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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贱女孩”潜规则案宣判 聚众淫乱罪

受害双胞胎姐妹开博披露“潜规则”

“90后贱女孩”经纪人因组织他人卖淫罪获刑13个月。

 
 
90后贱女孩:包包与阿紫照片

被告人胡卫东(左二)、孟庆波(左三)、孙巧(左四)在法庭上,胡卫东举手要求发言。

    昨日,源源影视工作室“潜规则”案一审宣判。被双胞胎姐妹包包和阿紫举报的工作室负责人胡卫东,被海淀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共有3名被告人被当庭宣判

  判决书显示,2007年9月以来,胡卫东伙同他人在海淀区源源影视工作室内招募数名女孩,并向应聘女孩灌输进入影视圈发展就要遵循“潜规则”,即要以与投资人发生性关系为代价来获得发展经费的观念。一旦女孩接受“潜规则”,胡卫东即要求女孩与其发生性关系,并由他人负责录像。胡卫东还组织女孩以 “拉投资”为名,进行卖淫活动,工作室与卖淫者本人对卖淫所得五五分成。

  昨日,共有3名被告人被宣判,分别是胡卫东、孟庆波和女子孙巧。他们的分工是:胡卫东负责劝说女孩接受“潜规则”,并教授其如何上网寻找卖淫目标;孟庆波给工作室介绍女孩,并介绍女孩向其他男性卖淫;孙巧负责为应聘的女孩拍照,拍摄与胡卫东的性爱录像,并协助胡卫东对女孩的外出活动进行管理。

  判决书显示,包包和阿紫称,胡卫东和孟庆波分别与她们发生性关系。女孩们通过网站找有钱人,然后交友。投资人作证说,发生关系后女孩会以上学为名向他们索要学费。

  宣判后胡卫东表示将上诉

  海淀法院认为,胡卫东利用包包和阿紫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辨别是非能力差、未形成正确的性道德观之机,以帮助两人在演艺圈发展为名,并通过宣扬“潜规则”来摧毁两人的思想防线,从而诱使她们自愿加入淫乱活动。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卫东犯有组织卖淫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判刑10年;孟庆波被判协助组织卖淫罪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获刑7年半;孙巧被判协助组织卖淫罪,获刑3年。宣判后,胡卫东表示将上诉,孟庆波和孙巧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90后贱女孩

“90后贱女孩”被潜规则案开审

责任编辑: 紫薇  来源:北京晨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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