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亚莲44岁,会计师,住上海黄浦区。她家在尚文路有座3层楼的私房,1998年8月被非法强拆。自此她开始上访上告,由上海法院、政府、人大到北京最高法院、国务院、全国人大,至今10年有余。问题没解决,她反而遭到3次拘留,2次劳教,其它迫害无数。2006年底,马亚莲获得国际住房权利卫士奖,但奖状却被当局扣押。
2001年4月9日,马亚莲到北京最高法院上访,该院指示“回上海先解决临时周转房,周转房条件不得低于原来水准”。但她回到上海后,当局马上就以“扰乱治安罪”拘留她17天。2001年7月,她再到北京上访,被上海公安局用警车押回,没有任何手续,关押了她5天,其间她被压在地上,剥光衣服搜身。同年9月,她再去北京上访,被没任何理由和手续地关在丰台区看守所5天。
后来,马亚莲因为反复去北京上访被上海公安局处以劳动教养1年。出狱后,马亚莲继续上访,在2004年2月再次被以“扰乱治安罪”处以劳教1年半。两次劳教期间,马亚莲被剥夺劳教人员应享权利,如她没被送到劳教地,却一直关押在看守所,不许家属探望,不能放风,不许阅读书写,整日坐在湿地板上,而且不许上诉见律师和写申诉材料。
在此期间,马亚莲因为抗议被剥夺人身自由,受虐待。她被剥光衣服,双手反铐,上脚镣,被固定在刑架上4天3夜。为制服她,警察用麻袋蒙住她,用宽皮带猛勒她的腹部挤压内脏,直到她不能呼吸再放松。之后,她48小时无尿、脊椎剧痛、浑身发抖、手脚肿胀、胃脾长时疼痛、腰椎病复发。
2004年12月,马亚莲因为抗议虐待,被当作精神病人送到市提篮桥监狱医院。她被按在床上,手脚呈大字型拉紧、上胸带捆绑长达18天。喝水、吃饭、大小便都需管理员“服侍”,而管理员均是犯人担任。他们喂水,只喂一两口,烦了就把水泼到她的脸上,大小便他们也常常不管,她只能把尿拉在床上。2005年1月,马亚莲因为抗议禁止写申诉材料,警察多次唆使同牢犯人殴打她。马因反抗被铐在床上3天,手腕留下永久性伤疤。
解除劳教后,马亚莲依然被警方严密监控。2005年11月,联合国反酷刑专员约马亚莲到北京面谈,但她却被30多名警察、多部警车围堵在家中,不许出门。2006年上半年,马玉莲在家只住过13天,其余都被强制监管在指定地点,有保安昼夜看守。2007“两会”期间,她被带到青浦郊区软禁。十七大和国庆期间,她被监控在家,不许出门。
为有效监控,警察、保安、街道干部随时可以闯进马亚莲的住处,抄家、搜身、审问。有时一群人闯进来,几个男人把她抬头抬脚拎起来就走,塞进警车,送到指定地点。为防止她用手机,警察把她按到床上,女警察甚至搜她的下身。软禁时,警方拿走室内电话、电视、台灯、桌子,不准开窗户拉窗帘,厕所的窗户也用木板封上,如果上厕所,男警察也跟进去,只是背过脸。
2006年,马亚莲被软禁82天后获释。由于不见阳光、少睡眠、不给看病,她出来后虚弱不堪,内分泌失调、胰岛素高、血糖高、脑部软化。一次,马亚莲被绑架,蒙头捂嘴,被扔进一家旅馆,捆住手脚,绑在床上,还被用大头盔套住头。2007年7月,马亚莲申请出境遭上海当局拒绝。
转自《华夏报》第23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