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瓮安少女死亡案3名当事人还原死亡现场http://www..cn 2008年07月04日08:37 金黔在线
http://news..cn/c/2008-07-04/083715871010.shtml
半夜在如此隐蔽的地方,发生事情让人无法释疑
暴动发生之后6天,新浪似乎突然得到了报道权,于7月4号(之前只字未提)设立瓮安事件专题区。http://news..cn/z/gzwadzqs/index.shtml
这也让我们这些对公安局失去信任的网民终于得到了记者对三位当事人的采访对话。现根据对话整理的一些非专业疑点,供大家思考
关于王娇
王某
1,王娇告诉记者,李树芬和陈光权谈恋爱,已经半个月,做为恋人,陈竟然对当晚李树芬要自杀,毫无所知?那么这个“男朋友”身份值得严重怀疑!
2,王娇透露,李树芬当晚心情很好,大家都不知道为什么事情而高兴。好吧,我们先假设死者当晚是在“很高兴”的精神状态下跳河自杀的。可到底什么人会在很高兴的情况下自杀呢?
3,王说,李树芬是另一个“周某”介绍,认识了陈光权。这是否表示,王也是通过死者,才认识陈,刘二位呢?这和当地人传说四人间的关系,相去甚远了。
4,王某当晚涉及撒谎!比较家属告状信,王某打电话给李树芬哥哥,说李树芬在她家过夜,不回家了。而在记者采访陈光权时,陈说在晚上8时带了两位去了另一个地方!因此,不排除王娇向死者哥哥撒谎的可能性。
关于刘言超
刘言超
现在新闻报道是在县纸厂工作,父母却说在铝合金店工作,事发时跑到铝合金店去找到他,还在睡觉,每月工资150元,,,乱象丛生,先判断他和陈光权属于无业青年吧,待进一步的消息证实二人在瓮安县,如何以150元的月工资维生,,
据他和记者的谈话,没有谈到俯卧撑的情节,却透露出一个令人遐想的细节:
死者在跳河之前,还在挽留王娇留下,却没有挽留“男朋友”留下!
关于“男朋友”陈光权
陈光权
据陈说,和死者才谈了几天的男女朋友关系。按理说,这个“男朋友”最应该知道女朋友的心思,他却一概不知,以“几个月前”的伤势为由,离开现场,女朋友竟然无动于衷!
从三人的言论可以对照出,三个人事前对“好朋友”,“女朋友”要自杀,竟毫无所知!死者在“很高兴”的状态下“自杀”了!
有两个可能:
当晚发生了一件足以使女孩突然想不通而自杀的事件!
当晚发生了一件让女孩突然丧命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