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位于湖南的西部,是沈从文、黄永玉等大师的故乡。2001年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凤凰古城10来一直是湖南乃至全国的旅游胜地。
可是,一个礼拜前,一件惨绝人寰的事情在这发生了。
一个16岁外地女孩来凤凰县见网友,被凤凰县两个执法部门的五名工作人员灌药后带到天下凤凰大酒店,进行轮歼。导致女孩醒来后精神出现异常,从天下凤凰大酒店六楼跳楼自杀。目前这五人已经被凤凰县公安局收押。
据凤凰县政府工作人员说,因为死者是外地人,凤凰县政府准备陪死者家属一点钱,然后消极处理涉案的相关人员。这么做的原因是为了不影响凤凰旅游的形象,不破坏共建和谐社会的主题。目前凤凰县政府正在积极的尽量不让消息外泻。凤凰县个大政府网站也积极配合,一经发现有人在网站发帖说这个事,就马上删除。
上述五人归属两个执法部门,一个部门是凤凰县交警大队(涉案人员三人),一个部门是凤凰县110(涉案人员两人)。
我发此帖,是想看看有哪位好心的记者,能跟踪报道一下这个事件的全过程。还死者一个公道。天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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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察集体迷奸轮奸致死被曝光后,官方追发的文章如下,封杀消息未遂后,力图轻描淡写。
湖南凤凰通报少女遭警察迷奸跳楼死亡案
湖南凤凰公安局通报一起少女遭猥亵跳楼死亡案。9月4日,16岁少女邱某和朋友林某来凤凰游玩。晚上,邱某和其他6人到KTV包厢唱歌,在房内,邱某遭到多人猥亵,从房间逃离后,从9楼跳下当场死亡。经查,两名警察涉案,目前5名疑犯均已被刑事拘留。
(阿波罗网 aboluowang.com)
金羊网9月22日报道 2010年9月4日下午7时许,凤凰县天下凤凰大酒店发生一起女青年跳楼死亡事件。事件发生后,凤凰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察对现场进行勘查,同时展开调查走访。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事件应该受理为刑事案件办理。2010年9月5日,县公安局成立“9.4“专案组展开侦察,9月8日案件已成功侦破,林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现将案件情况公布如下:
2010年9月4日,邱某和朋友候某、林某、杨某从吉首来到凤凰县游玩。4人到凤凰后,由林某在凤凰的朋友安排一起吃了午饭,席间几人喝了酒。饭后,邱某、候某、林某、杨某、韩某、隆某、王某等7人一起到“万紫千红”KTV包厢唱歌,到包厢后韩某邀约朋友龚某、徐某一起来玩。在唱歌过程中,杨某及隆某先行离开。邱某与候某等人在包厢内继续喝酒,而后,由林某等几人将邱某、候某送到天下凤凰大酒店9楼开了四间房休息。在房中,韩某等人多次猥亵邱某并欲与其发生关系,邱某从房间逃离后,从9楼走廊边的窗户跳下,当场死亡。经查,死者基本情况:邱某,女,16岁,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人。
本案涉案人员林某(男,40岁,凤凰县竿子坪乡人,在竿子坪修车)、王某(男,34岁,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交车司机)、韩某(男,34岁,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交车司机)、龚某(男,32岁,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警察)、徐某(男,32岁,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协警),已涉嫌犯罪。9月8日,凤凰县公安局依法对林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已提前介入此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凤凰县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正在有序处理善后工作。
凤凰县公安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本文来源:金羊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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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2
由网络率先曝光少女在湖南凤凰县被执法人员下迷药及轮奸后在酒店跳楼死亡的消息引起关注,迫使凤凰县方面在事发两星期后,终以少女遭猥亵后跳楼死亡通报事件,并说五名嫌犯落网,其中两人为警务人员。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而本周三凤凰县政府门户网以回应网民就事件真假询问为由刊登了一封落款为公安局发于21日的公告,题为凤凰县 “9.4”案件事实真相。将事件描述为少女遭猥亵后跳楼死亡,落网的五名该县嫌犯中一名修车的、两名公交车司机,一名交警,一名交通协警。
该县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周三回应本台询问时称少女尸体已经被火化,至于仅是猥亵还是轮奸,该工作人员的回应也有保留。
政府人员:他们说火化了。
记者:火化前有没有作尸检?
政府人员:有啊。
记者:是不是只有猥亵没有强奸?

他还透露,死者家属到了凤凰当地,他们不要经济赔偿要依法处理。
政府人员:家人的态度说不要经济上的赔偿,只要我们这边能依法办事就可以了。涉案的五个人三个被捕还有两个在逃。
记者:但你们政府网站今天说五个都被捕了呀!
政府人员:那我知道的是前段时间的,可能这几天他们又抓到了。
记者:涉案全部是警员么?
政府人员:两。。有一个是交警部门。。做临时工的吧!有两个开公交的吧!
综合凤凰县公安公布的案情称,死者邱某,女,16岁,是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人。
9月4日,她和3名朋友从湖南吉首到凤凰县游玩,由凤凰本地的朋友接待午饭,席间几人喝了酒。
饭后,到“万紫千红”KTV包厢唱歌,期间交警龚某、徐某加入,包厢内继续喝酒。
而后邱某和候某被林某(修车的)等几人送到天下凤凰大酒店9楼开了四间房休息。在房中,韩某(公交司机)等人多次猥亵邱某并欲与其发生关系,邱某从房间逃离后,从9楼走廊边的窗户跳下,当场死亡。凤凰县公安局依法对林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已提前介入此案。
本台记者周三分别致电天下凤凰大酒店以及“万紫千红”KTV,工作人员对事件无不三缄其口。
凤凰大酒店:您刚才说的这个事情我那天没在上班,当班的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
KTV: 没有啊,我这个不知道不清楚啊。
记者:政府网站说在你们这儿唱歌才回酒店跳楼的?
KTV:我是服务员,不知道这个事情。
记者:最近有没有公安来你们这儿调查?
KTV:没有吧。
而拨打凤凰县公安局的多个电话,都无人接听。
根据以上那名县政府工作人员称,目前该县坊间都知道这个事情,并且引以为耻。
政府人员:我们这边当地人都说在这里出这个事情对旅游业会造成不良影响吧!
记者:就说当地大家都知道这个事情?
政府人员:那当然了,我们都觉得这个对我们整体凤凰人的印象都挺不好的。
公安通告指9月8日已成功侦破该案,为何一直不见媒体报道?而至今才进行公布显然是对网上舆论的反应。
但网民并不买账,官方“真相”一出,就有人对字里行间进行了解剖,并提出质疑,包括下迷药的环节被略去,而猥亵以及“欲与其发生关系”都是含混的表述,究竟行为是怎样?通报中多使用 “等几人”,到底是多少人呢?而案情描述中交警龚某和协警徐某只出现过一次,其他地方都被以“等人”带过,是否刻意淡化执法人员的角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