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董小姐事件这样处理能叫“绝不姑息”吗?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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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斌:董小姐事件这样处理能叫“绝不姑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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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姐事件的官方通报,看情节,满屏都是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知法犯法,看处理,满屏都是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个中反差与荒谬实在一言难尽。君不见,董小姐案件中帮助董小姐造假全链条上的19个体制内官员,没有一个被开除公职撤销编制的。 一个都没有。

拥有高干病房的北京协和医院,资料照。

董小姐事件的官方处理结果出来了。

党媒新华社宣称,对班某娟等人的处理体现了当局让行业风清气正的决心,对任何违背医德医风、校风教风的行为绝不姑息。

就这种处理能叫“绝不姑息”?别逗了!

什么是绝不姑息?我理解,从严处理,令当事人付出沉重代价,那才是真正的绝不姑息。高提轻放,走过场,敷衍敷衍舆论,那不叫绝不姑息,那叫从轻发落,甚至忽悠,是变相包庇。而官方对董小姐事件的处理恰是这样。

有网友讽刺说,董小姐事件的官方通报,看情节,满屏都是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知法犯法,看处理,满屏都是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个中反差与荒谬实在一言难尽。

确实如此。

君不见,董小姐案件中帮助董小姐造假全链条上的19个体制内官员,没有一个被开除公职撤销编制的。

一个都没有。

身为北京科技大学教务处教务处注册中心主任的李某宽,其工作职责是负责维护学生成绩公平的职位,却利用职权凭空给董小姐伪造成绩,把一名明显不具备基础知识的学生送上医疗岗位,不但说明其对学生成绩公平没有丝毫敬畏之心,而且触犯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及《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七条,应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可实际上呢?李某宽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免职处理。众所周知,免职不等于撤职,歇一段时间,人家又是好汉。李某宽同志的编制和行政级别稳稳当当,没有受一点影响。

甚至连始作俑者,董小姐的姑姑、北京科技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班某娟,也只是留党察看一年、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同样,编制和行政级别稳稳当当,实际待遇没有受一点影响。更别说刑事责任了。

有网友质问:假如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体制内一名合同制聘用人员或者“临时工”身上,又或者发生在民营企业的某个岗位上,会是怎样的处理结果呢?

就这,新华社居然还有脸说是对违规行为绝不姑息,难怪评论区要将其解读为“绝不让董小姐的姑姑撤职休息”……

教育公平与学术诚信是高校赖以立身的基石。对伪造成绩单、纵容学术不端的行为,理应坚持“零容忍”,以儆效尤。中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也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情节严重的可撤职直至开除。基于这一点,对于班某娟、李某宽这样已经查实有主观故意滥用职权做坏事,或者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却带头破坏公平的公职人员,如果不能送进去坐牢,至少也要开除公职,级别归零,让其无法再染指公共权力,从此自食其力谋生。

只有做到这点,那些想要步班某娟、李某宽后尘的人才会望而生畏引以为戒,才称的上是真正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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