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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原律师在其博客上发表了王静梅的这封公开信。信中写道:
“各界朋友:前段时间我因心情悲伤,又对情况不知,就是一个字“急”。近段有各方信息才知道一个大概,在此感谢各界的志士、仁人。
我不会离开这块土地,因为我有那么多的感激,到死都不能忘。我也有悲痛,因为我失去了我相依为命的佳佳。我也学会了坚强,请大家放心。前段时间有不妥之处,望见谅。在这里我对大家对我的关心和帮助再次表示感谢。”
杨佳父亲杨福生表示,上海方面至今仍然没有通知家属领取骨灰。
【录音】
他只有上海执行厅给我们通知我们才能去呢。你没有通知,到那儿找谁呀?谁给你开证明?他还要办手续的呢。
杨福生表示,王静梅目前精神状态稍微好转。
【录音】
(杨佳妈妈情况怎么样?)
她精神状态稍微有一点好转。但是还是不太好。。。她姐姐陪她。。。
(您现在心情是否好一点了?)
我心情稍微好一点了。因为我在外面,这四个月一直在奔跑。我还稍微好一点。
(那现在还有很多疑点,您以后还打算继续追究吗?)
关于疑点的问题,追究不追究的问题,我要跟我的委托律师再商量一下再说。
杨福生对于民众对杨佳之死的悼念之情表示感谢,他说,大家关心杨佳案件是因为大家感同身受。
【录音】
(您看到现在网上有很多网友悼念杨佳的文章,您看了怎么想?)
大家的心情我理解。作为我来讲的话,心情现在比较沉痛。这些网友的评论,我也对他们表示感谢。我觉得大家关心这件事情,就等于在关心自己嘛。
上海访民在杨佳案一审和二审时在庭外大规模声援杨佳,并喊出打倒共产党的口号。杨佳被处死后他们继续为杨佳鸣不平。有人为杨母捐款,有人打算去探望杨母,有人打算发起游行请愿。有访民说:希望上海多出几个杨佳。
在王静梅公开信的下面,很多网友跟贴表达对杨母的同情和对当局的谴责。
您不必悲伤,您儿子的就义是你,是全社会最值得骄傲自豪的。
向伟大的母亲致敬!杨佳是英雄!是真正的英雄!每年7月1日,我将用我个人的方式来纪念这位不朽的刀客,伟大的英雄----杨佳!
向这万恶的国度问责,他有义务也必须给国人一个秘密谋杀国家勇士的说法,否则大家有权利给他一个说法!!!
以上新闻由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秦越,俞珊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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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众在中共党校院墙外的十几棵大树上系白布悼杨佳(大.纪.元;)
上海袭警杀人案中的杨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执行死刑,但中共当局却刻意隐瞒杨佳被处死的消息,网民的留言也都被删除。
日前,北京民众用自己的方式悼念杨佳:在中共党校院墙外的十几棵大树上,系上了白布。
以下是消息人士从北京发来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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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原 作者博客
有网友在我的几个博客留言,询问杨佳的后事是不是已经处理?
就这个问题,我再次给杨福生和王静荣打了电话。他们告诉我说,至今没有接到通知,后事还无法处理。
在26日晚上,王静荣与我通电话时,就问过上海会怎么处理尸体一事。
对死刑犯的遗体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明确规定。按司法解释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对罪犯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一)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三)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上海有火化条件,估计会将尸体火化,让家属领取骨灰。
执行三天也不通知,家属肯定会着急。我建议他们,在下个星期一给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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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梅的致谢信!
各界朋友:
前段时间我因心情悲伤,又对情况不知,就是一个字“急”。近段有各方信息才知道一个大概,在此感谢各界的志士、仁人。
我不会离开这块土地,因为我有那么多的感激,到死都不能忘。我也有悲痛,因为我失去了我相依为命的佳佳。我也学会了坚强,请大家放心。前段时间有不妥之处,望见谅。
在这里我对大家对我的关心和帮助再次表示感谢。
王静梅
08.11.30
(刘晓原注:这是王静梅亲笔所写的一封信。晚上六时二十二分许,我接到了王静梅的电话,她说希望通过我向各位表示谢意!
我向她建议,最好能亲笔写一封信,王静梅表示同意。晚上八时许,我拿到了这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