例如,2017年和2018年,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官员向国务院发送电报,警告武汉病毒研究所的安全问题。这些电报被置之不理。这些电报很有先见之明,特别指出了该实验室在研究类似 SARS的蝙蝠冠状病毒和人类感染方面的敏感性。[65]在美国政府另一次访问武汉期间,美国国家过敏和传染病研究所的一名官员了解到,武汉病毒研究所没有操作高防护等级 BSL-4实验室的经验,必须“从零开始学习一切”。[66]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福博士于2019年3月在《生物安全与健康》杂志上发表了一篇社论,警告潜在的自然、意外和故意的生物威胁。他特别指出了实验室风险:
不遵守已批准的生物防护和生物安全规程可能会导致病原体意外或故意释放到环境中……[G]病原体的基因改造可能会扩大宿主范围并增加传播和毒力,从而导致新的流行病风险……[例如]合成的蝙蝠来源的 SARS样冠状病毒[其]获得了更强的感染人类细胞的能力。[67]
2019年7月,武汉病毒研究所领导层警告称,他们正面临“紧迫问题”。[68]尽管存在生物安全问题[69]以及研究所松懈的安全规程,危险的病毒研究仍在继续进行。
美国国务院在2021年1月的一份情况说明书中指出,它“有理由相信”武汉病毒研究所内的几名科学家“在2019年秋季患病”。[70]
据报道,这些科学家表现出与新冠肺炎或常见季节性疾病一致的症状,尽管武汉病毒研究所领导层声称该所工作人员和学生中没有感染病例。[71]随后,美国新闻报道披露了有关三名武汉病毒研究所研究人员的更多信息,据报道,他们在武汉公开爆发 COVID-19疫情之前就病倒了。[72]
2018年 DEFUSE提案与2019年 SARS-CoV-2病毒相符。2021年,在线研究网络 DRASTIC发布了与2018年3月向美国政府提交的一项名为 DEFUSE的研究项目拨款提案相关的关键文件的详细信息,该项目旨在以与后来被确定为 SARS-CoV-2的基因图谱极为相似的方式操纵武汉病毒研究所的冠状病毒。[73]美国政府拒绝资助该提案,[74]该项目原本是纽约组织生态健康联盟、武汉病毒研究所、杜克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医学院和北卡罗来纳大学(UNC)的联合研究项目。美国知情权组织的研究人员于2023年12月获得的额外文件显示,DEFUSE提案的早期草案如何加强了其与 SARS-CoV-2的相关性。[75]值得注意的是,北卡罗来纳大学研究员拉尔夫•巴里克(Ralph Baric)在 DEFUSE提案的早期草案中向生态健康联盟负责人彼得•达斯扎克( Peter Daszak)评论道:“在中国,这些病毒可能在 BSL2下生长。如果美国研究人员知道这件事,他们可能会惊慌失措”。[76]令人怀疑的是,2020年2月,在 COVID-19爆发后,武汉病毒研究所的科学家在《自然》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关于该病毒的论文,却忽略了该病毒最重要、最新颖的特征:弗林蛋白酶切位点,[77]这使得病毒能够更有效地结合人体细胞并将其遗传物质释放到人体细胞中,从而使其更容易传播且更危险。[78]这尤其令人费解,因为石女士应该熟悉弗林蛋白酶切割位点,因为她曾参与过 DEFUSE资助提案,并且之前发表过论文。[79]
尽管美国政府没有批准 DEFUSE提案,但研究人员为已经开始的工作寻求资金是一种常见做法。武汉病毒研究所不需要依赖美国政府的资金来独立开展这项危险的研究。如果没有经验丰富的外国机构的参与,中国本可以自由地以自己的方式(在 BSL-2级别)开展研究,风险管理限制有限。[80]
中国共产党的系统性掩盖
改变世界的七周。从2019年12月开始,中国官员有七周的时间可以表现出诚意并履行其国际承诺,以防止国内疫情演变为全球大流行。但他们始终选择不这样做。关键事实:
中国官员在2019年12月就知道这种新型病毒存在人际传播。
中共当局极力压制医务人员、记者和其他中国公民的言论,有时甚至监禁他们,因为他们试图相互警告并向世界警示病毒的严重性。
中共当局从2019年12月27日起隐瞒了 SARS-CoV-2(病毒)的基因组序列。
中共当局向世界卫生组织(WHO)隐瞒了重要信息,包括该疾病的病毒类型、真实的感染人数以及已证实的人际传播情况,直到全世界都意识到他们无法控制疫情。
中共当局下令实验室销毁可能证明其有罪的证据。
中共当局向学术研究人员和科学家发出封口令,禁止他们分享有关该病毒的信息。
直到2020年1月11日,一名中国科学家无视官方命令,将基因组序列发布到网上,该基因组序列才得以公开。这一延迟使其他国家失去了立即开始开发检测、药物和疫苗的机会。
尽管有证据表明这种致命病毒可能无症状,但中国官员仍允许武汉和其他中国城市的国际航班继续飞行。这助长了病毒在全球的传播。
中国官员阻止了国际社会调查疫情起源的努力。
2019年12月。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SARS-CoV-2于2019年秋季开始在武汉传播。[81]中国多家医院的一线临床医生很快意识到“他们正在治疗的这种不寻常的肺炎很可能具有传染性。”[82]该医院的张莉医生后来写道,到12月底,“人际传播的迹象已经非常明显。”[83]中国疾控中心主任高福在2021年3月21日的一次采访中承认,虽然“武汉的医生向当地医院报告了早期病例,但这些病例并未进入我们的[国家疾病报告]网络。”[84]事实上,在2019年12月确认疫情爆发的几个月前,武汉病毒研究所就改变了安全协议,订购了一台昂贵的新型空气焚烧炉[85]和通风系统,并在半夜神秘地关闭了22,000个蝙蝠病毒样本的在线数据库。[86]
大量报道表明,武汉病毒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在2019年秋季受到感染。[87]根据2021年美国情报报告,该病毒最早于2019年11月在武汉首次传播。[88]其他数据显示,2019年早些时候就存在此类病例。[89]
然而,中共官方报道称,武汉第一例患者是在2019年12月1日确诊的。[90]后来他们把日期改成了12月8日。[91]根据《南华早报》2020年3月获得的中国政府文件,已发现9例2019年11月发生的病例,最早的病例发生在11月17日。[92]
在疫情暴发的关键初期,中国政府使用了强大的手段来控制和操纵有关病毒的信息。[93]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中国社交媒体上“非典”和“气喘”等词语的使用频率开始增多,到12月29日达到顶峰。[94]一天后,武汉地方当局向医疗机构发出“紧急通知”,禁止它们发布有关该疾病的“未经授权”的信息。[95]这项禁令很快就因社交媒体而失效。当地政府关于“类似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冠状病毒”的紧急通知很快就在社交媒体上流传开来。[96]
在中国否认病毒人际传播的背景下,医务人员甚至因戴口罩而受到批评,导致不必要的死亡和进一步的传播。[97]最先尝试分享病毒信息的医生被警方拘留,并被迫承认“散布谣言”。[98]中国记者和活动人士也因试图向同胞和外界讲述武汉内部发生的事情而被监禁。[99]
中国民众讲述的故事与中共官方的说法截然不同。[100]中共隐瞒信息,发布虚假数据,[101]并拒绝分享有关医护人员的信息——这是了解传播模式和制定疫情控制策略的关键。[102]
12月24日,武汉市中心医院的医生从一名肺炎患者肺部采集了液体样本,并将其送至中国基因组学公司微创医疗进行检测。[103]大约在同一时间,当地医生将武汉周边医院的至少8名其他患者样本发送给了多家中国基因组学公司,包括华大基因集团。[104]武汉两医院中国医护人员疑似感染病毒性肺炎被隔离[105]12月25日,这为人际传播提供了更多证据。[106]12月27日,Vision Medicals通过电话向医院和中国疾控中心报告了近乎完整的基因组序列分析结果。该序列还与北京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共享,该研究所与中国人民解放军(PLA)有联系,[107]进一步分析,结果表明,该病毒为蝙蝠来源的 SARS样冠状病毒,同源性很高。[108]于12月29日完成新冠病毒基因组测序。[109]实验室检测结果全部指向类似 SARS的病毒。到12月27日,北京在 Vision Medicals测序该病毒后意识到了该病毒的严重性[110]随后是BGI。[111]与此同时,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令商业实验室销毁或交出病毒样本,并下令研究结果只有在获得官方批准后才能发表。[112]卫生委员会有关部门已被派往扣押Vision Medicals的样本。12月27日晚10点左右,武汉市肺部感染定点医院院长金银潭与武汉病毒研究所核对了 SARS-CoV-2序列,证实其与 SARS同源,可能具有危险性。[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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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亮医生在网络聊天群中向其他医生发出警告,并公布了初步证据。他警告说,武汉地方当局正在以“散布谣言”和“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对他们进行封口和处罚。[114]当地警方对举报人采取了羞辱手段。[115]
镇压行动全面展开,持续了数月。全国各地的警察威胁活动人士和律师。另有人被判入狱[116]或消失,[117]冒着生命危险讲出真相。[118]
12月30日,武汉市卫健委确诊一种原因不明的病毒的存在[119],并向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发出命令,严格禁止发布有关这种新疾病治疗的任何信息。[120]
截至12月30日,所有27名已知病例均转入金银潭医院负压肺部感染病房,使用每次转运后都消毒过的负压救护车。这些预防措施是按照12月27日武汉病毒研究所的指导采取的。[121]
12月31日,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从武汉市卫生委员会网站获取了一份媒体声明,其中报告了武汉出现“病毒性肺炎”病例。[122]
2020年1月。2020年1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命令武汉病毒研究所不得透露有关该疫情的任何信息,例如检测、实验数据和结果——即使是向合作组织和技术服务公司也是如此。[123]此外,测序公司还被要求停止测序、销毁样本,并且不要传达任何信息。[124]
2020年1月3日,中国官员向世卫组织通报了武汉发现的“不明原因病毒性肺炎”病例群。[125] 中共当局告诉世卫组织,他们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126]同一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向各实验室发出秘密备忘录,禁止未经授权的科学家研究该病毒,并向公众披露信息。[127] 中共当局禁止分享有关一线医护人员感染的关键数据。这些当局还反复强调,没有医护人员感染这种新病毒——这是可能人传人的重要迹象,用来表明该病毒传染性不强。[128]
直到2020年1月20日,中共才披露该病毒可以通过人际传播。SARS-CoV-2的无症状传播是控制 COVID-19疫情的绊脚石。据估计,无症状个体传播约占所有传播的60%。[129]
延迟公布病毒序列/基因组,承认存在人际传播。1月11日,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张永珍领导的团队在美国网站 Virological.org上公布了基因组序列。[130](两天后, 中共当局强制关闭他的实验室进行“整改”。[131]《华尔街日报》爆料中国科学家鉴定出新冠病毒。[132]直到张锋发布基因组后,中国政府、中国疾控中心、武汉病毒研究所和中国医学科学院才竞相发布各自的序列。[133]这距离北京得到通知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周。[134]基因组公布延迟导致无法确认病毒是否已传播至其他国家。缺乏详细的患者数据也使得确定病毒传播速度更加困难,从而削弱了阻止或减缓病毒传播的努力。[135]
到1月10日,医院的病例数量开始激增。当天,武汉一家医院的放射科医生诊断出30例病例。1月15日,另一家医院的放射科医生通过 CT扫描诊断出50例病例,这比 中共当局报告的疫情爆发以来的官方总病例数(41例)还要多。到1月20日,CT扫描仪因负荷过重而出现故障。[136]尽管病例激增,湖北省省长1月17日告诉官员,引用习*近*平自上而下的服从命令,“政治永远是第一位的”。[137]
此后不久,为了创下新的世界纪录,武汉市政府又举办了一场规模巨大的聚餐,可容纳40,000个家庭[138]这无疑将成为一次大规模的超级传播事件。
最后,1月20日,一位知名医生出现在中国国家电视台上,向公众介绍了人际传播的现实,并列举了14名医务人员感染的情况。[139]
显然,截至2019年12月底至2020年1月初,北京的 中共当局“已经获得了大量类似 SARS的新型冠状病毒的基因组序列和全基因组,此外还有聚集性病例、疑似病例,以及专家医生对该病毒病原体具有传染性的担忧。”[140]从疾病预防控制的角度来看,2019年12月底中国政策制定者可以获得大量高质量信息。[141]
不受限制的旅行。中国政府在限制空中交通方面同样行动迟缓。据中共新闻媒体《环球时报》报道,习*近*平于1月22日下令在武汉和湖北省其他城市“实施交通管制和人员流动”。[142]封锁于次日开始。但为时已晚。到1月23日,习*近*平错过了阻止病毒传播到全球的最后机会。今年1月,已有700万人离开武汉过过年,而通过从武汉出发的旅行,26个国家的30多个城市的疫情正在蔓延。[143]
习*近*平的指示暂停了从武汉飞往其他中国城市的航班,但允许从武汉起飞的国际航班继续飞行。[144]有21个国家有从武汉直飞的航班。[145]尽管北京知道病毒的致命性和人际传播性,但其行为却助长了病毒在境外的传播。在美国政府于1月31日限制旅行之前,武汉有1,300架直飞美国17个城市的航班。[146]
其他重要事实。北京隐瞒和审查有关该病毒的关键信息不仅影响中国本国民众或前往中国的旅行者,还影响全球科学界。武汉病毒研究所的病毒数据库及其超过22,000个样本于2019年9月被关闭。这个数据库本来是追踪 SARS-CoV-2起源最有用的数据库,但从未向美国研究人员公开过。[147]
2020年2月3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发表讲话,阐述了他在1月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对疫情防控的要求和指示。习*近*平说:“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服从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令行禁止。”[148]
因此,习*近*平早在1月7日就对病毒爆发发出了重要命令,尽管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一直坚持向中国公众和其他世界领导人掩盖和淡化此事。
中共囤积个人防护装备(PPE)。在疫情爆发初期,北京指示位于中国和海外的中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采购数百万个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和手套,并将它们运回大陆。 中共当局将通用汽车和3M等外国公司的供应链和制造能力国有化,以生产医疗用品,同时拒绝向其产品发放出口许可证。[149]
在美国获得病毒基因组之前,[150]显然,中国共产党在疫苗研发方面进展顺利。[151]解放军高级研究员、北京军事医学科学院第五研究所所长周玉森将军在疫情爆发前曾与武汉病毒研究所合作,甚至可能在武汉病毒研究所工作过。[152]
周先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冠状病毒疫苗学家。[153]2020年2月24日,他提交了首批 COVID-19疫苗专利之一,该专利要求同时获取 SARS-CoV-2的序列和活病毒本身。[154]
与专利相关的研究方法表明,疫苗研发工作可能不迟于2019年11月开始。[155]据报道,周小平在2020年5月初提交了将 SARS-CoV-2应用于 BALB/c小鼠的研究预印本以及对其候选疫苗的初步测试,并于2020年7月发表了该研究后不久神秘死亡。中国政府没有正式承认他的死讯。[156]
中国是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卫生条例》(IHR)的缔约国,该条例在2002-2004年 SARS疫情后于2005年进行了修订。[157]根据《国际卫生条例》,中国有责任收集有关 COVID-19传播的数据并向世卫组织通报。[158]中国违反了第六条和第七条。第六条要求各国首先向世卫组织通报引起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并提供其掌握的任何及时、准确和详细的公共卫生信息。第七条将这一规定扩展到以下情况:一国在其领土内发现意外或不寻常的公共卫生事件的证据,即使其起源或来源不明,也可能构成引起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事件。[159]
在新冠肺炎疫情问题上,中国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两项条款。
中国的不透明和胁迫不仅限于其国内决策和世卫组织义务。中国与澳大利亚的争端只是中共对外国政府实施胁迫的一个例子。在澳大利亚时任总理斯科特•莫里森呼吁对 COVID-19的起源进行国际调查后,中国采取了报复措施,实施了包括对澳大利亚出口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在内的贸易制裁。[160]
其他类似国际调查疫情起源的尝试也遭到中国官员的阻挠。[161]2020年3月,联邦调查局警告称,中国政府附属网络行为者和非传统数据收集者“被发现试图从与 COVID-19相关研究有关的网络和人员那里识别并非法获取与疫苗、治疗和测试相关的宝贵知识产权(IP)和公共卫生数据。”[162]联邦调查局补充道:“这些信息可能被窃取,危及安全、有效和高效的治疗方案的提供。”[163]
结论
武汉医生、新冠肺炎疫情吹哨人李文亮医生于2020年2月7日去世,享年33岁,留下了怀孕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他在去世前的一次采访中说:“如果官员早点披露疫情信息,我想情况会好得多。应该更加公开透明。”[164]
尽管中国政府有义务向其他国家通报此次卫生危机,但其行为却不透明。中国政府一再采取措施,导致病毒传播,尽管它有义务向其他国家通报此次卫生危机。这种疏忽行为包括阻止分享相关科学数据、故意向世卫组织和国际社会谎报人际传播、允许国际航班从受影响城市起飞等。这些行为也使确定病毒来源变得更加困难,让人更加怀疑该政权关于病毒来源的说法。
正如一位学者所言,“中国政治体制的特点是专注于维持稳定,并迅速压制不受欢迎的意见和信号,这不适合处理从一开始就需要公众参与的疫情。”[165]
中国的法律责任
本委员会认为,中国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可以且应该为中国在 COVID-19疫情中的疏忽和失职行为给美国及其人民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任何要求中国或其控制的企业实体对 COVID-19病毒造成的破坏负责的行动都必须面对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FSIA)带来的巨大障碍,该法规定,外国及其工具和代理人“应免受美国和各州法院的管辖”,但某些例外情况除外。[166]
委员会发现,可以提出一系列潜在诉讼理由(以及随之而来的事实调查领域),以根据《外国主权豁免法》追究中国在 COVID-19疫情中的作用。个案的成功取决于能否发展和整理出克服《外国主权豁免法》豁免权所需的关键事实。尽管委员会再次认为,中国可以在《外国主权豁免法》的严格限制下承担责任,但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因此,委员会认为,应该以狭义、有针对性和适当的方式修订《外国主权豁免法》,以便在全球疫情的特殊和独特背景下直接追究责任。
根据《外国主权豁免法》(FSIA)可能提起诉讼的原因
A. FSIA的范围。
1,“外国”的定义包括国家本身及其“政治分支机构”(主要履行治理职能的机构)。[167]
它还包括国家的“机构或工具”,它们是独立的法人或实体,要么是外国的“机关”,要么“其大部分股份或其他所有权利益由外国拥有”。[168]
这里涉及《外国主权豁免法》广泛豁免权的四项例外。
首先,根据“商业活动例外”,外国不能因以下情况而获得豁免:
外国在美国开展的商业活动;
在美国境内实施的与外国在其他地方的商业活动有关的行为;或
在美国领土之外实施的与外国在其他地方的商业活动有关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在美国造成直接影响。[169]
“当外国政府不是作为市场监管者,而是以市场中私人参与者的身份行事时”,该活动即为“商业活动”。[170]
“如果影响是被告行为的直接后果,则该影响就是直接影响。”[171]
第二,对于“在美国境内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死亡,或财产损坏或损失,并且是由该外国的侵权行为或不作为,或该外国的任何官员或雇员在其职务或工作范围内行事时所造成的”,没有豁免权。[172]
与此相关的是,“整个侵权行为”必须发生在美国境内。[173]但是,这一例外情况有一个例外,即有关行为“基于行使或履行或未能行使或履行自由裁量权,而不管该自由裁量权是否被滥用”或相关索赔“源于恶意起诉、滥用程序、诽谤、中伤、虚假陈述、欺骗或干涉合同权利”。[174]在《外国主权豁免法》中,“自由裁量行为”是一种深思熟虑的政策判断。[175]
第三,“在美国发生的国际恐怖主义行为”没有豁免权。[176]《外国主权豁免法》引入了国际恐怖主义的刑法定义。[177]
最后,外国(或其组成部分)可以放弃其《外国主权豁免法》豁免权。[178]
2,即使克服了 FSIA的豁免权,FSIA也会给任何诉讼原因带来四个额外的复杂因素。
首先,《外国主权豁免法》规定了一项具体的送达程序方案,以确保个人管辖权。[179]
中国政府在这些程序下非常擅长使诉讼文书送达变得复杂。诉讼文书送达不太可能成为不可逾越的障碍,但可能需要国务院的合作和法庭上的动议实践。
即使《外国主权豁免法》不赋予豁免权,也绝对禁止追偿惩罚性赔偿。[180]它也几乎肯定会排除多种形式的禁令救济。
《外国主权豁免法》赋予联邦地区法院对任何涉及“外国”的诉讼的初审管辖权。[181]基于此,任何州法院的诉讼均可撤销。[182]此类诉讼应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进行审理。[183]
判决的执行。一般规则是“美国境内的财产”不受“扣押、扣押和执行”的影响。[184]例外情况是“该财产现在或曾经用于索赔所依据的商业活动。”[185]对于“在美国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国机构或部门在美国境内的任何财产”,存在更广泛的例外,前提是“判决涉及的索赔不符合第1605(a)(2)节……或(5)节的规定,而该机构或部门不享有豁免权……无论该财产是否涉及或曾经涉及索赔所依据的行为。”[186]
B,潜在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主权豁免法》并未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免于因 COVID-19病毒传播而引起的索赔和指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为和不作为导致 COVID-19在全球传播,这些行为和不作为具有侵权性、商业性和非自由裁量性,并在美国境内造成了直接伤害、财产损失和死亡。基于此类行为的索赔属于《美国法典》第28卷第1605(a)(2)和第1605(a)(5)条规定的主权豁免的公认例外情况。
附加被告必须符合《外国主权豁免法》的适用例外规定,即主要在美国直接开展与可诉行为相关的商业活动。委员会认为,两家中国航空公司符合附加被告的条件,根据《外国主权豁免法》,它们无权获得豁免。
中国南方航空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是一家在美国开展业务的公司,因此受美国司法管辖。中国南方航空注册成立并总部位于广州,是一家国有企业,中国政府持有其多数股权。中国南方航空直接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澄清说,“中国政府在该公司的利益……可能与股东的利益相冲突”。[187]中国南方航空运营全球224个目的地[188]包括美国城市洛杉矶、纽约和旧金山。中国南方航空通过其传统商业活动,拥有并运营一家面向全球货运和旅客(包括往返美国的旅客)的民用航空公司。作为其运营飞往美国航班权利的条件,中国南方航空放弃了其主权豁免权。[189]
中国东方航空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是一家在美国开展业务的公司,因此受美国司法管辖。中国东方航空注册成立并总部位于上海,是一家国有企业,中国持有其多数股权。该航空公司的网站将其列为“中国三家国有骨干航空公司之一”。[190]
中国东方航空运营国际航线,目的地包括芝加哥、洛杉矶、纽约和旧金山。通过中国东方航空,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一项传统的商业活动,即拥有和运营一家面向全球货运和旅客(包括往返美国的旅客)的民用航空公司。作为运营飞往美国航班权利的条件,中国东方航空放弃了其主权豁免权。[191]
还应考虑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国药集团)、中国 PPE设备制造商和其他可能的被告。
C,先前成功的 COVID病例。
据我们所知,唯一获得《外国主权豁免法》豁免权的新冠肺炎疫情索赔案件,涉及中国在囤积个人防护装备方面所起的作用,是根据第三种商业活动例外理论(在美国境外实施的与外国在其他地方开展的商业活动有关的行为,并在美国造成了直接影响)提出的。
第一个案例是密苏里州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案。[192]
在该案中,密苏里州起诉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指控其滋扰公众、从事异常危险活动、允许新冠病毒传播而违反职责以及囤积个人防护装备而违反职责。尽管地方法院以《外国主权豁免法》下缺乏管辖权为由驳回了该案,但第八巡回法院裁定,根据《外国主权豁免法》,每个被告都是“外国”,《外国主权豁免法》适用于前三项索赔,但推翻了地方法院驳回密苏里州囤积索赔的判决,裁定《外国主权豁免法》的商业活动第三项例外适用于囤积个人防护装备的索赔。第八巡回法院将该案发回地方法院,以便根据该意见进行进一步审理,让密苏里州有机会试图证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囤积了个人防护装备,他们的反竞争行为本质上是商业性的,并且他们的行为对美国产生了直接影响。
同样,密西西比州于2020年在联邦地区法院对 PRC提起两项诉讼,声称 PRC既违反了《密西西比州消费者保护法》,掩盖了 COVID-19的严重性和囤积 PPE,又违反了该州的反垄断法,限制或试图限制与 PPE有关的贸易自由。[193]
2024年3月5日,法院书记员对被告作出缺席判决。诉讼的下一步是损害赔偿听证会。[194]
D,具体的可能诉讼原因。
疏忽。可以对中国和在美国开展业务的类似商业实体(如中国南方航空和中国东方航空)提起传统普通法疏忽的索赔。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导方针和其他客观标准,这些被告负有非自由裁量义务,合理地向公众通报即将发生的灾难并合理地维护安全协议。中国违反了其义务,因为其未能在进行有风险的病毒研究中保持应有的谨慎,从2019年12月开始疏忽地歪曲有关病毒的事实,允许来自中国境内已知感染 COVID-19地区的个人出国旅行,并通过中国南方航空和中国东方航空将感染者运送到美国以牟利(没有充分警告),从而导致 COVID-19传播。由于被告开展商业活动的直接和近因,数百万美国人遭受了人身和财产伤害。
异常危险活动的严格责任。这项索赔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他直接相关被告(如武汉病毒研究所)提起,因其对异常危险活动承担责任。任何人“从事异常危险活动,即使已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害,仍应对该活动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195]
最近有证据表明,武汉病毒研究所和中国实验室存在冠状病毒研究和生物安全问题,这更清楚地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了异常危险的活动。这些活动不是主权国家的行为,而是市场行为者的行为,他们在经济上支持科学实验中危险的商业冒险行为。进行此类研究本身并不是主权行为;这是大学、制药公司和私人实验室等其他行为者可以从事的商业活动。
公共妨害。根据普通法公共妨害索赔,可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南方航空、中国东方航空和其他在美国有直接运营的实体提起这一索赔。有关 COVID-19的简单事实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承担责任。此次大流行背后的病毒出现在武汉病毒研究所所在的中国城市,该研究所是 SARS类病毒的研究实验室。在疫情爆发一年前,该实验室的科学家就提出制造具有与 SARS-CoV-2相似关键特征的病毒。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条件不足,不适合控制 SARS-CoV-2之类的病毒。现有证据并不强烈支持病毒起源的更自然的理论,例如它来自市场上的野生动物。[196]
当疾病开始感染人群时,中国非但没有限制其传播,反而试图掩盖其来源和严重程度。与此同时,中国通过南航和东航继续开展海外商业航班,有效地将病毒输出到美国等国家。被告的行为和疏忽“严重干扰了公众健康、公共安全、公共和平、公共舒适或公共便利”。[197]被告集体运营商业航班,明知故犯地或鲁莽地将致命、高度传染性的病毒运往美国。被告的行为直接造成了数万亿美元的经济损失、不计其数的感染和非致命伤害,以及超过一百万美国人死亡。
反竞争行为。根据联邦法律或州法律,可以对中国提起反竞争指控,指控其在个人防护装备的囤积和销售方面存在反竞争行为。可以肯定的是,各州通常不是反垄断被告,但本案不同,因为中国不是以国家的身份行事,而是以市场参与者的身份行事。从2020年1月23日到1月30日,中国开始收购全球很大一部分口罩供应,同时阻止个人防护装备出口到中国境外,尽管它努力购买全球大部分 PPE供应。[198]
中国向国外销售的少量 PPE存在缺陷且不合格,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优质材料留给自己,同时以高价向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出售有缺陷的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控制了中国境内为包括3M在内的美国客户生产 PPE的工厂,然后指导它们的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义务不囤积个人防护装备,也不向医疗服务提供者提供无效的个人防护装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个人防护装备市场的商业行为给个人防护装备市场的其他参与者(包括美国的医疗保健提供者)造成了经济损失,也给缺乏足够个人防护装备的人造成了人身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不仅依靠反竞争行为让中国在应对 COVID-19后果方面获得了不公平的优势,而且还从美国客户那里榨取了不劳而获的利润,而这些利润是由美国客户无法预见的需求膨胀而来的——而这些需求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己的鲁莽行为造成的。同样,密苏里州根据这一理论提出的诉讼请求在根据《外国主权豁免法》提出的驳回动议中得以幸免。[199]
欺诈性虚假陈述。根据普通法中欺诈性虚假陈述的侵权行为责任,可以针对中国南方航空和中国东方航空就其与 COVID-19相关的公开评论提起此项索赔。
公司就 COVID-19发表的公开评论有权根据欺诈性虚假陈述的侵权索赔采取行动。“任何人以欺诈手段对事实、意见、意图或法律进行虚假陈述,以诱使他人根据该虚假陈述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则该人应承担因该虚假陈述合理依赖而导致他人经济损失的责任。”[200]
在美国普遍了解病毒的严重性之前,中国国有企业就已掌握有关 COVID-19的真实范围和严重性及其对人口影响的信息,因此应承担责任,因为他们的公开声明歪曲了病毒危险的严重性,特别是声称该病毒是新型病毒,且情况处于不断变化中,但中国国内对该病毒的规模和危险性已有清晰认识。
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961条及以下条款,对中国南方航空和中国东方航空提起民事《反诈骗和腐败组织法》(RICO)违法行为的诉讼。从2019年12月到2020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 COVID-19向国际社会做出了一系列故意虚假陈述,包括病毒来源不明、中国研究人员尚未识别或测序该病毒、人际传播和无症状传播都不是该病毒的特征。航空公司被告重复这些虚假陈述,并向乘客和外国监管机构欺诈性地隐瞒了传播 COVID-19的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被告航空公司实施了一系列欺诈和反竞争行为,违反了美国法典第18章第1961条及以下条款,助长了犯罪活动。潜在原告应收集所有可用的证据,证明虚假重大陈述被用于欺诈目的,例如招募商业旅客或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被告的犯罪行为持续了数月,使他们能够垄断个人防护设备市场,并从继续将感染者商业运输到国外(包括美国境内的许多地方)中获利。被告的欺诈性虚假陈述和反竞争行为是导致原告在 PPE市场遭受经济损失的唯一直接原因(如果对原告而言),也是导致包括美国在内的全球数百万人患病和死亡的近因。
E,寻求救济。
对于初步救济,原告应寻求资产冻结令/冻结令以避免资产流失。对于最终裁决,原告应寻求( i)赔偿/归还;(ii)任何授权的民事处罚;(iii)实际、直接和/或间接损害;(iv)诉讼费用;以及(v)判决前利息。至于未来的禁令救济,法院能否下令实施此类救济值得怀疑。
《外国主权豁免法》的修订
委员会认为,正确理解《外国主权豁免法》不会阻止对中国及其机构提起诉讼。然而,为了清晰起见,委员会认为国会应该通过立法,在特定背景下取消外国主权豁免,例如全球流行病的特殊情况,这种流行病导致超过一百万美国公民和居民死亡,而这些死亡是由外国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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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方法已有先例。《打击恐怖主义支持者法案》[201]
该法案于2016年通过,旨在回应人们对《外国主权豁免法》过度限制美国人寻求9•11事件司法救济的强烈担忧。[202]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法案没有经过巴拉克•奥巴马总统的批准奥巴马的否决。[203]
有人考虑提出一项法案,直接针对中国过去的行为,取消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豁免权。[204]这引发了关于是否符合国际习惯法主权豁免的复杂决策。它还引发了这样的考虑:任何废除《外国主权豁免法》的行动都将产生重大经济影响,因为这将使中国公司在美国开展业务变得更加困难。因此,委员会提出了一个折衷方案——在发生与 COVID-19疫情一样规模的世界性灾难且对美国产生重大影响时废除《外国主权豁免法》。拟议措辞如下:
对于因外国或该外国任何官员、雇员或代理人在其职务、受雇或代理范围内采取的任何鲁莽行为或不作为(包括有意无视及时报告信息的需要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美国境内人员、财产或企业遭受身体或经济损害,并向外国寻求金钱赔偿的案件,无论该行为或不作为发生在何地;由于外国未能进行或允许进行全面、不受约束的调查,并且该全球大流行直接或间接导致美国超过1,000,000人超额死亡,美国地区法院对此拥有初审和专属管辖权。
可以将此类条款作为对现有《外国主权豁免法》框架的修正。还需要考虑其他修订,以提供陪审团审判、惩罚性赔偿、资产扣押和简化服务。(资产扣押的一个想法是利用《外国主权豁免法》中恐怖主义例外的先例,该先例允许任何赢得对恐怖主义国家赞助者的损害赔偿判决的美国人,对国家赞助者本身及其控制的任何国有企业的商业资产执行该判决。这个想法是在与中国政府支持的知识产权盗窃有关的《外国主权豁免法》修正案的背景下提出的,对于这项拟议的疫情豁免同样有价值。[205]
应考虑建立某种机制,以便美国在国家利益需要时暂停对《外国主权豁免法》的任何例外。一种可能的方法是修改“迷人贝琪”的做法。[206]
根据这一方法,如果司法部长和国务卿都亲自提交证明,证明该行动违反了美国利益,则《外国主权豁免法》的修改将不适用。可以考虑一些因素,例如该州是否进行了全面和不受约束的调查,并公开了调查结果。
美国就要求中国对新冠肺炎疫情负责的政策建议
有足够多的证据表明中国共产党在 COVID-19疫情的破坏中发挥了核心作用,美国领导层需要推动问责、赔偿和未来的全球公共卫生。不作为只会激励中共继续其不透明、不合作甚至敌对的行为。唐纳德•特朗普总统和乔•拜登总统都承诺要追究中共的责任,国会议员也是如此,但尚未采取任何有意义的行动。现在是兑现这些承诺的时候了。
传统基金会中国与新冠肺炎无党派委员会考虑了多种行动方案,不仅权衡了在当前政治环境下推进行政行动或颁布立法的能力,还权衡了任何行动方案所固有的权衡。这些最终建议旨在通过建立强有力的威慑、透明度和问责机制来降低类似疫情爆发的可能性。
对国会的建议
建立一个由两党组成的美国国家新冠肺炎委员会。国会应成立一个委员会,并通过预算抵消为其提供资金。人们曾试图建立一个类似9/11委员会的委员会,但进展缓慢。[207]
传统基金会中国与新冠肺炎无党派委员会认为,在发生如此重大的事件后,成立这样一个小组势在必行。该委员会将具有多面性,其职责包括审查中国的疏忽和掩盖行为,以及评估新冠肺炎疫情在美国爆发后实施的国内政策。我们强烈鼓励其他国家成立自己的委员会,进行类似的审查,追究中国的责任。
成立一个跨党派的赔偿/补偿工作组,以处理针对中国的索赔。美国公民因新冠疫情而遭受的痛苦和折磨理应得到中国的赔偿。从历史上看,已经建立了几种全球公认的模型来评估因政府侵略或疏忽而造成的大规模损失的责任并予以抵消。这些模型包括德国大屠杀索赔会议和1990年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联合国赔偿委员会。如果国会提议的《中国政府新冠疫情问责法案》得以颁布,它本可以用来向中国索取赔偿。[208]
该工作组可以与建议1中提出的国家 COVID-19委员会合并,或作为独立实体设立。
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民事诉讼提供便利。国会必须探索扩大美国联邦法院管辖权的机会,以便允许中国个人或机构对美国民事诉讼承担责任。[209]与2023年中共错误死亡责任法案中提出的建议类似,[210]这将通过扣除欠中国的利息或债务,或从对华对外援助资金中扣除的方式,向因新冠肺炎疫情而受到伤害的平民提供补偿。
尽管根据《外国主权豁免法》的现行文本,可能要承担责任,但委员会建议国会通过并由总统签署以下修正案:
如果因外国或该外国任何官员、雇员或代理人在其职务、受雇或代理范围内的行为的任何鲁莽行为或不作为(包括有意忽视及时报告信息的需要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美国境内人员、财产或企业遭受身体或经济损害,并因此向外国寻求金钱赔偿,而导致该损害发生,则无论该行为或不作为发生在何地,只要导致全球大流行的生物因子是造成美国超额死亡人数超过1,000,000人的直接或间接病原体,美国地区法院均具有初审和专属管辖权。
通过《生物安全法案》,开始将美国政府和商业供应链与中国国有企业脱钩。该法案将限制美国政府和美国政府承包商继续与与中国共产党、国家和军队有联系的中国“令人担忧的生物技术实体”做生意。[211]
该法案于今年早些时候在众议院和参议院两党的支持下提出,目前仍在两院审议中。
最终,美国减少对中国等外国生产个人防护装备和药品等疫情相关需求的依赖,也将增强美国的韧性。美国韧性的增强反过来又有利于美国的国家安全和公共卫生利益。
通过立法,对美国政府资助的在中国的生物医学和相关研究活动的所有资金进行审计,审计依据一项可反驳的推定,即除非相关资助者能够证明其研究项目绝对符合公众利益并且危害风险极低,否则应停止此类研究。其目标是确保美国不资助在不受控制的环境下、安全设备和规程不足的危险研究,也不资助可能被中共军方和安全部门武器化的研究。这项标准将适用于所有未来和现有的由美国联邦拨款或接受联邦资助的教育和研究机构支持的在中国的生物医学和相关研究活动。这将包括任何通过联邦奖励直接资助或通过接受联邦资助并将工作分包给中国的组织提供的分奖励间接资助。对于所有现有研究,资助者有一年的时间来反驳其研究存在不可接受风险的推定。美国政府将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由国家安全从业人员和专家以及科学和生物医学从业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审查在中国启动或继续生物医学及相关研究的申请。至少一半的委员将是国家安全从业人员和专家。委员会成员将由行政部门、美国参议院和美国众议院任命。(国会任命应由各自议院的多数党和少数党领袖任命。)未能反驳损害推定的研究项目将被暂停和/或拒绝。
生物安全水平不足的研究实验室进行高度致命和高风险的研究,美国纳税人的钱不应该用来资助一个不遵守基础研究和透明度协议的国家的研
修改《化学和生物武器控制与消除战争法》,对未能维护其生物设施并隐瞒数据的实体实施两阶段制裁。这些实体,如武汉病毒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应因未能维持基本安全标准和共享相关数据而被追究责任。可以针对此类实体制定两阶段制裁制度。在确定发生生物或化学事件后,可以在一段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国会可以下令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并确定该事件是否由外国实体的严重或重大疏忽造成。[212]
与国家新兴生物技术安全委员会密切合作。该咨询委员会由国会设立,负责审查新兴生物技术和相关技术的进步将如何影响国防部的当前和未来活动,并将在2024年12月为国会和联邦政府的行动提供建议。我们预计这些建议将极为重要,并建议将我们的建议与他们的建议一并考虑。
对总统的建议
作为外交优先事项,要求中国允许对新冠病毒在中国的起源进行全面、不受约束的科学和法医调查。
国际专家需要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开展研究并分享结果。迄今为止,中国政府一直禁止对疫情起源进行正式调查。2020年,美国、盟国和国际科学家多次呼吁中国提供所有可用信息,以确定新型病毒的来源,以确定其致死率和轨迹,并开始研发疫苗和治疗方法。2021年,七国集团峰会领导人呼吁进行透明的、由专家主导的新冠病毒研究。但这并没有发生。相反,中国阻碍了世卫组织新型病原体起源科学咨询小组(SAGO)的工作。中国持续混淆事实,积极阻止对疫情起源进行任何有意义的调查,这不仅是对新冠病毒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侮辱,也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对与掩盖新冠病毒疫情有关的中国官员和实体实施经济制裁。[213]
李文亮全球公共卫生问责法案》和2023年《冠状病毒来源验证、调查和确定法案》的精神,[214]
美国政府应对以下人员实施制裁:(1)被认定直接参与歪曲和隐瞒与 COVID-19疫情相关信息的中国高级官员;(2)协助和/或支持歪曲和隐瞒信息的个人。此外,国务卿和财政部长应调查对武汉病毒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及其广泛的政府、学术和商业附属机构网络的制裁,原因是这些机构参与了掩盖 COVID-19疫情的活动,并为中共军方从事未申报的机密生物武器研发,这可能违反了美国总统关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第13382号行政命令。[215]
认识到 COVID-19大流行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类似于核时代的到来,迫使美国法律、政策、外交、政府、商业和学术事务做出同样重大的改变。过去10到15年间才出现的功能获得技术(最致命的病毒可以与最具传染性的病毒融合)似乎对人类生命构成了物种层面的风险。功能获得技术对可能引发大流行的病原体的风险在于,一个地方的一个错误(更不用说某个国家或非国家行为者的蓄意行为)就足以造成大流行。一旦一种具有足够传染性和致命性的病毒逃离实验室,人类可能就无能为力阻止它了。正如广岛和长崎原子弹爆炸迫使人们建立新的国内和国际规范、标准和机构一样,COVID-19的例子足以证明公众对生物安全的高度关注和政策创新是合理的,这些创新涉及从功能获得资金到实验室安全标准、国际透明度规范、技术控制等各个方面。然而,这样的创新却很少发生。克服这一失败是国家领导层的基本义务。
根据2023年8月第14105号行政命令,将生物技术列为美国对华投资限制行业。[216]小约瑟夫•R•拜登总统第14105号行政命令“关于美国在受关注国家对某些国家安全技术和产品的投资,该命令应扩大到涵盖生物技术,国会应通过立法加强对美国政府和私营部门对包括生物技术在内的中国行业的投资限制。中国最近颁布了影响深远的政策变化,越来越多地在其国家安全框架内重新定义生物研究。2017年,北京表示,将为生物研究提供特别政府资金,作为该国“军民融合”计划的一部分——这是一项将民用技术和研究整合到人民解放军用于军事用途的国家计划。[217]
[page]
美国能源部官员警告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同行,基因编辑将带来国家安全风险,并可能被包括中国在内的外国敌对势力利用。[218]
由于这一威胁,美国政府必须通过任何新的对外投资制度或国会通过的法律,密切审查美国在中国的生物技术投资。
要求美国情报界优先收集和分析有关 COVID-19起源的数据,并与包括“五眼”伙伴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内的盟友合作。作为这一过程的一部分,在独立的科学和国家安全专家的帮助下,进行积极的内部“经验教训”审查,以研究自 COVID-19爆发以来与情报相关的缺陷以及生物安全和生物监测的总体情况。生物情报(BIOINT)应成为美国情报界的核心学科,拥有高度多样化的来源和方法。
作为这一过程的附加部分,全面(且延迟地)遵守2023年《COVID-19起源法案》。该法律要求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ODNI)“解密与武汉病毒研究所和2019年冠状病毒病( COVID-19)起源之间潜在联系有关的任何和所有信息”,并向国会提交一份非机密报告,“其中只包含局长认为保护来源和方法所必需的删节”。[219]
大大增强早期发现和准备。美国在《2024年美国全球卫生安全战略》中宣布了一项为应对下一次大流行而制定的五年计划。该计划旨在将美国的正式全球卫生安全合作伙伴从19个州扩大到50个州,并通过改进检测、监测、实验室能力和免疫接种来增强合作伙伴识别和应对疾病的能力。“全政府”战略致力于在地方、国家、地区和国际层面利用私营和公共部门来加强卫生和研究系统。[220]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但还有更多需要做的。行政机构应提供预防未来流行病相关事件的全球协议,并明确解释不遵守这些协议的后果。
总统应促进以生物威胁检测。总统还应在值得信赖的盟友和合作伙伴的帮助下尝试将这一网络全球化。建立针对自然或人为病原体和疫情的有效预警系统必须是国防和国家安全的核心职能,而不仅仅是美国及其合作伙伴的公共卫生活动[221]
生物监视和生物情报(BIOINT)能够且必须能够在医院临床病例积累之前检测出可能引发大流行的病原体。它还必须利用情报来源和方法以及下一代基因组分析技术,开发一种可靠地区分天然病原体和人工增强病原体的方法,作为实现威慑的关键第一步。美国必须获得一种归因于生物威胁来源的能力,这种能力类似于其归因于核威胁来源的能力。
建立新的科研与合作框架,与盟友和伙伴共同构建集体复原力。与盟友和伙伴举行总统峰会,审查新冠肺炎的影响,并启动一项全面的集体复原力战略,以抵御未来的流行病和/或生物威胁。尽管中国一直是美国最大的科研伙伴,但中共的行动证明,美国现在应该在科研合作中更好地优先考虑安全和国家安全,包括优先与拥有共同科研诚信和安全价值观的盟友和伙伴开展科研合作。222
对违反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卫生条例》的中国施加重大代价。[223]
中国违反了《国际卫生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第六条要求各国首先向世卫组织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提供其掌握的任何及时、准确和详细的公共卫生信息。第七条将这一规定扩展到以下情况:一国发现其境内发生意外或不寻常的公共卫生事件,即使其起源或来源不明,也可能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国必须对其他192个国家负责,因为中国故意违反了其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如果允许中国无视其国际承诺,肆无忌惮地引发灾难性的全球大流行,那么任何全球大流行条约都不可能取得成功。
考虑暂停或撤销与中国的1979年《科学技术协定》(STA)。STA自2023年8月起临时按月延长。[224]
虽然《战略与技术协定》是一项不具约束力的合作协议,但自2018年上次续签以来,形势已完全改变。中国不仅继续阻止对 COVID-19起源进行任何可信的调查,而且大量咄咄逼人的中国新法律严重限制了美国科学家、学者和研究人员与中国同行合作的能力。中国的军民融合政策不区分技术的军用和民用,从而使中国能够继续开展国际科学合作,同时隐瞒这种合作也有助于中国军队的现代化。[225]
核实中国是否遵守《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必须防止开发、制造或获得任何“无理由用于预防、保护或其他和平目的”的生物制剂、毒素、武器或设备,并“不得转让或以任何方式协助、鼓励或诱导任何人制造或以其他方式获取生物武器。”[226]
尽管《生物武器公约》于1975年生效,并禁止了一整类武器,但该公约缺乏正式的核查议定书和程序。1987年,公约缔约国建立了年度数据交换机制,称为建立信任措施(CBM)。中国于1984年成为《生物武器公约》缔约国,自1993年以来,美国国务院一直对其遵守公约的情况提出质疑和担忧。中国自1989年以来每年都提交建立信任措施报告,最近一次是在2023年。然而,其建立信任措施报告从未披露中国曾拥有进攻性生物武器计划,中国也从未公开或在外交渠道承认其过去在进攻性生物武器方面的努力。然而,据报道,中国已经将生物武器化蓖麻毒素、肉毒杆菌毒素以及炭疽、霍乱、鼠疫和土拉菌病的细菌病原体。[227]
中国军事医疗机构已开展研究,以识别、测试和表征具有双重用途(民用和军用)的各种强效毒素。中国年度 CBM不包括军事机构对病原体和海洋及动物毒素进行的双重用途生物研究的信息。[228]
结论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造成2800万人死亡,整个经济体崩溃,弱势群体陷入贫困——此外还引发了一场精神健康危机。整整一代人的教育经历被打乱。仅在美国,这场疫情就导致100多万人死亡,据我们估计,该国损失达18万亿美元。数百万成人和儿童仍在遭受长期新冠肺炎这种常常使人衰弱的疾病的折磨。
这场灾难的范围和规模要求我们弄清这种致命病毒的起源和传播情况。出于这个目的,无党派中国与 COVID-19委员会的调查发现,证据表明,该病毒源于武汉的一次研究相关事件。该报告进一步详细记录了中国在疾病爆发的最初几周和几个月中采取的行动。
事实是,中国政府的行动不负责任,也不透明。他们向本国公众、科学界和全世界隐瞒了有关 COVID-19的重要信息,甚至包括疾病何时何地开始。中国政府销毁证据,积极封杀本国科学家,以提问为由监禁记者,并阻止国际社会调查 COVID-19的起源。尽管中国政府签署了一项国际协议,要求其准确及时地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此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它却采取了这些和其他行动。
鉴于中国缺乏自我问责,并考虑到其在国际机构中扮演的阻碍者角色,委员会认为,只有让中国政府为其疏忽和渎职行为承担责任,才能为中国政府和其他政府提供激励和动力,使其在未来采取不同的行动。美国政府有责任实施我们提出的建议。委员会还希望其他政府能从我们的工作中汲取灵感,并将其作为在本国情况下采用的典范。现在采取大胆行动比问自己为什么在未来出现更致命的疫情时没有做更多更好。
委员简历
约翰•拉特克利夫,主席
约翰•拉特克利夫担任中国和 COVID-19无党派委员会主席。此前,拉特克利夫曾担任美国第六任国家情报总监(DNI),担任唐纳德•J•特朗普总统的首席情报顾问,并担任美国情报界的高级官员。在任职期间,拉特克利夫局长成功协调和部署情报和军事资产,将多名指定恐怖分子头目从战场上清除,并因此被授予国家安全奖章,这是美国在情报和国家安全领域杰出成就的最高荣誉。
在被提名并确认为国家情报总监之前,约翰•拉特克利夫曾任美国德克萨斯州第四国会选区的众议员五年多,并担任众议院情报、国土安全和司法委员会成员。
拉特克利夫局长还曾在小布什政府任职,最初被任命为德克萨斯州东区反恐主管,后来被司法任命为美国检察官,并于2007年至2008年担任该地区最高联邦执法官员。
2008年至2014年,拉特克利夫主任与前美国司法部长约翰•阿什克罗夫特共同创立了 Ashcroft Sutton Ratcliffe LLP,该公司为国家和国际安全问题提供战略法律咨询。目前,拉特克利夫主任担任多个董事会和顾问委员会成员,致力于改善美国的国家安全态势。
罗伯特•C•奥布莱恩
罗伯特•奥布莱恩是美国全球战略有限责任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兼董事长,曾于2019年至2021年担任第27任美国国家安全顾问。奥布莱恩担任总统的首席顾问,负责美国外交政策和国家安全事务的各个方面,并为国家安全委员会带来了对国防和工业基础问题的重新关注。奥布莱恩长期倡导海上力量和拥有355艘舰艇的海军,在任职期间访问了领先的造船厂。他还在国防工厂和世界各地的基地与我们的部队共度时光。
奥布莱恩担任国家安全顾问期间,美国在中东促成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亚伯拉罕协议》,促成了塞尔维亚和科索沃之间的经济正常化,实现了北约盟国之间国防开支的大幅增加,并加强了与美国在印度-太平洋地区盟友的合作。
在担任国家安全局局长之前,奥布莱恩曾担任总统人质事务特使,个人级别为大使。他直接参与了25多名被拘留者和人质返回美国的事宜。奥布莱恩曾在康多莉扎•赖斯和希拉里•克林顿任国务卿期间担任美国国务院阿富汗司法改革公私伙伴关系联合主席。
奥布莱恩还于2008年至2011年期间被总统任命为美国文化财产咨询委员会成员。2005年,他被乔治•W•布什总统提名,并得到美国参议院一致批准,担任第60届联合国大会的美国众议员。在职业生涯早期,奥布莱恩曾担任联合国安理会委员会的高级法律官员,该委员会决定第一次海湾战争后对伊拉克提出的索赔。他是美国陆军预备役军法署少校。
奥布莱恩是洛杉矶 Larson LLP律师事务所的名誉合伙人,该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国知名的诉讼律师事务所,由他于2016年共同创立。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他曾在数十起国际诉讼中担任律师和仲裁员。
奥布莱恩曾获国家安全奖章、国家情报杰出服务奖章、国防部杰出公共服务奖章、国防奖章、法国荣誉军团勋章(骑士)、中华民国(台湾)特别大绶带光辉之星勋章和科索沃总统功绩勋章。
美国国家水面海军博物馆将奥布莱恩评为2021年海洋自由奖获得者。同年,奥布莱恩和前国务卿迈克•蓬佩奥因在任期间为《亚伯拉罕协议》和其他倡议所做的工作而获得了理查德•尼克松基金会的和平建筑师奖。2020年《亚伯拉罕协议》签署后,以色列国在耶路撒冷山的约翰•肯尼迪纪念森林种植了一棵树,以纪念奥布莱恩。2019年,奥布莱恩获得了米里亚姆博士和谢尔登•阿德尔森美国和以色列防御奖。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于2011年向奥布莱恩颁发了斯蒂芬•A•里森菲尔德纪念奖,以表彰其在国际法领域的杰出贡献。
2022年7月,奥布莱恩当选为理查德•尼克松基金会董事会主席,他还与蓬佩奥国务卿共同担任尼克松保守现实主义与国家安全研讨会主席。
奥布莱恩拥有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的法学博士学位。他以优异成绩获得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政治学学士学位。
海蒂•海特坎普
玛丽•凯瑟琳•“海蒂”•海特坎普是中国和 COVID-19无党派委员会成员。她于2023年1月成为芝加哥大学政治研究所所长。她是一名政治家,曾于2013年至2019年担任北达科他州美国参议员。作为北达科他州民主无党派联盟党成员,她是第一位当选北达科他州美国参议员的女性。海特坎普于1992年至2000年担任第28任北达科他州司法部长,并于1986年至1992年担任第20任北达科他州税务专员。截至2022年,她是最后一位在国会代表北达科他州的民主党人,也是最后一位担任全州公职的人。
离开参议院后,海特坎普成为 CNBC撰稿人和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政治研究所的客座研究员。2019年4月,她与印第安纳州参议员乔•唐纳利(2018年也未能连任)一起发起了“一个国家计划”,这是一个旨在帮助民主党重新与农村选民建立联系的组织。海特坎普获得了北达科他大学的学士学位和刘易斯克拉克法学院的法学博士学位。
马修•波廷格
马修•波廷格是中国和 COVID-19无党派委员会成员。他还是胡佛研究所的杰出访问学者和民主防御基金会中国项目主席。波廷格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担任唐纳德•J•特朗普总统执政期间的美国副国家安全顾问。在此之前,他曾担任国家安全委员会亚洲事务高级主任,领导政府在印度太平洋地区的工作及其对华政策的转变。
波廷格是一名美国海军陆战队退伍军人,曾于2007年至2010年在伊拉克和阿富汗作战。1998年至2005年,他曾担任路透社和《华尔街日报》驻华记者。
波廷格毕业于马萨诸塞大学阿默斯特分校。他也是2024年出版的《沸腾的护城河:保卫台湾的紧急措施》一书的合著者和编辑。
杰米•梅茨尔
杰米•梅茨尔是中国和 COVID-19无党派委员会成员。他是一位领先的技术和医疗保健未来学家,全球社会运动OneShared.World的创始人和主席,大西洋理事会的高级研究员, NextMed Health的教员和奇点大学专家。他的公共服务经历丰富多彩,曾在克林顿政府期间在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国务院任职,在当时的主席乔•拜登的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任职,并在柬埔寨的联合国任职。
梅茨尔被任命为世界卫生组织人类基因组编辑专家顾问委员会成员。他著述颇丰,著述颇丰,包括但不限于《超融合:遗传学、生物技术和人工智能革命将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工作和世界》和《破解达尔文:基因工程与人类的未来》。
梅茨尔担任多家生物技术公司和其他公司的顾问委员会成员。他拥有牛津大学博士学位、哈佛大学法学学位和布朗大学学士学位。
约翰•柳
约翰•尤是中国和 COVID-19无党派委员会成员。他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伊曼纽尔•海勒法学教授,也是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公民领导学院的杰出客座教授。他还是美国企业研究所的非常驻高级研究员。他曾任美国司法部官员,在9/11事件后负责国家安全和恐怖主义问题,并担任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总法律顾问。他曾担任最高法院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和联邦上诉法官劳伦斯•西尔伯曼的书记员。
他是《政治上不正确的最高法院指南》(与罗伯特•德拉亨蒂合著)、《捍卫者总司令:特朗普争夺总统权力》和《攻击点:预防性战争、国际法和全球福利》的作者。他还是多家新闻媒体的定期撰稿人,并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了100多篇文章。
Yoo教授毕业于耶鲁大学法学院,并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
罗伯特•雷德菲尔德
罗伯特•雷德菲尔德博士是著名病毒学家,曾于2018年至2021年担任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主任和有毒物质和疾病登记署署长。
马里兰大学医学院的兼职教授。30多年来,他一直是一位积极从事人类慢性病毒感染和传染病,特别是艾滋病毒临床研究和临床护理的公共卫生领袖。他曾担任美国军方艾滋病毒研究项目内逆转录病毒研究部的创始主任,在美国陆军医疗队服役20年后退休。服役结束后,他与William Blattner博士和Robert C. Gallo博士共同创立了马里兰大学人类病毒学研究所,并担任马里兰大学医学院传染病科主任和医学副主任。Redfield博士为艾滋病毒的科学认识做出了几项重要的早期贡献,包括证明异性恋传播的重要性、开发艾滋病毒感染的Walter Reed分期系统以及证明艾滋病毒感染各个阶段都存在活跃的艾滋病毒复制。
除了研究工作外,雷德菲尔德博士还负责一项广泛的临床项目,为巴尔的摩/华盛顿特区社区的5,000多名患者提供 HIV护理和治疗。雷德菲尔德博士于2005年至2009年担任总统 HIV/AIDS顾问委员会成员,并于2006年至2009年被任命为国际小组委员会主席。他曾担任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艾滋病研究顾问委员会办公室成员、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福格蒂国际中心顾问委员会成员以及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抗感染药物顾问委员会成员。
雷德菲尔德博士于1973年获得乔治城大学文理学院理学学士学位。随后,他进入乔治城大学医学院,并于1977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
罗伯特•卡德莱克
卡德莱克博士是中国和 COVID-19无党派委员会成员。他的职业生涯致力于生物防御和公共卫生,并担任参议员理查德•伯尔的流行病防范和生物安全高级政策顾问。卡德莱克博士还曾在国防部和白宫任职,并于2017年至2021年担任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负责防范的助理部长。
Kadlec博士拥有美国空军学院的学士学位、美国军医大学的医学博士和热带医学与卫生学硕士学位、乔治城大学的国家安全研究硕士学位、以及内布拉斯加大学医学中心的荣誉理学博士学位。
戴维•费思
戴维•费思是中国和 COVID-19无党派委员会成员。他还是新美国安全中心的兼职高级研究员。费思于2019年至2021年任职于美国国务院东亚局,包括担任美国负责东亚和太平洋事务的副助理国务卿,负责监督多边事务办公室和地区与安全政策办公室。费思还于2017年至2019年担任国务卿政策规划人员,就与中国和印度太平洋地区各国的关系提供咨询,并因此获得高级荣誉奖。
费思曾就职于《华尔街日报》,2013年至2017年担任驻香港的评论撰稿人,2010年至2013年担任驻纽约的专栏编辑。他还曾担任美国空军顾问,并于2011年出版了一本名为《教导美国:公民教育案例》的书。他曾在美国参议院和美国众议院作证,并在《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外交事务》、《评论》和其他出版物上发表过文章。他拥有哥伦比亚大学历史学学士学位。
致谢
美国传统基金会中国与新冠肺炎疫情无党派委员会感谢所有支持我们编写这份报告的重要工作的人。
首先,我们必须感谢美国传统基金会主席凯文•罗伯茨博士,以及基金会的领导层,包括执行副总裁德里克•摩根、首席运营官埃里克•科斯瓦尔、幕僚长韦斯•库珀史密斯、凯瑟琳和谢尔比•卡勒姆•戴维斯国家安全与外交政策研究所副主席维多利亚•科茨博士、国内政策副总裁罗杰•塞韦里诺、宪政研究所副总裁约翰•马尔科姆、政府关系副总裁埃里克•蒂塞尔和战略传播副总裁玛丽•沃特,是他们让这次活动成为可能。
同时还要衷心感谢亚洲研究中心主任杰夫•史密斯、监督项目主任迈克•豪威尔、数据分析中心主任帕克•谢泼德、亚洲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艾琳•沃尔什、埃德温•米斯三世法律和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查尔斯•史汀生、执行副校长办公室杰出研究员史蒂文•布拉德伯里、监督项目总法律顾问凯尔•布鲁斯南、法学博士萨姆•杜威和埃德温•米斯三世法律和司法研究中心法律研究员杰克•菲茨亨利等专家学者。
高级编辑 William T. Poole、Policy出版物总监 Therese Pennefather、Policy制作网络开发和印刷制作经理 Jay Simon、Policy数据图形服务制作经理 John Fleming和营销总监 Elizabeth Fender,以及 Matthew Tragesser、Jeremy Hayes、Brian Gottstein、Crystal Boham、Ericka Morris、Andrew Harding、Kathy Gudgel、 Ilan Hulkower、Elliot Nazar和 Molly Black都为该项目的成功完成提供了巨大的帮助。
最后,我们要向提供宝贵建议的外部专家表示感谢,包括Alina Chan博士、Gary Osen和 Gilles Demaneuf。
约翰•拉特克利夫
主席中国与新冠肺炎无党派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
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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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附录
(略)
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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