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朔举报电视剧审查黑幕 广电总局受贿年收3亿 * 阿波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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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朔举报电视剧审查黑幕 广电总局受贿年收3亿

叶京表示,他的《贻笑大方》深受其害。本报记者郭延冰摄

 

 

 

王朔又发“威”了,6月10日他在自己的鲜花村博客上写了封“举报信”,举报广电系统各电视台电视剧审查小组利用审查节目之便存在的收受剧组贿赂的行为。他揭发到目前为止,北京广电系统的价格已达每轮审查小组每人收受三万至五万元。他还说:“诬告反坐我。”此外,王朔还表示,想要核实这一情况,可以找拍过《贻笑大方》、《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的导演叶京。随后,导演叶京认可王朔的“举报”内容。对此,当年负责审查《贻笑大方》的北京广电局审片中心阎主任表示,“王朔的说法很不负责任”,他没有从审片中得到任何费用。

据《新京报》报道,在这封“举报信”中,王朔写到,自1990年代以来,各电视台纷纷成立了以退休老同志和所谓老艺术家为主的节目审查小组,对每一部准备播出的电视剧进行内容审查,本是为了制止电视剧庸俗化的举措,但“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此一小组凌驾于各台专业部门之上,对电视剧能否播出握有生杀大权。”王朔说,自1997年以后,各剧组不得不以审片费的名义向审查小组行贿以期获得通过。如今“审片费”达每轮审查小组每人收受三万至五万元人民币,多轮审查则多轮付费,基本没有一次通过的,至少两轮。即使最终不通过,也不退钱。也无人敢要,因为这次被毙了还有下次呢,除非不和他们打交道了。最后,在“举报信”的落款处,王朔认真地写上了“举报人:公民王朔。2007年6月10号”的落款。

王朔称,自己是在看了9日的《焦点访谈》后决定写“举报信”的,因为“高检反渎职厅发言人讲得很明确,只要有人举报就立案侦查。我拥护审查,但反对败坏党和政府威信的收贿渎职犯罪。”那么,为什么不把该举报信交到相关职能部门呢?王朔说自己博客上的“举报信”便是公开举报,单交成告密的了。他说:“你们就把这个当成我的举报信吧,诬告反坐我。”

王朔博客中还提到叶京导演可证实此事。叶京导演最终表示,他非常支持王朔的说法,“第一次没有回应是因为不清楚情况,如果轻易说出来担心遭受打击报复,对将来创作产生影响。但看过王朔的文章后非常认同,因为我正是深受其害。”

叶京表示,在他自编自导自演的电视剧《贻笑大方》的发行过程中,他就曾亲身经历过这样一系列审片过程,“当时《贻笑大方》在北京审片,审片小组一共六人,每审一次便要缴纳审片费,并且都是自定的,动辄上万。但他们不会让片子一次性通过,因为多审一次就要多收一次钱,每一次审片还得给这些审片员在五星级饭店租下房间,某些审片员甚至还要带上家属,如同前去度假”。他表示,“《贻笑大方》一共审了三四次,花了高达十几万的审片费,但最终也没有让我的片子通过。”

对此,北京广电局审片中心阎主任表示,北京广电局审片中心是去年下半年才成立的,以前是审片委员会,也叫审片小组。审片中心成立后,审片委员会由中心负责,中心组织审片,审片委员会执行审片。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广电总局退休老同志、社会专家、文艺批评家等组成,共计16人。这16位委员通过审查条例来判断片子是否通过。在审片过程中,四人一组,也就说一部片子由四位委员审,看完片子后,四位委员决议讨论片子能否通过,或者怎样修改、删除哪些。

据阎主任回忆,《贻笑大方》大概在五六年前审查的。他表示王朔的说法很不负责任,“当时我也在审片委员会,我没有得到什么费用,我想那些老同志也不会得到什么费用。”此外,他认为,“王朔说的情况根本不会发生,因为审片是临时排队,不是固定组合,哪四位老同志审片,完全是随机的。《贻笑大方》没有通过主要是因为格调低俗,导向有问题,主要是脱离生活。审片中心由政府拨款,广电局有专门的办理行政许可事务的机构,这个机构负责接收片子,然后他们把片子拿给我们,因此审片中心和委员会是不和制片方接触的,我们只负责看。如果通过,我们把意见反馈到行政机构,他们再给制片方颁发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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