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修法部分放开生育,被奉为“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并未根本改变(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5月31日宣布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后,当局7月宣布将取消名为“社会抚养费”的超生罚款,外界解读为变相废除计划生育政策,但官方仍否认。最新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社会抚养费,还去掉了所有“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字眼,但从法律的名称和内文多处仍显示坚持搞“计划生育”。
8月20日,中共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修正《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将第十八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修改为“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据新华社当日公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决定。共有21条修改。
除了将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多处显示鼓励生育。
如第二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七条:“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比较敏感之处是,该立法条文中不但取消了社会抚养费,所有“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字眼都消失不见。
这个“修改决定”显示,对超生人员收取社会抚养费的第四十一条被删除。同时被删除的还包括对超生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的第四十二条。其它涉及社会抚养费的条款,或者被删,或者被删掉“社会抚养费”字眼。
也就是说,该项法律修改后,不但社会抚养费被取消,所有涉及超生处罚的条款也不再存在。
另外,该法律中所有“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字眼都不再出现。
发布的法律条文修改显示:多条款中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修改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也就是说,原来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职能,都将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接管。
不过,该法仍然多处存在“计划生育”字眼。法律本身就仍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该法第十一条修改后仍有“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第二十六条写着“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另外,第五章章名修改后为“计划生育服务”。
天量超生罚款不知去向中共官方坚称仍搞“计划生育”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5月31日宣布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后,中共中央、国务院7月28日再发文取消“社会抚养费”并废止相关处罚规定。而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取消对计划外生育的罚款,并且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有民众认为,这些规定相当于实质废除了计划生育政策,但中共卫健委却回应说,目前的政策并不等于彻底放开生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计划生育”。
中共卫健委称,“对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三孩的,是否还征收社会抚养费?”官方解答则称:“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应当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调查或作出征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处理。”
事实上,征收所谓“社会抚养费”即超生罚款,历来被认为是政府创收的重要手段。中国社会活动家胡佳曾在接受外媒采访时表示,中国自开始征收社会抚养费后,征收的依据和去向这么多年都没有说明白过。其次,在征收的过程中,也是往往采取类似于抢夺或者手段非常粗暴,甚至造成老百姓倾家荡产。这种案例比比皆是。
对于中共当局坚称“计划生育”,中国人口问题专家易富贤早前分析说,计划生育还是中国的国策。他批评中共的政策太死板了,“本来早就应该停止计划生育,你看,单独二孩政策已经破产,全面二孩政策已经破产,现在又搞个三孩政策,多么滑稽啊!”
易富贤认为,现在颁布的这些政策仍是在计划生育的框架内,其指导思想比较陈旧,仍然把人口当作负担。所以这些政策就像在螺蛳壳里作道场,没有太大的意义。
中共血腥的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数十年,据指等同谋杀了逾4亿婴儿,因而饱受国际社会谴责。在计划生育造成中国人口比例严重失调、社会老龄化危机后,当局被迫放弃限制生育的政策,转而开始极力鼓励生育。
但从目前的舆论来看,三孩政策似乎并未缓解外界对中国人口危局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