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要
长途大巴乘务人员长时间蹂躏女乘客,案情极端恶劣。
作.案时间
(两个时间段,持续作.案4个多小时)
2008年8月13日,夜晚21.30-23.30;
2008年8月14日凌晨0.30--3.00
接.警处理时间
2008年8月14日凌晨3.20--3.33
案发地点
深圳龙岗--广西合山长途大巴上(车牌:桂G-00556)
犯.罪嫌.疑人
该班次售票员,男,40岁左右。
受害人
该车乘客,穿绿色短袖白领上衣,女,大约18--19岁左右。
接.警警.察
警号:550804(不能绝对确定)男,35岁左右,没戴帽子,短袖警服上面两个扣子未系,拖鞋。
我于2008年13日(昨天)上午坐上深圳龙岗--广西合山长途大巴,因为在深圳多个车站停留耽误时间,经广州,三水,过四会,肇庆,傍晚时分才进入广西境内。该车是卧铺车,木地板,每排各3个上下铺位。下铺和地板落差5公分左右(近乎平齐)。我的位置是第二排左侧靠窗户的上铺。我的下铺是司机轮换休息位置。第二排下铺是一个18岁左右的绿衣少女,体型娇小单薄。
第一次到广西,加上天色已晚,我不能准确的说明沿途地点。晚上 9.00左右,乘客们都纷纷都盖着毛毯睡去,我无意看到绿衣女孩右侧的通道上也睡了一个人,手搭在女孩腰上。因为乘客爆满,都盖着毛毯,我也没有太注意。 9;30分左右,我无意看到那个女孩在挣扎,躺他旁边的人——那个身体肥胖的售票员假装睡着了,手却抓着女孩子的胸脯。
女孩子想坐起来,但是那双魔掌紧紧压着她。女孩子用力把那双魔掌扳开,那手却又伸进女孩子下体。。女孩子平躺着,售票员上下其手,女孩子侧躺,售票员竟从后面紧贴着她,姿态不堪入目。
虽然本次恶行持续2小时以上,但是状况出现得太突然,我也不能确定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虽然义愤填膺,但终于还是没有拿定主意怎么处理。11.30,车到一餐厅停车。我注意到那个女孩子擦着眼泪跑进洗手间,车启动前才出来,而乘务人员一行四五人上餐厅楼上吃饭。我基本可以确定,这个女孩子和那帮司乘人员毫无瓜葛,售票员的行经完全是流氓行为,是在侮辱妇女。
半小时后,,也就是2008年8月14日凌晨0时,车继续启程。女孩子显然有准备,她没有盖毛毯,大庭广众,众目睽睽,难道歹徒可以不要丝毫顾忌?0.30分,售票员色胆包天,居然直接用自己的毛毯盖在女孩子身上,再度伸出魔掌。车灯全关了,女孩子拿出手机,一按按键,手机灯就亮了,我知道她希望有光线让歹徒收敛。但是那售票员几乎肆无忌惮。虽然隔着毛毯,但是挣扎中毛毯滑落,可以清晰的看到那双魔掌直接伸进女孩的衣服/裤子里面。.
迎面来车的车灯照射在女孩子脸上,我看到死死的闭着眼睛,泪流满面。路过收费站,几乎灯火通明,我看到收票员已经把女孩子的手拉到自己的下体。任女孩子怎么挣扎,就是不松手。
我没有丝毫犹豫,第一次拨通1.1.0,接电话是个女的。我压底声音:“我说话不方便,你能听到我说话吗?”对方挂断电话,我知道,她以为我这是骚扰电话。
过了一会,我再次拨通:“我说话不方便,你给我手机上发个短信好吗?”她回答:“我们这是固定电话,发不了短信,你有什么事情”我说:“我要报.警,但是说话不方便”“报.警你就报嘛,发什么短信”“我说话不方。。”话没有说完,电话又挂了。
过了很久,我观察到,售票员还在继续作.案,还没有注意到我,我再次拨通1.1.0:我尽量把声音压底:“我在深圳到合山的长途汽车上,车上乘务人员侮辱妇女”(我总共打了6次110,一直都上这个女警.察接电话。)“你在什么位置,深圳到佛山不经过贵港,是怎么侮辱女乘客的???”问了一连串,我知道她把合山听成佛山了,我也知道我所在的位置在广西的贵港市辖区。我真的很难把细节交代清楚,歹徒就在一米稍过点的距离内。
过了贵港市区是3点左右,车终于停了休息。我马上走到一边,第四次打通了110,接电话的依然是那位,我详细的把事情经过,把车牌号讲叙清楚,我终于松了口气,想到正义马上可以得到伸张,罪.犯即将受到制.栽,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把东西收拾好,我要去做证。我要为女孩子讨回公道。
为了节约时间,我打听到停车位置是贵港市黄令镇(有可能是谐音)。第5次打通110说明位置。几分种后,我收到07754572182的来电,是那位 110女警.察打来的,说是警.察转了一圈没有找到我们的车,我再次把附近楼酒楼房名字告诉了她,得到确认。我安心的回到了车上。等待着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出现。
终于听大巴到门口有喧哗,我抬头看,一个35岁左右,没戴帽子,短袖警服上面两个扣子未系,穿拖鞋的警.察站在门口,问了句谁报的警就转身准备下车,我连忙大声回应,我报的,穿上鞋拿上包就跟着他下了车。警.察问我报.警什么事情,我说有人侮辱妇女。
接下来的一幕让我呆若木鸡。警.察问我“为什么是我报.警,为什么不是当事人报.警”我说,“我看到了,是售票员侮辱妇女,我愿意作证”警.察问我,当事人不报.警我报什么警,我一时语塞,不知道怎么回答,难道发现了犯罪,比如发现杀.人放.火贩.毒强.奸,当事人不报.警,我们局外人就认由为之?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事情发展完全出呼我的意料。我就说,我看到了,我作证,受害人和当事人都在车上,你应该上去了解情况,警.察笑着看了我一眼,我从他的眼神里读出了藐视和嘲弄,(也许是我的错觉吧,但是我可以肯定,他的那一笑,让我心凉到了后脑勺)。警.察上了车,我立刻指着那个女孩子说:就是她,被流氓蹂躏了。(女孩子经我的同伴提醒,已经自己换到了第一排中间位置的上铺,因为是前面,要留空间给乘客进出,所以那铺位很短,只能坐在上面,所以这个铺一直空着。)
警.察问她:“你报.警不?”女孩子没有说话,直哆嗦,一定是吓坏了。编号550804(不确定)的警.察(应该是黄令镇派.出.所的)见她没有回答,再次走下了车。我连忙问那个女孩子,“你报.警不?我给你作证”。女孩子红肿着眼睛对我说“大哥你过来,我跟你说”我走近,她抓着我的肩膀,我感觉到她手依然在哆嗦,她对着我耳朵低声说:“大哥,我知道你是好人,算了吧,等下我还需要他们告诉我在哪里下车,我转车去**”我无语,一看就知道这个女孩子涉世不深,可能都没有出过远门。550804对讲机跟控制台汇报,我听他说的大概意思是没有什么大事之类的。我气得两眼冒火,第六次拨通1.1.0报.警。依然是那个女警.察接电话,她的意思同样的当事人不报.警他们就不受理。我要求到公.安.局陈述情况被拒绝,我要求她告诉我警.务监督电话被拒绝。
550804走向警.车,他体格偏胖高大魁梧,我望着他的背影,无比失落。
女孩子心灵的创伤如何才能抚平?售票员何时能得到应有的制.裁?当事人不报.警旁观者就不能干涉吗?民不报,官不究这规则存在合理吗?让犯.罪嫌.疑人从自己眼皮子底下悠哉闲哉溜走,500804你会有一丝不安么?
附:网友评论
--希望利用网络的力量,把那个禽兽不如的售票员绳之于法!
同时,要对那位可爱的猪头JC行政问责!!!
--真他妈的
--这种事件是刚发生吗?两三年前记得奥一网上就有类似的广西-珠三角大巴事件,再上溯到数年前本人听闻的湛江-深圳大巴事件,不见捅破的相信还有相当数量,偷惯了的嘴,摸惯了的腿,狗是改不了吃屎的。
为什么?
为什么他们能在众目闪烁下一而再、再而三、一年又一年的反复做着如此的禽兽勾当?
我相信这不是一个大巴、一个人出现了问题
我也不相信仅仅是广西的大巴出现了问题
我相信这是整个社会出现了严重
问题如果不是背后有一个不作为甚至鱼鳖一窝手眼通天暴虐习常的黑恶保护体系,断然不可能如此恶胆张天,辱我善良姐妹。这也是他们之所以能够肃之不绝、风过仍乐,一年一年的不断摧残我纯洁女胞的深层原因。所以,灭了这一个,不但仍有后来人,仅在粤西、广西到广东的大巴上,我相信还有相当数量仍在同样作恶的歹徒快乐逍遥,所以,仅仅根除一个,对整体影响其微,更重要的更大范围的破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使这种丑陋的东西人人喊打、无处立足才是根本之策。
--删得很快.
在这国度是不喜人说实话,
说假.大.空 的话就不删,
在一个如此封闭的社会下成长,长大是什么怪物就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