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报本月中开始不断发文批评香港长和集团出售海外港口业务。该报今天再引述专家意见指出,对长和与美国贝莱德为首的财团的交易可结合“反垄断法”、“国家安全法”及“数据安全法”作出审查。
香港大公文汇网28日报导,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二司负责人表示,注意到长和将与美国(BlackRock)签署巴拿马港口的交易协议,将依法进行审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大公报今天报导,反垄断领域专家、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苟博程表示,此次审查符合中国“反垄断法”的域外管辖原则。根据反垄断法第2条,境外垄断行为若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中国有权管辖。此次交易虽涉及境外港口,但可能通过国际航运链条影响中国船公司运营成本及供应链安全,因此符合域外适用。
苟博程说,审查不仅依据“反垄断法”,还可以结合“国家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评估港口系统数据安全风险,防范地缘政治博弈对航运的潜在威胁。
报导又引述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资深合规专家解石坡表示,此项审查符合2007年通过的“反垄断法”。虽然涉及交易的港口都不在中国境内,但仍可能服务中国的客户或船只,按照中国“反垄断法”,目标公司由此产生的营业额是可以算到中国,所以只要目标公司中国境内营业额超过人民币8亿元(约新台币36亿元),此项交易就应当进行反垄断申报。
港媒及外媒28日报导,长和与贝莱德为首的财团原来预计于4月2日或之前就出售巴拿马运河两端的港口签订最终协议,但接近长和高层的人士表示,本周不会签署协议。
美国新闻网站Axios28日报导,知情人士透露,贝莱德与长和仍在积极讨论交易和进行尽职调查中,签署日期可能会推迟数周甚至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