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二十周年期间,我先被公安国保警察“传唤”了24小时,“传唤”虽然是被突然绑架去的,毕竟还有个法定的手续,但“传唤”结束,国保送我到家门口后,马上又有自称古城街道信访办的两青年拦住我,不由分说,用面包车把我送往当地一个寺院的藏经楼关押,整整10天,任何手续都没有,却派了12个人,分成4班轮流看管我。这期间要是他们弄死了我,肯定都说自己不晓得,谁都推得干干净净的,我出来以后也确实如此,连那个负责绑架我的青年也说自己不晓得,只有古城街道信访办的一个负责人不明我找他的就里,说要给我办学习班是因为我“有上访苗头”——天哪!
由此我感到,在这人治的社会,自己真象只走在大街上的牲口,随手有可能被主人捉回到圈栏里。主人当然会说,关你不是无缘无故的。这我知道,他们非法拘禁我,是因为我穿着“毋忘六四 毋失良知”的文化衫上街,就像牲口之所以被主人捉回圈栏中,是因为它在大街上满地跑。但我不明白:我究竟犯的是哪一条法?公安国保“传唤证”上写的是“扰乱公共秩序”——真奇怪,穿这印着“毋忘六四 毋失良知”的文化衫就是扰乱公共秩序?“扰乱公共秩序”起码会有三五个人围观之类吧?可是直到国保警察在一个牙科诊所绑架我的时候,我可没惹着谁呀!再说,“扰乱公共秩序”受处罚,也得有个法定程序呀,街道办事处怎么能把我往面包车里一塞,象运牲口一样运到关押地点,硬生生就剥夺了我10天的人身自由呢?
主人们肯定会说我的人身是自由的,只要我听话,安分守己。轮流看管我的青年们也都好心劝导我:你何必呀,本来自由自在挺好的!我心里清楚,这自由就像猪圈里猪的自由,只要你不嗷嗷叫表达不满,不跑出圈栏,就没有人会来干涉你的自由,但一旦你胆敢发出自己的独立声音,你就成了走在大街上的牲口了,主人有权随时把你捉回去。在一个人治的社会,你当然可以有自由,但这自由是当权者赐予的,而且要以放弃你的独立思想为前提,否则,主人随时可以收回赐予你的这种自由。尽管好多同胞满足于这种猪圈里的自由,但我要的却是天赋的自由,是非经法定程序谁都不能剥夺的自由!
非法拘禁公民的藏经楼房间
藏经楼的铁门
三峰寺藏经楼
临海三峰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