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二审无罪 政治前途现转机保住参选总统资格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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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二审无罪 政治前途现转机保住参选总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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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揆李在明。图:翻摄自共同民主党官方网站

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今(26)日对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揆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作出二审宣判,推翻一审“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有罪判决,改判李在明无罪。此案涉及李在明在京畿道知事任内的言论争议,牵动韩国政坛敏感神经,二审结果不仅为李在明的政治前途带来转机,也可能对执政党与在野党的权力平衡产生深远影响。

此案的争议始于李在明担任京畿道知事期间的两次公开发言。第一次发生在2021年10月20日,当时李在明以京畿道知事身份,接受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对京畿道政府的国政监察。监察中,他被问及韩国食品研究院位于城南市柏岘洞的一块土地用途变更问题。该地原为研究用途,后变更为商业用途,引发违规嫌疑。李在明当时回应称,此变更是“受国土交通部压力所致”,此言被指控为捏造事实,意图误导公众。

第二次争议发言则发生在2021年12月,李在明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及城南市大庄洞地产开发弊案。此案涉及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在开发过程中疑似利益输送,导致巨额资金流向民间业者,引发社会哗然。已故的城南城市开发公社第一开发处长金某被认为是关键人物,而李在明在担任城南市长(2010-2018年)期间曾负责相关决策。他在采访中表示“不认识金某”,此言论被检方认为是谎言,意在撇清与弊案的关联。

基于上述两项指控,韩国检方于2022年9月依《公职选举法》第250条“散布虚假事实”罪名起诉李在明,指其在2022年总统大选前夕的发言,意图影响选民观感,损害选举公正性。一审法院于2024年认定李在明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一度让其政治生涯蒙上阴影。

首尔高等法院二审合议庭经过详细审理,于今日作出无罪判决。法院认为,李在明关于“不认识金某”的发言,并未构成《公职选举法》所定义的“虚假事实”。合议庭指出,李在明与金某的关系属公务层面,未有证据显示两人私交密切,其表述属个人认知范畴,而非蓄意撒谎。同样,关于柏岘洞土地用途变更,法院认定李在明提及“国土交通部压力”虽缺乏直接证据支持,但属于政治性陈述,且变更过程确涉多方协调,未达散布虚假事实的程度。二审判决强调,《公职选举法》的适用需严格审查言论是否具明确虚假性及损害选举公正的意图。李在明的发言虽具争议,但未达刑事追诉门槛,因此推翻一审判决,改判无罪。

李在明现年61岁,曾任城南市长与京畿道知事,于2022年总统大选中以微弱差距败给现任总统尹锡悦,成为共同民主党的核心领袖。此次无罪判决免除了他因一审缓刑而可能面临的参政限制,为其重振声势提供契机。共同民主党支持者认为,此案是执政党“国民力量”对李在明的政治打压,无罪判决则被视为对司法公正的肯定。

然而,执政党方面则表达不满,指控李在明利用职权掩盖大庄洞弊案真相,并质疑二审判决过于宽松。韩国检方尚未表态是否上诉至最高法院,但若最终定谳,李在明将彻底摆脱此案纠缠,进一步巩固在野党领导地位。

李在明案在韩国社会引发热议。支持李在明的民众认为,无罪判决彰显言论自由与司法独立,反对者则担忧司法对政治人物的宽容可能削弱公职人员问责制。大庄洞弊案至今未完全水落石出,仍是韩国政坛的未解之谜,预料将持续影响选民对李在明及共同民主党的信任。

分析人士指出,二审无罪可能让李在明在未来选举中更具竞争力,但其政治前景仍取决于如何处理弊案阴影及与执政党的对抗态势。韩国政局在执政党与在野党的激烈博弈下,短期内恐难平静,司法与政治的交锋料将延续。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新头壳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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