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杂文家刘洪波为代表的民间舆论愤怒指出,派出所所长卢中利明知有一桩抢劫案、七件盗窃案和一项强奸案的内情,却在在职期间既不查处,也不上报,实属渎职枉法!而卢某因受贿被抓后,重庆司法部门不以受贿加渎职枉法罪合并严惩,反而视渎职枉法为“立功表现”,以缓刑从轻以示奖励,更是古今中外枉法奇闻。今日中国警官以包庇罪犯隐瞒案情为自己留下两条后路——既可免遭犯罪集团的报复,牟取好处,又可在出事时举报立功减刑,可谓一举两得的双保险。
重庆等许多地方网民抗议,有此“榜样的力量无穷”,足见中国警官渎职蔚然成风,警匪一家“合理合法”。难怪各地治安每况愈下,命案侦破率也极低,百姓天天在黑社会威胁下提心吊胆!
2008年9月16日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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