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企老板范海生于2021年被以“涉嫌假冒专利罪”错误羁押212天。日前,范海生的律师就此向沈阳高新区法院申请国家赔偿1029.8万余元(人民币,下同)。此外,范海生还要求赔偿义务机关为其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
范海生曾是北京中科普金特种材料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中科普金公司”)法定代表人,后经变更,现为该公司实控人、经理。
据澎湃新闻报导,范海生在赔偿申请书中表示,该案属于他的竞争对手通过不正当手段对其进行打压,他依据合同取得案涉专利使用权,并经沈阳仲裁委员会确认有效。但沈阳相关公检法机构仍以其没有取得专利权为由立案、拘留、逮捕,并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作出一审有罪判决,致使他作为民营企业家的权益受到严重影响。
范海生表示,该案直接导致他与浙江、广东等地多家合作企业的合作终止,致使其不仅损失了巨额收益,更损失了巨大的商业机会和市场。此外,他的公司还是某重大国际赛事抗菌餐具供应商,该案的错误处理直接使其丧失了该商业合作,造成巨额损失。
为此,范海生日前通过律师向沈阳高新区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国家赔偿1029.8万余元(人民币,下同),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98037.28元(暂以2023年赔偿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财产损失费1千万元。此外,依照《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范海生还要求赔偿义务机关为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他赔礼道歉。
据报导,这起假冒专利案涉案专利为中科院金属所的“一种奥氏体抗菌不锈钢”发明专利(专利号:ZL02144683.0)。
2013年,中科院金属所与范海生的北京中科普金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授权其公司实施该专利。之后,沈阳融荣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沈阳融荣公司)于2017年也获得该专利的实施许可。由此,两家公司成为竞争对手。
2020年5月22日,沈阳融荣公司负责人报案称,北京中科普金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海生涉嫌假冒专利。2021年3月25日,沈阳警方在北京抓捕了范海生。
范海生被抓后,多次向沈阳高新区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但该院以其不认罪为由继续羁押。直至2021年10月22日,范海生才被沈阳高新区法院批准取保候审。2021年12月28日,沈阳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决范海生构成犯罪,判处罚金35万元。范海生提起上诉。
2023年7月24日,沈阳中院二审以“原判认定被告人范海生犯假冒专利罪部分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2024年7月24日,沈阳高新区检察院以“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决定对范海生不起诉。
至此,这起历时四年多的假冒专利案终于告一段落,但过程中范海生却失去了200余天的人身自由。
范海生的辩护律师批评,这是一起刑事插手民事纠纷、侵害民营企业家权益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