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爱诗:睇情况啦!
梁振英未上场已侵害新闻自由,刚卸任教育局局长的孙明扬亦护短,「唔系慨,要维持秩序」。他相信新政府不是要上场前施「下马威」,并指凡事要按次序进行,记者应「喺适当慨时候做适当慨嘢」。
梁爱诗则称,不清楚事实如何,着记者「问一问警察」。被问到记者是否不能够大声发问问题,她表示,「睇情况啦,我唔在场」。至于什么情况才许可,梁爱诗未有回应便急忙离去。
《苹果》记者
本报记者韩耀庭前天向胡锦涛提问六四问题时,竟被警察以太大声影响秩序为由强行带走,并禁锢15分钟,《苹果日报》坚持「告到底」。法律界人士指出,可用《人权法》和《基本法》中保障资讯自由和新闻自由,提出司法覆核。
《苹果日报》总编辑张剑虹早前已和律师商讨,除了会向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投诉外,也会向警务处长曾伟雄就非法禁锢和妨碍记者工作提出诉讼。他昨天重申「我们会告到底,讨回公道」。
资深大律师李志喜指出,《苹果日报》可以对警察的行为提出司法覆核。她解释,可用《人权法》和《基本法》对资讯自由和新闻自由的保障,向法庭就警察的非法行动提出司法覆核。记者可以个人名义,控告警察非法禁锢。「情况就好似旧年香港大学学生被警察禁锢喺楼梯一样,如果当时警察真系唔畀佢离开,渠可以考虑告警察非法禁锢」。
翟绍唐不作评论
人权律师庄耀洸提议记者尽快将前天发生的事详细记录,并找在场的其他记者提供资料和做证人,「其实呢件系刑事案,不过警察一定唔会告自己,记者可以提出民事索偿,或者以私人名义,向警察提出刑事起诉」。虽然即使记者胜诉,警察也不会留案底,但可取回公道。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张达明解释,用私人名义提出刑事诉讼,案件是针对个别警员。假如要针对警务处长,应用民事索偿的方法。
监警会主席翟绍唐(图)以没有充份资料为由,不愿对事件作出评论。不过,他指记者或其他人,若认为警察执法有问题,可利用现行机制作出投诉,除了投诉警察课会跟进外,监警会也会跟进。
《苹果》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